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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順利地用膝蓋猛撞他的肚子,把他的腦袋往下壓,攀住他的脖子,一擰,這傢伙乖乖地縮排我的懷抱。
“太可惜了,”我摸索著他口袋裡的半個酒瓶子,頂住他的腰眼,“你太次了!誰他媽跟你是鄰居啊?”
我原本還打算拿他當個人質,嚇退後面那一群人。沒想到,警笛一響,再一看首領被擒,呼啦一群人作鳥獸散。
我拖著他,向拖死狗一樣的,拽回肯德基。
警察終歸還是來了,只不過比預想地慢了兩分鐘。警察來之前,我很感謝那個路過的,玩玩具的小朋友。我愛死了那種做的跟衝鋒槍似的玩意,能發出各種各樣的聲音。其實後來回想,搞不好當時它發出的是救火車的聲音也說不定。
老威甩一甩頭上的汗,照那傢伙狠狠踹了幾腳,這才想起來擔心我:“你咋回事!你咋不聽命令呢!”
我居然還誠懇地為此道了歉:“對不起,真對不起。我以為我特能噴呢,能跟他說個沒完。可太緊張!我實在是沒詞啦。”
這就是老威的佈局。
他不能出面談判,因為他正是那個惹事的人,是矛盾的焦點;其他人也不能一股腦地跟我們殺出去,因為那太危險,會傷害無辜群眾;於是,他選擇報警,只不過說法不同,他沒說組織幼兒行乞,而是說拐賣兒童,這個罪名大得多了!但是,如果警車一來,那幫人都跑了,頂多是保護了眼前這個女孩而已,只要不剷除眼前這個有計劃有組織的小勢力,還會有許多孩子淪為行乞漁利的工具。等到他們沒有了利用價值,天知道會被怎麼處置?!
所以,為了有效拖住對方,特別是能捕獲匪首之一,老威把我豁出去了。也沒啥,我倆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習慣了。
警察來的時候,除了圍觀群眾,門口很清靜。
“行啦!”大家鬆了一口氣,“這就可以啦,把這混蛋交給警察就完事了。”
“不能夠,稍等會,後廚給我騰個地方!”
“你要幹嘛?”老威很詫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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