第12部分(第4/4 頁)
這廝是徹底變…態了,畢業後他離開老家來到S市,在最開始的時候他有種重生的感覺——這個年代人們已經很開放了,也可以接納一些特殊取向的人。
但是悲劇的事情又再次發生了——就算同性戀已經不算是什麼大丑聞了、就算網路年代尋找伴侶已經不再困難了,他也還是沒能找到自己的佳偶。
原因無他,他眼高手低,專門傾慕那些最出色的軀殼,然而那些人一個個都是gay中龍鳳,哪裡有人瞧得上他。
要是林凡是個富二代也就罷了,他又只是一個普通的工薪階層。
要臉沒臉,要錢沒錢,就連腹肌都比別人少幾塊,這樣的條件,還是早點還回家洗洗趕早玩蛋兒去吧。
林凡好幾次約炮不成,後來被他發現了一個好去處。
公司附近一個街區公園的小樹林。
有一部分沒能跟上時代的基佬把這片小樹林當成了茶餘飯後掩人耳目的根據地,互相搭幾句話就可以心知肚明地結伴共入廁所,速戰速決地在小隔間裡拌合著吟哦的喘氣聲地完成一次超越心靈的友好交流。
林凡很喜歡這片小樹林。他可以隱藏在樹影下觀察過路的年輕男人,直到發現符合自己口味的才踏步而出——雖然這個地方常駐的多半是四十多歲的大叔,但是,年輕的打工仔也不是沒有……
林凡便這樣在小樹林裡駐紮了下來,每天下班後換件衣服就要往這邊跑,奮勇地投身於這項靜候覓食的夜生活中,忍耐著小樹林裡的蚊蟲叮咬,也曾經成功勾搭過一兩個喝得有些醉意的小夥子。
不過他其實還不夠滿意,覺得那一兩個人年輕是年輕,但長得撐死了算清淡,連清秀都談不上,瘦雞一樣,身材也沒有美感。
然而都淪落到小樹林來亂搞了還想怎麼樣,名模總不會往這裡撞吧。
林凡再次陷入了眼高手低的困境裡。
就在他最輾轉反側的時候,他發現了自己的超能力。
只要絕對集中精神,他可以將自己變成任何一張臉孔。
最開始他是在一本漂洋過海而來的《花花基佬》雜誌上看見的這張亞洲臉孔,一下子就迷上了,他把那頁彩圖小心裁剪下來壓在床頭夜夜望著入睡——他倒不是對這張臉孔有太大的欲…望,《花花基佬》上比他帥氣的多得是,但這是一張亞洲臉孔,讓他心裡突然燃燒起了一個幻想:
要是我長這樣,我真的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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