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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說畢了兩人才均是微微一怔——原來到底不再是先生和學生,而是君王與臣子。
可是這樣一句含著責備的話,豈非也帶著一絲無奈與惆悵?
林鳳致只是答了一句話:“臣正是信得過陛下。”
三之40(END)
信任與不信任,或許是人際之間最為糾結的問題,也是最為複雜的情感。然而信任固然出於誠摯,不信任也未必不能表示出情深愛重——至少在殷螭打落林鳳致酒杯的時候,心內滿是對他安排的不信任,這個下意識的動作卻使林鳳致默默垂淚了很久,以至於後來的漫長歲月裡,都不太想同殷螭重溯這段往事,爭論其中得失是非。
但林鳳致感於愛的時候往往不願意反覆渲染,殷螭卻是絕對不能含蓄沉默的性格,所以日後提將起來,便要指天誓日的表白一下:“我不是信不過你,也不是傻到猜不出你意思,可是全怪你,將那藥配得那麼可怕,我還以為喝了真正的毒酒!你不事先提醒一下那種感覺,我怎麼能不嚇得認了真?再說就算不是真毒,那滋味也太難受了,只怕你禁受不住——我再想拖你墊背,也到底捨不得你受苦。”
其實林鳳致從來沒責怪他最後那一瞬的不信任,殷螭卻要反過來感嘆一下自己不被信任:“你肯定是信不過我這話!我明知是假的還要逼你一道喝,你多半心裡罵我胡鬧;而安康那小鬼的心思,我其實也半點信不過,誰知道他會不會在安排後事的時候弄鬼,將我順水推舟斷送掉,強留你下來?所以怎麼看,都是你原來的計劃最好,讓你親自辦我的後事,這才穩妥安全。我也猜著了的,最後不許你同喝藥酒,其實也就是個別無選擇——三次了!三次這樣的別無選擇,我竟連個證據都沒有,我實是不忍你死,卻到底不能讓你相信。”
他所謂的三次,前兩次便是妖書案與兵諫,那兩回殷螭都是格於形勢,不能殺掉林鳳致,因為“別無選擇”,理所當然,於是也沒有人相信他自己心內愛恨糾結的人天交戰——所以殷螭覺得,自己一腔情意,始終無人能信。
尤其林鳳致這樣冷靜理智的性格,從來便不把事體寄託在一個虛無飄渺的“情”字上面,這最後一刻的至情爆發,或許他只當是事理必然,不用再被自己的胡攪蠻纏打亂步驟,使計劃最後有可能出現險情——多半他還鬆了一口氣呢!
殷螭覺得這樣哀怨頗是小家子氣,可是又不能不耿耿於懷,絮叨不休。於是林鳳致便望著他笑,眼神清澈如水:“不,其實我都信的,三次都信——不用什麼證據,我心裡相信。”
其實殷螭抱怨不被相信的時候,也不能十分信得過自己——他常常在想,如果那形勢不曾到山窮水盡的絕地,又經小林暗示指出柳暗花明的前景,讓我到底別無選擇的話,我會不會乖乖的求取這個兩全其美,用已經不可得的功名利祿,換取下半生的溫柔愛戀?
殷螭生即富貴,養成貪懶,所以對錢財倒不是很上心,對功業也是沒抱什麼大志向,做皇帝也是想要無人約束、肆意胡鬧的感覺,卻並無正經擔當,如果代價太大,自由被拘,那還不如不做的快活——話雖這麼說,但是上位慣了的人,要以重新安排的庶民身份,在江南的鄉村中過平凡的小日子而終老,想想都實在乏味,確實他也不會好端端的自願做出這麼高風亮節、為相愛捨棄一切的自我犧牲事。哪怕再自詡深情厚意,都未必能夠。
可是殷螭到底不曾抱怨林鳳致使自己捨棄一切,相反卻小心翼翼的,再喜歡沒事算帳也絕口不提自己為他捨棄了這麼多——因為在實質上,林鳳致捨棄的也許更多。
林鳳致離京之前,吳南齡便入了內閣為首輔,次年主持修國史實錄,應老朋友之請所做的最後一件事,就是將嘉平、永建、清和三朝中的相關林鳳致的事蹟,完全刪削了去,一個字也不剩,以至於後代再修國朝史事的時候,林鳳致的業績已徹底湮滅無可尋覓。
殷螭對此頗有不解:“你不是一心想做個忠臣萬古流芳?讓人替你除了名字,後世有誰還能記得你,你這些年可不是白白忙活了一場?”
林鳳致只是淡笑:“我這樣的人,這樣的結局,如何寫得入國朝實錄,分真正的忠臣義士一席之地,卻不是玷汙青史?”
殷螭從來瞧不起他要做忠臣的主張,但聽他這麼說卻也覺得十分不忿:“你怎麼樣了?不過就是跟了我——你跟了我也不曾獻媚圖利,又不曾丟人現眼,有什麼玷汙不玷汙的!”
但是說歸說,殷螭也知道這樣的關係,在世人眼裡畢竟還是反常的,再怎麼兩情相悅,當不得一個委身於人之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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