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大周律救了你(求收藏!求推薦!!!)(第2/2 頁)
時候進了府城,跟那個什麼秦先生勾搭上了,這樣你這個小畜生,才能在主家矇混過關!”
她冷笑不止。
“她為了你這個小畜生,倒是什麼都做得出來,只可惜你們母子兩個人的奸計被老孃看破,只在大伯面前說了幾句話,你這個小畜生,立刻就被主家趕了出來!”
說到這裡,張氏得意非常:“我家顯兒那般聰慧,尚且進不去主家家學,你這個小畜生,一天學也沒有上過,還想混進去?”
“等老爺回來了,我一定在老爺面前告那個騷蹄子一狀,讓老爺把她丟到河裡浸豬籠!”
這位東湖鎮林家的大夫人,直接林昭的鼻子,大嚷大叫:“還有你這個小畜生,以後就跟著那些佃戶們一起去種田去,休想再有放牛的清閒差事!”
本來面對這種潑婦,林昭心裡是沒有什麼波動的,只覺得這眼皮子淺到離譜的胖女人有些噁心而已,但是聽到她憑空汙衊自己母親與人通姦,林昭終於憤怒了。
他死死地看著張氏,目光兇狠。
張氏怡然不懼,反而冷笑道:“怎麼,你這個小畜生還想打老孃不成?”
她往前走了兩步,走到了林昭面前,不屑道:“來呀,老孃就站在這裡給你打,你動手啊!”
她心裡很清楚,林昭是打不得她的。
因為從法律層面上來說,她是林昭正兒八經的母親,這個時代是有“不孝罪”的,國朝初年的時候,甚至有“詈祖父母父母者絞”這種嚴苛至極的律典。
也就是說,只要說祖父母父母的壞話,官府就可以弄死你。
當然了,現在朝廷的律法已經沒有立國之初那麼嚴苛,不過如果為人子女動手打了父母,被父母扭送至官府,只要父母同意把你弄死,官府還是可以把你弄死。
這是“大不孝”。
因此,林昭是絕對不能對張氏動手的,尤其不能當街對她動手。
他站在張氏面前,深呼吸了好幾口氣,才勉強平復了一些心中的憤怒,然後這個年僅十三歲的少年人抬頭看了張氏一眼,緩緩開口,聲音帶著一些嘶啞。
“今日,是大周律救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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