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第2/4 頁)
行車到立交橋下去找我的女朋友。
她站在那兒等我,穿著一件發紫光的連衣裙,頭上有一團微微發紅的月白色光輝。那一點紅色是著急的顏色。我跳下腳踏車說:“你有點著急了吧,其實時候還不到。”
她沒說話,頭上的光又有點發綠。我說:“為什麼不好意思?這兒很黑,別人看不到我們。”
她頭上的光飄忽不定起來。我說:“什麼事使你不耐煩了呢?”
她斬釘截鐵地說:“你!你什麼都知道,像上帝一樣,真討厭!”
我不說話了,轉過頭去看那些騎車的人。他們魚貫穿過橋下黑影,拖著五顏六色的光尾巴,好像魚缸裡的熱帶魚在遊動。忽然她又來捅我,說:“咱們到外面走走吧,你把見到的事情說給我聽。”我們就一起到橋上去。因為剛才我說她不好意思,這時她就挽著我的胳膊,其實臊得從頭到腳都罩在綠光裡。
我說:“你真好看,像翡翠雕成的一樣。”
她大吃一驚:“怎麼啦?”
“你害羞呢?”
她一把摔開我的胳膊說:“跟你在一起連害羞都害不成,真要命。你看,那個人真可怕!”
對面走過一個人,臉腮上一邊蹲了一隻晶瑩碧綠的大癩蛤蟆。我問她那人怎麼啦,她說他滿臉都是大疙瘩。我說不是疙瘩,是一對蛤蟆在上面安息。她說真有意思。後來一個大胖子騎車走過,肚子好像開了鍋似的亂響,這是因為他天天都和老婆吵架。過了一會,開過一輛紅旗車,裡面坐了一個男扮女裝的老處女,威嚴得像個將軍,皺紋像地震後的裂紋,大腿像筷子,陰毛又粗又長,像鋼劍一樣閃閃發光。我把見過的事情告訴她,不過沒告訴她我在首長的小肚子上看見一豪豬。她笑個不停,還說要我把這些事寫到我的詩集裡去。
我有一本詩集,寫的都是我在這種時刻的所見所聞。除了她,我沒敢給任何人看,生怕被送到精神病院裡去,但是她看了以後就愛上了我。我們早就在辦事處登記結婚了,可是還保持著純潔的關係。我老想把她帶到我那兒去,那天我也說:“晚上到我那兒吧!”
“不,我今天不喜歡。”
“可是你什麼時候喜歡呢!”
她忽然拉住我的手,把臉湊過來說:“你真的這麼著忙嗎?”我吻了她一下,剎時間天昏地暗,好像整個世界都倒了個兒,原來在左邊的全換到右邊去了。
我前邊站了一個男人,我自己倒穿起了連衣裙,後腳跟下好像長了一對豬蹄,而且頭重腳輕得直要往前栽倒。我驚叫一生,聲氣輕微。
等我驚魂稍定,就對自己很不滿意。我的肩膀渾圓,胸前肥嘟嘟的,身材又變得那麼矮小,尤其是腳下好像踩著高蹺,簡直要把腳筋繃斷。於是我尖聲尖氣地叫起來:“這是怎麼了?”
那個男人說:“我也不知道,不知怎麼就換過來了。嘿,這可真有意思。”
原來那個男人前十秒鐘還是我呢,現在就成了她了。我說:“有什麼意思!這可糟透了!還能換過來嗎?”
她的聲音充滿了幸災樂禍:“你問我,我問誰去?”
我氣急敗壞地說:“這太可怕了!這種情況要持續很久嗎?”
“誰知道呢?也許會這麼一直持續下去,我當個老頭終此一生呢。我覺得這也不要緊,你我反正也到了這個程度了,還分什麼彼此呢!”
我急得直跺腳,高跟鞋發出蹄子般的聲音。我說:“我可不幹!我不幹!這叫什麼事呀!”
“小聲點!你嚷嚷什麼呀。這事又不是我做主。這兒不好說話,咱們到你家去吧。”
我不走,非要把事情弄明白不可:“不行,咱倆得說清楚了。要是暫時的,我還可以替你支撐著,久了我可不幹。”
“這種事情誰能說得準呢。你的衣服全是一股怪味,皮鞋還夾腳呢。我也討厭當個男人,當兩天新鮮新鮮還可以。咱們回家吧。”
我和她一起往回走,她推著腳踏車。我走起路來很費勁,不光高跟鞋彆扭,裙子還絆腿。身體也不大聽我使喚,走了一百多步,走出我一頭大汗來。我一屁股坐在馬路牙子上想喘喘氣,她就怪聲怪氣地說:“你就這麼往地下坐呀!”
“我累了!”
“喲,我的裙子可是全新的,尼龍針織的呢!快起來,好好撣撣土!”
我勉強站起來,滿懷仇恨地瞪了她一眼。為了表示對她的蔑視,我沒有撣土,又往前走了。走了幾步,高跟鞋穿著太憋氣,就把它脫下來提在手裡。走了一段,我還是不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