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第2/4 頁)
時間:2007…10…13 14:43:48 本章字數:3701
當他們到達時,紅心國王和紅心王后正坐在王座上,還有一大群各種小鳥獸圍著他們,就像一整套紙牌。那個武士站在他們面前,用鏈條鎖著,兩邊各有一名士兵看守著。國王旁邊站著白兔,一手拿著喇叭,一手拿著一卷羊皮紙。法庭正中有一張桌子,上面放著一大盤餡餅。餡餅十分精美,愛麗絲見了頓時覺得餓得慌。愛麗絲想:“希望審判能快些結束,然後讓大家吃點心。”但是,看來並沒有這種跡象。於是,她只好環視周圍的一切來消磨時光。
愛麗絲還沒有到過法庭,只在書上讀到過。她很高興的是對這裡的一切都能說得上。“那是法官,”她對自己說,“因為他有假髮。”
該說一下,那位法官就是國王。由於他在假髮上又戴上王冠,看起來很不順眼,而且肯定也不會舒服的。
“那是陪審員席,”愛麗絲心想,“那十二個動物”(她不得不稱之為“動物”,因為有的是獸類,有的是鳥類),“該是陪審員了。”這最後一句,她對自己說了兩三遍,覺得挺自豪的。因為她想,幾乎沒有像她那樣年齡的女孩,會懂得這麼多的。即使說“法律審查員”她們也不會懂的。
十二位陪審員全都在紙板上忙著寫什麼。“他們在幹什麼?”愛麗絲對鷹頭獅低聲說,“在審判開始前,他們不會有任何事情要記錄的,”
鷹頭獅低聲回答:“他們在記下姓名,怕在審判結束前忘掉。”
“蠢傢伙!”愛麗絲不滿地高聲說,但她立刻就不說話了,因為白兔喊著:“法庭肅靜。”這時,國王戴上了眼鏡,迅速地掃視了四周,想找出誰在說瓜。
愛麗絲就像趴在陪審員肩頭上看到的那樣清楚,看到所有的陪審員都在紙板上寫下了“蠢傢伙”。她甚至還看到有個陪審員不會寫“蠢”字,要求鄰座的告訴他。“不到審判結束,他們的紙板準會寫得一塌糊塗!”愛麗絲想。
有一名陪審員在書寫時發出刺耳的市音,愛麗絲當然經受不住了,於是,她在法庭裡轉了一圈,到他的背後,找了個機會—下子奪走了那支鉛筆。她乾得很利索,那個可憐的小陪審員(它就是壁虎比爾)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當它到處找不到自己的鉛筆後,就只能用手指頭來書寫了。這當然毫無用處,因為手指在紙板上留不下任何痕跡。
“傳令官,宣讀起訴書。”國王宣佈說。
白兔在喇叭上吹了三下,然後攤開那捲羊皮紙,宣讀如下:
“紅心王后做了餡餅,
夏日的白天竟發生這樣的事情:
紅心武士偷走了餡餅,
全都帶走匆忙離境!”
“請考慮你們的評審意見。”國王對陪審員說。
“不行,還不行!”兔子趕快插話說,“還有好些過程呢!”
於是,國王說:“傳第一個作證人。”白兔在喇叭上吹了三下,喊道:“傳第一個證人!”
第一個證人就是那位帽匠。他進來時,一手拿著一隻茶杯,一手拿著一片奶油麵包。他說:“陛下,請原諒我帶這些來,因為我還沒吃完茶點就被傳來了。”
“你應該吃完的。你什麼時候開始吃的?”國王間。
帽匠看了看三月兔——三月兔是同睡鼠手挽著手跟著他進來的——說:“我想是三月十四日開始吃的。”
“是十五日。”三月兔說。
“十六日。”睡鼠補充說。
“記下來。”國王對陪審員說,陪審員急忙在紙板上寫下了這三個日期,然後把它們加起來,再把半數折算成先令和便士。
“摘掉你的帽子!”國王對帽匠說。
“那不是我的。”帽匠說。
“偷的!”國王叫了起來,並看了看陪審員。陪審員立即記下,作為事實備忘錄。
“我拿帽子來賣的,我是個帽匠,沒有一頂帽子屬於我的。”帽匠解釋道。
這時,王后戴上了眼鏡,使勁兒盯著帽匠,只見帽匠臉色發白,侷促不安。
“拿出證據來,”國王說,“並且不得緊張,否則,我就把你拿到場上處決。”
這些話根本沒有鼓勵作證人。他不斷地把兩腳交替著站,不自在地看著王后,而且由於心裡慌亂,竟在茶杯上咬了一大口,而不是去吃奶油麵包。
正在這時,愛麗絲有一種奇怪的感覺,她迷惑了好一會,後來才慢慢地搞清楚,原來她又在長大了,起初,她想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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