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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是這樣的:先是“爭當老大”,結果是有了“春秋五霸”。然後是“實施兼併”,結果是有了“戰國七雄”。最後,是齊國、楚國等等也都被滅了,只剩下一家“公司”,這就是秦帝國,或者說秦王朝。
問:如此說來,秦的一統天下,是兼併的結果?
答:正是。所以我從來就不說秦始皇“統一中國”,只說他“兼併天下”。實際上,“秦兼天下”也是古人的說法,是符合事實的科學說法。
問:這又有什麼不可以呢?難道當時也有《反壟斷法》?
答:當然沒有《反壟斷法》,秦的“兼併天下”也是歷史的必然。秦和秦始皇不來兼併,也會有別的國家別的人來兼併。而且,百代皆行秦政治。秦以後,歷朝歷代,差不多都是“壟斷經營”。普天之下,原則上只允許“一個國家,一個元首,一個政權,一個政府”。請注意,我說的是“原則上”,不是“事實上”。分裂時期和周邊少數民族政權,要算是“例外”。其實就連某些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也是“總公司”之下不再設“分公司”和“子公司”,只有不同層級的管理部門,比如省、府、郡、縣。總之是“獨此一家,別無分店”。這樣一種制度,就叫“帝國制度”。
問:這樣好嗎?
答:難講,大約是“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吧!以後如果有機會,我們還可以再談論。但不論這種制度是好是壞,反正它在中華大地上實行了兩千多年之久。從秦兼天下,到辛亥革命,我們民族實行的,就是這種制度。這就說明,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問:這麼說,當時之所以“天下大亂”,是因為社會正處於變革期?
答:沒錯。我們知道,處於變革時期的社會,總難免會有一些“病狀”。春秋戰國也一樣。所以,當時的“社會病”,也可以說是“變革病”。
二 “資產重組”之痛(4)
問:就像青春期臉上長豆豆?
答:事情如果這麼簡單,就不值得大驚小怪了。
問:比“長豆豆”嚴重?
答:嚴重多了。付出的代價,也是極其沉重。首先是人民群眾苦不堪言。因為那些“公司”之間的兼併,主要是靠戰爭。誰的槍多拳頭硬,誰就當老大。這就一要徵兵,二要加稅,三要死人。於是每年都有大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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