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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個可以終其一生待在曲翊左右的身分,卻也表示無論自己如何努力,都無法成為那不可動搖的唯一一人!
他驚芸今生就只能當曲翊眾多友人之一,一個距離既遠卻又很近的……朋友!
驚芸踉蹌地站起身,往外頭走去,只是沒走幾步,便給曲翊攔阻了下來。
“你的傷……”
驚芸露出一抹空洞的笑容,對曲翊搖了搖頭。
“不礙事的!你忙了一天,也累了,早點睡吧!明天一早,咱們還得去巡視新開的田地呢!”
曲翊遲疑地問:“我們還是……朋友吧?”
“朋友……”驚芸愣愣地望著他好一會兒,黯淡的眼眸中閃過一絲苦楚,“是啊!我們永遠是朋友。”
他們也只能是朋友吧?驚芸哀傷地想著。
“我送你。”
驚芸頭也不回地揮了揮手,語氣疲弱地說:“不了!你讓我一個人靜靜,明天見了!”
曲翊凝望著驚芸受傷的身影漸行漸遠,最後消失在偌大的宅院;突然,他感覺掌中有股涼意,翻開一瞧,是方才驚芸流出的血,不知何時沾在自己手上,現下失去了溫暖,凝結在自己的掌心上。
他和驚芸只是朋友嗎?
不!絕對不僅是這樣的!
他們若只是朋友,自己對驚芸絕不會魂牽夢縈、不會夜夜心疼地將他從案桌抱回床上,更不會一日看不到人便猶如失了魂一般。
當他聽聞那誘人的朱唇羞怯卻惶恐地對自己道出愛語,喜悅猛然湧上心頭,他幾乎按捺不住地就要將那纖細的身子揉入懷中……
但是,他不可以!
無論如何他都不可以這麼做!
“朋友”那二字,不但傷了驚芸,也在自己心頭劃了一道深深的傷口,天曉得僅僅二個字,卻是他此生以來最難說出口的二個字。
但,他必須抑住自己的情願。
上回的監察吏使曾是自己的同窗好友,在京城裡頗得皇上皇后重用,離去前,自己寫了奏摺請他面呈陛下,奏請收回先帝對於驚氏子孫不得赴考功名的限制,表明昌州短短半年吏治大興乃是驚芸輔助有功,懇請陛下賜與他一官半職以利黎民百姓。
曲翊明白當今皇帝英名盛德,對於有才之士往往破格提拔,就連他此番看似被貶昌州,卻有藉由他的手瞭解此地弊病之意。
哪知原本可能需花上二、三年工夫才可消除的弊端,在驚芸高明的手腕下,卻只花了半載有餘就已解決了。
如此佳才,想必皇上會重用的。
若真如此,驚芸憑其才智,此後仕途將會平步青雲,成為萬民注目的焦點,那姣好的容顏該是更為優秀之人方能襯得上,而他不該自私地將驚芸限制在自己身邊……
因此,他必須拒絕驚芸滿懷的期盼。
他想過,若是以朋友自居,即便將來有一天,有那麼一個幸運的人成為驚芸互偎互持的倚靠時,自己仍能夠以一個朋友的身分,默默地待在他身邊,看他過得幸福。
曲翊堅信自己的決定是對的,不論是對驚芸還是對他自己來說。
隔天一大清早,曲翊正欲開啟房門,怎知門竟然砰的一聲發出巨響,被人狠狠地撞開。
他望向門口,果不其然,會如此粗魯開門……嗯,其實該說是踹門的人——
除了那個臉蛋與作風永遠配合不上的驚大少爺之外,是不會再有其他人了。
一大清早,連公雞都還沒清醒,就大刺刺跑進官大人家中,一腳踹開縣太爺的房門。
誰會沒事拿自個兒的命來玩啊!
不過驚大少爺永遠都是那個例外中的例外。
“醒了啊,我還以為你可能沒嚇死也去掉半條命呢!”
驚芸沒好氣地瞅著曲翊頗不高興、扁著嘴的樣子,順帶扔給他一個藍布包袱,吩咐道:“既然你起來了,就快點換上衣服啦!沒事光著身子走來晃去,想跟誰炫耀好身材?”
倏地,曲翊愣住了。驚芸怎麼兩眼腫腫的,難道……
“芸……你哭了?”
驚芸死不承認地別過臉,“本少爺沒事哭哭,關你什麼事!有時間盤問我,還不如快點換衣服,不然我就扔下你,一個人去視察。”
不知該如何接話的曲翊,只得搖了搖頭,開啟包袱取出衣裳,當著驚芸的面更衣。
曲翊才剛換好衣服,就被驚芸連拖帶拉地帶到馬廄,牽了兩匹馬各自騎上,前往預定要視察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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