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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接下來該做什麼呢?重現當時的案件,我想這應該是不行的,畢竟我現在只有辦法把人弄走衣服留在原地,但是把衣服弄走,人留在原地則是沒有任何的辦法。
那我們換位思考吧,既然案發地點在這裡,那麼當時作案的人應該就在這一帶周圍,這一點應該沒錯吧。
那麼這麼熱的天,除了作案人在大街上剛剛拿到道具,還不知道怎麼用,或者知道怎麼用,卻不是很熟練。
用這種思維來想的話犯人還是有很大的機率是坐在一個地方研究那個剛到手的道具的,然後研究出了一點點的端倪就想找一個人來試一試,這個時候照片上的這個人正好出現在了犯人的面前,所以他就成為了第一個受害者,而昨天我在壽司店裡看到的那個景象,現在看來就是犯人蓄意謀之的,他(她)一定是準備好了,想要試試道具的真正效果又或者是就是想要惡作劇一番滿足自己內心的**。
所以我和雪梨就商量了起來,雪梨也大致是這麼認為的,我們兩個認為有百分之三十的機率犯人是在路上研究然後在這裡正好看見了受害者,這是我們考慮到了當時的天氣,那個時候天氣非常炎熱,比現在我們這個時間段還要熱得多,待在外面真的是一種煎熬。剩下的百分之七十則是受害者在離案發地點很近的店裡面坐著,正好看見了路上的受害者。
好吧,其實一隻把那一個人的下半身衣服弄不見了,只能算作是惡作劇,根本不能達到違法犯罪的級別,因為如果對一個人做的話,我和小希還有其他到幾個人早就應該被抓起來了。
至少我們做這些事都不會引起大規模的恐慌,我們都只是惡作劇級別的玩鬧而已,與現在我們要找到的這個犯人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我和雪梨兩個商量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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