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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等到皇帝陛下消了氣,直接起復就是了,哪裡用得著這樣麻煩。不過林永裳畢竟不是毛頭小子,既然已有決定,李平舟就沒再說什麼,只叮囑林永裳認真備考。否則萬一落榜,還不夠丟人的呢。
林永裳收拾收拾就去了郊外唸書,美其名曰:清靜。
吳婉是個細心人,之前早命人將別院打掃乾淨,收拾妥當,沈拙言不知從哪兒弄了幾條大狗送給他舅舅,私下與林永裳悄聲道,“舅舅,您要是去找徐姑娘,可得帶著這狗。徐家現在是恨不能咬死咱們,舅舅,你千萬小心哪。”在沈拙言看來,他舅舅哪裡是去唸書啊,明明就是送死去了。
“不用瞎操心。”
林永裳其實覺得有些沒面子,沈拙言的兒子都滿地跑了,他還沒搞定兒子他媽。沈拙言笑嘻嘻地,“舅舅,你要是一個人在別院冷清,不如叫阿讓陪你吧。”
阿讓就是沈拙言的兒子,現今三歲,話說的很溜,脾氣不像沈拙言,更肖吳婉。
“我哪裡有空。”林永裳又操心了一把侄孫的事兒,“阿讓也該啟蒙了,很該尋摸個好師傅。”
“嘿嘿嘿,我當初全靠舅舅啟蒙,才有今日哪。再說了,好師傅也不是說找就能找到的。”沈拙言瞄著林永裳的臉色,“得慢慢的尋摸呢。”
林永裳瞪沈拙言一眼,沒說話。
沈拙言伺候著林永裳去別院,瞧著啥都安頓好了,方折返回城裡。
沈拙言回是回去了,他是一個人回去的。
吳婉轉著圈兒的找了一遭問,“阿讓呢?”
“留給舅舅啟蒙了。”沈拙言混身輕鬆,臭小子總算送出去了。吳婉先前失過一個孩子,對沈讓格外寵愛,天天要摟著睡,小時候還小些,屁事兒不懂,還能過得去。現下大些,不方便的很。沈拙言早想給兒子改改毛病,結果這小子晚上不見親孃能把屋頂嚎塌,吳婉心疼兒子,哪裡還顧得上沈拙言。
沈拙言對此意見不小,這會兒有此機會,他舅舅向來有的是手段,正好給兒子治治這離不開孃的毛病。沈拙言深為自己的智謀得意,就聽吳婉憂心忡忡道,“你不早說,衣裳什麼的也沒帶齊。”
“明天送去就是。”沈拙言是一千個放心,摟住吳婉的腰,色眯眯地直笑,“咱們趕緊為閨女加把勁兒吧。”
吳婉簡直好氣又好笑,柔聲道,“讓兒還小,大些就懂事了,也就不粘我了。”
“懂事不懂事的,我是怕那小子耽誤了咱家閨女。”與這個年代普遍重男輕女的思想不同,兒子夠用就行了,他還是更偏愛女兒些。
林永裳見著沈讓直接在肚子裡把沈拙言翻來覆去的罵了三千六百回。其實小孩子天生就會看人臉色,沒見到親爹親孃,沈讓正要哭上一哭呢,就見林永裳陰惻惻的笑,“敢嚎一聲,我就把你煮煮吃了。”
沈讓嚇個半死,張張嘴,沒敢嚎,垂下小腦袋,蔫兒了。
且,直至沈讓稍大,他才明白自己的舅爺其實不會煮小孩兒吃,他實在是白白擔驚受怕了多年。
此乃後話,暫且不提。
林永裳正琢磨著怎麼著能見徐盈玉一面兒,就算見不到人,打聽打聽徐盈玉的近況也好。
林永裳行事,向來有計劃。他絕不會直愣愣的上門,反是先派了自己的書僮樂水出去,樂水與徐盈玉的貼身侍女荷花交情好,倆人眉來眼去有些時候了。不過,主子們的好事不辦,他們也得忍著。
忍來忍去,到了今日,樂水竟成了林永裳打探徐府最好的間諜。
荷花對徐盈玉向來忠心,見到樂水,一時倒不知該如何面對。樂水是打林永裳身邊兒出來的,天天守著林大人,自然也學了幾分林大人的奸滑,樂水極有禮數,拳拳誠意,“荷花,我家大人有難言的苦衷。剛從大獄裡出來就過來,想著跟徐大人解釋一二,就怕徐大人還在氣頭兒上,這才命我來找你。你放心,大人只是關心徐大人的身體,絕不會強求你做不情願的事。”
“我家大人與你家大人之間的事,咱們做貼身奴才的都清楚,何況小主子誕生在即。若是兩位大人能破鏡重圓,百年好合,也是咱們做奴才的忠心哪。”樂水這話說的多漂亮。
荷花能在徐盈玉身邊服侍,自然也不是笨人。哪怕樂水說的天花亂墜,她也不可能背主,遂道,“這都是主子們的事兒,哪裡有咱們置喙的規矩。你也不必問我,我看姑娘對你家大人是死了心的。”
“荷花,縱使主子們的事沒咱們說話的餘地,你就不想想咱倆的事麼?”樂水無法,只得使出美男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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