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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碼完這段後,用很高興的語氣發過來一條資訊,炫耀自己碼字的速度,以及哀嘆她那裡的烏雲和雨徹底磨滅了一切賞月的希望。
今日團圓,雖然有缺。
月是故鄉明,祝天下好友親人皆相聚此日,祝天下有情人終成兄妹…啊不,眷屬,眷屬,呵呵。【求別打頭QAQ】各位,中秋快樂。
作者有話要說:
中秋快樂!莫瑜夜夜冥洛茗筱墨色這邊發來賀電!祝大家團圓長久,永不分離!
第99章 如果……
如果本文沒有繼續下去,雲楓真的堅持要回家探親的話…那麼,這是第一種結局,主角走好。
我睜開眼睛的時候大約晚上六點半左右。窗外雨淅淅瀝瀝的,但是聽起來並不是很大,也不怎麼讓人心煩。我的旁邊坐著兩個人,一個是很眼熟的女性,多大的年紀了扎著個小學生一樣的長高馬尾,和他小學的班長一個頭型。木著臉不笑,冗自玩著黑色外殼的手機,不知道是什麼牌子,但應該不是缺了一口的蘋果。另一個男性也在看天色,偶爾湊過去看女人手中的手機順便企圖侵犯女人的腰,然後被女人沒好氣地拍開。
我哀嘆了一聲,努力回想自己腦海中僅存的東西,死傲嬌的記憶力卻只勉強不甘不願地提醒我,面前這個女人大概是一夜之間長大了十多歲的小云輕,以及我現在大概身處在醫院裡,且下肢目前無法動彈。
小云輕——也許她已經到了要把小字去掉的年齡——見我醒了,倒並不驚訝,只是衝我點了點頭,然後像個長輩一樣囑咐道:“你剛醒,注意身體。醫生說你的腦域收到了嚴重損傷,你可以摸一下你腦後,那裡還有一條疤。”
雲輕說完這些就一臉高冷地不再說話,一身黑色運動裝的男人倒是友善的笑了笑,利落地開口,接下了雲輕沒說完的話:“你是突然從路邊冒出來的,我們當時正要拐進那條巷子,結果發現車底下壓了個人。真是對不起了。對了,你看看你是哪個地方出問題了,失憶,痴呆,還是走不動路?”
我搖了搖頭,用還打著繃帶的手臂撐著自己,試圖站起來,卻不出意料的脫力倒回了病床上。用力想了想,頭倒是不像小說裡說的那樣撕裂一樣的痛,只是一片空白,就那幾個名字,其他的都想不起來而已。
我現在能獲得的訊息是,首先,“我”被撞了,可能失憶了。其次,我失去了對雙腿的支配能力,但它們的確還存在。第三,我遇到了傳說中的身穿,碰巧還遇到了我的妹妹。第四,我是…額,是…餘雲楓。沒錯,我是餘雲楓。
也許我來到了十幾年後的世界也說不定。我看著陌生的身體,以及不管怎麼說看起來都太過突兀的冰冷的金屬關節——不得不提到他們如此生動而熟悉地呆在我的血肉之軀上,並且和身體極為協調——覺得這一切都實在是荒誕極了。
隨後的日子裡我透過已經確定是雲輕的雲輕和自稱是雲輕未婚夫蔣麟華的人口中,知道了自己是突然出現的,找不到任何除了那張已經不通用了的老式身份證以外,任何和我身份有關的東西。身份證上明明白白的寫著我叫凌零。
從那之後的大概兩三年裡,我一直都在試圖站起來。不斷的練習很有成效,兩年後的九月二十一日,一個很普通的陰天的日子裡,我終於能夠不借助柺杖的幫助自己走路了。只是我發現我走路的姿勢實在怪異——整個手臂都微微抬起來,肩膀還往上提著。
早就和我混熟了的蔣麟華也嘲笑過我,說我走路的姿勢像提線木偶,但自從他每說一次就要遭受一次血光之災之後,他就不怎麼調侃我的走路姿勢了。而我走路的動作也慢慢的自然了起來,不再像原來那麼奇怪,只不過手臂仍然不能緊貼身體,還是以那樣怪異的姿勢半抬著。
身份之謎這輩子大概是解不開了吧。我嘆氣。
十月三十日,晴。
我去了黃石公墓,雖然我不理解為什麼這個公墓要起一個美國國家公園的名字,但這似乎和我並沒有什麼關係。
我是來看一個人的。更準確的來說,是來看一個和現在的我同名的人的。墓碑是最普通的石板,據說裡面是個衣冠冢,人已經找不到了。我去探望這個“凌零”的父親的時候,他還拉著我的手哭得老淚縱橫。這讓我很難不想起雲輕有一段時間很愛看的三流言情狗血劇中,譬如我被車撞了,然後失憶忘了自己的家人和同xing愛人什麼天雷滾滾劈死人不償命的劇情之類的……我終究還是沒有結婚,就這麼度過了自己的一生。
意識混混沌沌地看著不知為何還像最初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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