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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尼克”過不了多久可能就要沉入“海底”,我無疑就是那個船長。
我們國家已經全面進入了市場經濟社會,市場經濟,實質就是法制經濟。以我國新刑法為例,與經濟有關的犯罪就有近100條,另外還有民法、經濟法、行政處罰法以及國際商法等等。企業經營不會一帆風順的,做企業難免會失敗,也許會有違法的事情發生。你可能是好心,也可能是無意,但你確實違了法。違了法怎麼辦?這是衡量一個人的關鍵時候,你是敢於承擔責任呢?還是“36計”一走了之,逃避法律的制裁。
這幾年在我國,“老闆進監”現象多了起來,其實,“老闆進監”不可怕,可怕的是,作為企業老闆,缺少這種“船長精神”,一出事先保自己,企圖逃之妖妖。殊不知這是“二次”犯罪,不僅對企業有害、對社會有害、更對自己不利。
這方面國外的企業家做得相對就好一些。比如美國朗訊公司的CEO裡奇馬津經營失敗同時也有違法現象,他不是首先想著跑,而是擔負起責任,辭去職務,僱律師等候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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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高粱被立案
1999年初,向紅高粱集資的王濤(化名)等83名群眾聯名就紅高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向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鄭州市公安局進行舉報。
此時,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受命立案偵查。
2000年10月29日晚上子時,我被鄭州市金水區的幹警帶到公安局。10月31日被刑拘,12月6日被捕,開始了我的囹圄生活。
紅高粱贏得“霸菱銀行”好感
1996年由於新聞媒體爆炒紅高粱,無疑也吸引了許多投資人的關注。最讓我難忘的就是和“霸菱銀行”的交往,我懂得了國際企業是怎麼運做的,國際投資是怎麼一回事。
談“霸菱銀行”之前,必須要先談一下香港百富勤投資銀行和他的投資高手徐新女士。
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1996年年底,香港和深圳的新聞媒體也輪番報道了紅高粱,引起了深圳以及香港人們的關注。關注的程度是讓我難以想象的。比如,我在香港就親身經歷過這樣一個事情。97年年初去香港出差,計程車司機問我從什麼地方來?我說從北京,他馬上就問我,你知道北京有個紅高粱嗎?當他知道我就是紅高粱的喬贏時,竟然不肯收我的乘車費。可見,香港的老百姓是多麼關注紅高粱。當然也引起了香港的投資機構和投資人的重視。
1996年年底香港的百富勤派了一名投資經理徐新女士考察了北京紅高粱,被當時的那種火爆場面深深吸引,於是決定要和我見面。當時我正在深圳考察市場準備建深圳紅高粱分店。
我和徐新在深圳見面了。她說,百富勤很欣賞紅高粱的這個創意,有意向給紅高粱投資。希望更多的瞭解了我的事業理念和未來的目標。經過一段考察後,他們基本決定投資紅高粱,計劃佔25%到30%的股份。正值向實質性合作進展時,亞州金融風暴給百富勤帶來了致命的打擊,導致“合資”流產。
直到1997年下半年,我都沒有徐新女士的訊息。有天下午,我突然又接到徐新的電話,她告訴我現在她已經是香港霸菱銀行的投資經理。霸菱銀行的前身是巴林銀行,總部在新加坡,是英國的老牌銀行,有200多年的歷史。被一個叫尼克尼森的職員搞跨以後,被荷蘭皇家銀行收購,現改名為霸菱銀行。她把紅高粱這個專案帶到了霸菱,給老闆談了這個專案以後,老闆很感興趣。而且這與霸菱銀行當時在亞洲的投資方向是一致的。當時他們在亞洲主要有兩個投資方向:一是投資服務業;二是投資IT業(如網易就是他們投資的一個專案之一)。當他知道我就在深圳時,決定當天下午就要與我見面。那天正好是星期天,一般情況下星期天晚餐生意沒有平時好,我希望她星期一來比較合適。她跟老闆商量以後,老闆執意要跟我見面,主要是為了有個感性認識,初步瞭解一下紅高粱和我。我們約定六點半在紅高粱餐廳見面。
那天我是比較緊張的,生怕生意不好影響下一步,因為人的第一印象是特別的重要。可天又不作美,大約在五點五十分時,突然下起了瓢盆大雨,這下子我更緊張了,本來星期天晚餐就沒有平時生意好,再加上大雨,生意會更糟糕。我正帶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在辦公室等待他們到來時,大約在六點十分左右,餐廳經理打來電話說:“喬總,你運氣真好,今天出奇了,餐廳的生意異常火爆,不僅座無虛席,而且每臺收銀機前都排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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