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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能力分攤了。
在這時期,這些地域上之首長採用抽調精兵的技術,他們不斷地從下級部隊挑選優良的官兵組成親軍,讓下級部隊僅能保有劣勢人員與補給,高階軍官則成為首長的拜把兄弟或義子。這樣一來上下之間便有了固定聯絡,只要各地域互相競爭的狀態不釀成長期大規模之戰事,此種平衡的局面可以使整個的安排保持原狀。中國在五代十國期間和日本中世紀的情形確有若干相似之處。
這樣的情形是好還是不好?傳統的歷史家一致以“僭竊交興,稱號紛雜”的評語概括綜敘這一時期,亦即以其缺乏可資尊敬的中樞權威為可恥,以致“犯人、匪盜與負販”也能稱王稱帝,而篤行謹慎之士反倒沒有出路。當時賦稅之高也常被指摘。然而這些作家卻沒有看出,當政府之重心移到省級單位之後,行政上便更能注重到地方實情。且就財政上說,免除了兩層政府的開銷,可以使費用大為節省。因此獲得最大裨益者,即為長江以南地區。當時此區大致保持了和平,稱王的各地區首長於是約為婚姻,在地方有災荒時他們也互相接濟。同時本地的開發,也次第展開,有如馬家在今日之湖南,便使茗茶成為一種輸出品,錢家在浙江大開水利;王家在福建充分提倡國際貿易。這些成就不是一箇中央集權的官僚組織可能勝任愉快的。他們免不了要將注意力放在經濟上效能最落後的方面去,以保持全面的均衡,由是免除了地區間的摩擦。
面對半遊牧民族的挑戰
可是儘管如此,一個分裂的中國也使北方的國防沒有保障。公元936年,仍在此間所述之分裂階段內,這五個短朝代中的一個帝王和契丹定約。這契丹乃是一種半遊牧民族,發源於中國之東北。石敬瑭向外乞援之情事沒有長久的歷史意義,可是他付出的代價則意義深遠。936年的協定割燕雲十六州予契丹,包括了長城以南一線的領土,連今日的北京在內。從此北方門戶洞開,影響中國400年。中國人這才領會到遊牧民族與以前的不同,他們已有相當的農業經驗。今後他們將所割愛之地當作一種訓練場所,使從正北及東北而來的經理者熟練於管制大量從事農業的人口,而造成了繼續向南發展的態勢。
宋朝之興起可視為對這挑戰的一種反應。以前實際上各自為政的地區首長已不斷地提高他們軍隊的素質,也不斷加強地區上財政的統治,但直至宋朝,才將他們歸併統一起來。趙家王朝雖說在名義上仍號召大一統的帝國,但在某些方面卻具有民族國家作風。尤其在團結南方以對付北方時,它是站在一種帶競爭性的立場上。
公元960年之春,當時趙匡胤是五代十國中最後一個短朝代——周的統軍之將,他的軍隊宿營於陳橋驛(這地方是一座小市鎮,距國都開封只有一段很短的距離)。 某一天凌晨他被部下將士驚醒,他們以黃袍加在趙匡胤身上就擁立為天子。軍士擁立的情事曾發生亍五代十國的時期,也曾在西方發生於羅馬帝國,可是趙匡胤與眾不同。自唐代衰亂以來各地區強人所發動的種種運動,當中非無聯絡與協定,有了趙匡胤才使其集結起來,最後使之構成一種中央集權的官僚政治。全中國歷史中再無另一朝代是在相似的情形下出生。
當趙率軍回開封時,取周而代之的工作毫不費力地完成。新朝代之主,瞭解分裂的中國不能與北方的強鄰作對,放棄了當初北伐契丹的計劃。此後趙匡胤即以收並南方自主之國為職志。長江中游於公元963年取得,今日之四川於965年取得,廣州於971年取得。今日之浙江與福建則不在他統一的疆域之內,直到他的弟弟趙光義嗣位之後才接收過來。
趙匡胤力所能及的地方,中央集權的措施執行得既輕快也徹底。新皇帝的機警,不走極端,對錢財上的大方,使他的籌謀容易兌現。登極之後才一年半,趙匡胤和擁他為帝的起事諸將談判,讓他們自請退役,皇帝則賜給他們豐厚的報酬與名譽官銜,於是足以動搖皇位的“黃袍加身”喜劇不致另覓主角而重演了。
宋朝的軍隊分為三級。最高為“禁軍”,次為“廂兵”,再次則為“鄉兵”。上層的隊伍經常吸收下層之優秀人員而將本身不及格之人員淘汰給他們。過去軍閥割據的重點改為文官鎮守,並且規劃了每三年一巡調的例規。
稅收也改由文官接收管理,以前的賬目收據經過極詳細的稽核。公元965年的詔令:凡諸州支度經費外,所有金帛都送中央。於是所有的金櫃庫房的積蓄,不時傳送開封,使該處成為全世界最顯著的內陸港口之一。為了遣送這些物資,全國劃為6個財政區域,每區稱為一“路”。由一個“轉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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