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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林珩難得的沒有留在公司加班,而是獨自一人開車去了市中心的一家酒吧。
林珩不愛喝酒,也許是性格偏內向的原因,對於酒吧這種熱鬧浮躁的地方他一向敬而遠之。然而這一天林珩卻覺得自己已經無法承受清醒所帶來的痛苦——他必須要麻醉自己,他需要一個能讓自己徹底釋放的環境。
他去的是城內比較有名的一家酒吧,名字叫“天堂縫隙”。雖然是週一,但人依然很多。林珩進去的時候不小心撞到了一個男人,那男人笑笑,伸手扶住林珩,左手順便在林珩的臀上摸了一把。見林珩面上冷冰冰的,沒有絲毫反應,又訕訕的鬆了手。
林珩嘆了口氣,鬆了鬆襯衣的領口,去吧檯點了一杯酒。
“天堂縫隙”是一家GAY吧。林珩很早之前就聽說過它的大名。據說老闆背景雄厚,很少有人敢在這裡鬧事,治安還算不錯。張晨以前出於好奇曾經拉著林珩來過一次,林珩對這裡印象挺好,因此這一次幾乎想也沒想就將車開了過來。
喝了將近一個小時,林珩已經開始暈了。他的酒量並不好,平時也就跟張晨聚會的時候會陪著喝兩口,這一次他點的酒烈,再加上心情差,一個人喝酒,醉得就更快了。
他搖搖晃晃地從吧檯邊站起來,看著面前燈紅酒綠的一片,晃了晃腦袋,去洗手間洗了把臉便準備回家。
車是不能開了。林珩眯著眼睛晃晃悠悠的摸索出門,腦子裡一片麻木,走到門邊被冷風一吹,這才覺得清醒了許多。
他走到外面的街道去打車,此時已經過了十二點,但因為是鬧市來往的車輛還是很多,但偏偏林珩在路邊等了二十分鐘也沒見到一輛空的計程車。酒精的後勁再一次地襲擊了他的大腦,他暈暈沉沉的,覺得自己不能再這樣等下去。
他左右看了看,酒吧背後有一條小巷,小巷通向另一條大街,林珩琢磨著到那邊應該會更好打車一些。
想罷,他又晃晃悠悠地朝著小巷子走去。
深夜裡,巷口亮著一盞昏黃的燈。巷道深處黑黢黢的一片,看上去有些駭人。
林珩喝得醉醺醺的,也沒覺得害怕,悶著頭一個勁往前走,走到半路才後知後覺地感覺到似乎有些不對勁——燈光是從他的背後照過來的,他能夠清楚的看到自己的影子投射在面前的道路上,但是……為什麼在他的影子背後,還悄無聲息的綴著一個更大的影子?!
這場景讓林珩猛地打了個哆嗦,一瞬間酒也醒了。從前的那些經歷湧上心頭,林珩的心一下子便吊了起來。
他不敢回頭,腳步卻不自覺地加快,到後來甚至開始奔跑起來。然而不管他的速度有多快,那影子始終跟在他的身後,一步不落!
眼看著距離前方巷道的出口還有一段距離,林珩卯足了勁狂奔,腳步剛一邁出去,後方忽然伸出一隻手,一把將林珩拽了回去!
握在林珩手腕上的力道極大,林珩被他拽得猛的一個轉身,因為醉酒而身體綿軟的林珩猛地一下向前倒去!就在這時,那手的主人一把攬住了林珩的腰,將林珩往旁邊的牆壁上一推,整個人就湊了上去。
黑暗裡,林珩看不清那個人的樣貌,只能聞到那人的口腔中傳來一股濃烈的酒氣。林珩自己本身就已經醉酒,但那人身上的味道竟然比林珩的還要濃烈。那人拼命地往林珩的脖頸處湊去,不斷地在他身上嗅著,一隻手不懷好意地順著林珩的腰開始往下摸索。
林珩這下子才明白過來,原來自己這是遇上劫色的。
想到這裡,他反而鬆了口氣。
之前因為在警局的經歷,讓林珩也學了許多防身術,在加上這兩年林珩時有鍛鍊,對付生魂一類的他可能沒轍,但是對付一個普通人還是多少有些辦法的。
眼前這人體格比林珩健壯許多,硬碰硬自然不行。他想到之前南鬱城曾近教過自己的辦法,趁著那個男人的注意力分散,林珩抬起膝蓋猛地一頂,那男人吃痛彎腰,林珩立刻身子一縮,從那人的胳膊下鑽到了他的背後,兩手抓住男人的手腕往背後一扭,同時一腳踹在男人的小腿上。男人猝不及防,一下子跪到地上,臉在面前的牆壁上狠狠地磕了一下,發出“嗷”的一聲痛呼。
林珩喘了口氣,把那人往地上壓了壓,見對方連連痛呼,還是覺得有些不解氣,又往那人身上踹了幾腳。那人知道自己這是遇上硬茬,又是道歉又是裝孫子,說了半天林珩才將他放了,剛一放人便一溜兒的跑走了。
林珩站在原地,黑暗漸漸將他包圍起來。他看著那個男人跑走的背影,自嘲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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