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2/4 頁)
個從瓊瑤劇裡走出來的扭曲男豬腳,成天沒事閒抽了就是寫情信打電話發簡訊寫情信打電話發簡訊,寫了情信還要用粉紅粉黃粉藍的紙抄起來遞給受……
而受君同學他……不知道為什麼腦子一抽居然就感動了!
於是兩人就在一塊了。
於是乎大好青年就淪落了。
於是淫亂小受就死會了。
於是……想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A君非但不許他出去勾三搭四(這無疑要了他半條小命);不許他在路上左瞟右瞄(這顯然剝奪了他人生最重大的樂趣),甚至連他跟別人打電話超過時間都不可以。
這讓囧受這水性楊花的孩子如何受得了,沒幾天就已經呈現出深宮怨婦狀了,早中晚飯前飯後各祈禱一次“請讓我快快分手”。
然而這攻是個難纏的主,每次一提分手他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下來了,哭著號著我為你付出了那麼多你為什麼沒有感動過……
囧受同學心又軟主意又活,被他兩滴眼淚嚇得再也不敢提分手,就這麼耗著耗著也過了三個月。
我一聽炸裂了。
靠夭這還了得,日子還過不過了,這年頭連男人都興一哭二鬧三上吊了!
“這種人還耗著幹嘛?趕緊分手啊!”
“他會哭嘛……而且還威脅要自殺。”
“他愛死不死關你P事啊!”
“可是……”
他沒說完我已經後悔了。——話說我名義上雖然是正牌未婚妻,實質上畢竟只是塊普通擋箭牌,才認識人家一天就挑撥人家置自家攻的生死於不顧,怎麼說也沾點不仁不義的邊……想想還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於是扔一句“愛分不分,叫你家那位別騷擾我就行。我沒興趣和兩個GAY玩三角”,就掛了。
又過了幾天囧受同學約我出去,喝著小茶吃著小甜點絞著手指嬌羞了好一會,搞得我差點以為他小樣兒要BL轉BG了,他忽然抬起頭來,水汪汪的眼睛霧濛濛地望著我:
“我真的應該分手麼?”
我一時沒反應過來,以為他說的是我和他,於是一聳肩:
“我沒什麼意見,你和介紹人說一下,把我家照片還回來就成。”
“啊,不是,我是說我和A。”
我想了一會,沒想起來:“A是誰?”
他輕咳一聲:“我男朋友啊。”
我想到前幾天那通電話,沒好氣:“愛分不分。想分就分,不想分就不分咯。”
他皺著眉頭,顯出為難的樣子:“可是他會哭啊,還威脅要自殺。”
我最恨這種婆婆媽媽的事情,十分煩躁:“哦,那關你什麼事。”
他愈加委屈:“我……會不安嘛……他又那麼粘……”
我迅速打斷:“那又關我什麼事?”
他:“#%^&*……”
如此幾次,他總是不斷引起這個話題,而我總是毫無技巧地殘酷打斷。
——原因之一是因為某受主見之沒有已經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原因之二是因為他一不請吃飯二不給好處我憑什麼沒事趟這混水?
如果是以這種情況繼續下去的話,囧受估計會一直和A君不痛不癢地耗下去吧。
沒想到的是,A君卻一個激動,自己親手把自己的前途斷送了。
(八)男人原來可以如此殘次'下'
(五)攻A:男人原來可以如此殘次(下)
大概是我認識囧受一個月的時候。
那天,我回家時,順手幫母上大人購買所需雜物若干,雖然不多,但也頗有分量。加上超市離家正是坐車浪費走路累的尷尬距離,以快到家時已是腰痠腿疼手抽筋,胸悶息急氣壓低。
這時候我發現必經的小巷裡有一個男人。
巷子很窄,處於禮貌和周邊居民固有的良好習慣,我停下來站在一邊,準備等他走過了再透過,免得擠在巷子中間尷尬。
好一會,那人慢悠悠地向我這邊走來。
我更煩躁了:遇到這種情況,不是應該快速透過以示禮貌麼?你那個散步的速度算是怎麼回事啊!
總算那男人走出來,我拔腿就往家裡趕,他攔住我。
我當時的第一反應是這人會不會找不到路要問路,所以耽擱了那麼久啊?於是連忙擺出一張“我也是路痴”的笑臉等他問。
沒想到他第一句話竟是:
“你知道我是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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