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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第3章(2)
這樣的生活他過了五年,得空的時候便回家一趟,父親最需要幫忙的時候他總是儘量留在家中。對愛倫而言,這些短暫的盤桓就像一系列標誌她兒子長大成|人過程的快照。他已經長得又瘦又高,在三個孩子當中,相貌較另外兩個出眾,被太陽曬得焦黃的頭髮也留長了許多。她雖然當面指責過他的髮型,背地裡卻很喜歡。即使在冬天裡,湯姆的臉龐依舊呈現古銅色,襯托得他那雙清澈的淺藍色眼珠越發顯得生動。 在他的母親聽來,他所描述的生活似乎很孤單。他雖提到好些個朋友,卻沒有一個稱得上親密。他也曾和幾個女孩約會過,偏偏沒一個是認真交往的。根據他自己的說法,在不工作的時候,多半都在閱讀和學習一門函授課程。愛倫注意到他比小時候沉靜多了,只有在真正有話要說的時候才會開口。不過和他父親不同的是,這種靜默不帶任何哀傷的成分,而是帶著一種因專注而造成的靜肅。 歲月流逝,布克家男孩的本領漸漸廣為人知。不管他到哪裡工作,總會有人打電話來請教他能否去看看令他們發愁的馬。 “你做這個工作,向人家索取多少報酬?”一個四月天的晚餐桌上,當湯姆回家幫忙為牲口烙印期間,他的弟弟法蘭克打聽。這時蘿西已經離家念大學,法蘭克也十九歲了,在農場裡擔任專職工作。他有非常敏銳的商業才華,並且在父親深陷官司帶來的陰霾這段時日裡,實際負責經營整座大農場。 “噢,我沒向他們索費。”湯姆回答。 法蘭克放下叉子,瞪了他一眼。 “你一毛錢也沒跟他們要?從來沒有?” “沒有。”他又吃下一大口食物。 “為什麼沒有?這些人有錢,不是嗎?” 湯姆沉吟了一下。他的雙親也都正盯著他看,似乎大家對這個問題都很感興趣。 “噢,你們知道,我做這工作不是為了人,而是為了馬。” 現場鴉雀無聲。法蘭克微笑著搖搖頭,父親顯然也認為湯姆有點瘋狂。愛倫站起來,開始抗辯似的疊起餐盤。 “唔,我認為那樣很好。”她說。 這話促使湯姆陷入深思,不過整個開辦講習會的主意具體成型則是兩三年之後的事了。在這之前,他做了一件令全家人大吃一驚的事情——他宣佈即將前往芝加哥大學就讀。 他所選修的是人類學與社會學兩門課程,總共苦撐了十八個月,而之所以能夠堅持那麼久,純粹是因為愛上了一位在一支絃樂四重奏學生樂團演奏大提琴的新澤西美女。湯姆在一連前去聆聽五場演奏會之後,才有機會和她說上話。那女孩留一頭烏黑亮麗的濃密長髮,披在肩後,耳朵戴著和民謠歌手一樣的銀環。湯姆注意到她在演奏時身體擺動的樣子,彷彿整個人都已渾然陶醉於音韻之中,那是他有生以來所見過最引人遐思的畫面。 到了第六天的演奏會上,她的視線自始至終投注在湯姆身上。散場之後,湯姆便到外頭等著那個女孩。她走上前來,一句話也沒說就挽住湯姆的臂膀。女孩名叫雷切爾·斐納曼。當日深夜,在她的房間裡,湯姆得到了有生以來最美妙的感覺。他看著她點亮蠟燭,見她在走出房間更衣之際對他回眸凝望。他奇怪她為什麼不把耳環摘下來。但幸虧如此,因為當他倆Zuo愛的時候,燭光便在銀環之中一閃一閃地映出光芒。雷切爾蜷身縮在湯姆的懷抱中,睜著兩眼,閉都不曾閉。看著湯姆目現驚歡、雙手忙於在自己身上游移。她有著一對巧克力色的大|乳頭,茂密的秀髮恰似一張烏鴉的翅膀,漆黑油亮地披覆在她的嬌軀上。 他帶她回家過感恩節。她說她一生之中從未這麼冷過。她和每個人都相處得很融洽,即使和馬匹也不例外。她還說,她覺得那是自己今生所見過最美麗的地方。湯姆從母親臉上的表情看得出她心裡在想什麼:像她這種穿著不適當的鞋襪、信奉不合適的宗教的妙齡女郎,絕不是擔任農場主妻子的人選。 在這之後不久,當湯姆告訴雷切爾,他已經受夠了人類學和芝加哥,打算回到蒙大拿時,雷切爾當真氣瘋了。 “你要回去當牛仔?”她譏諷地問。 湯姆回答說是,事實上他心裡的確存著這個念頭。當時他們在湯姆的房間裡。雷切爾霍然轉身,氣沖沖揮臂指著塞滿整座書架的書本。 “這些呢?”她詰問,“難道這些你全都不在乎?” 他沉吟了一下,點點頭說:“我當然在乎。我之所以想休學,這些正是一部分原因。在擔任僱工的時候,不管當時手頭上正在讀什麼,每天晚上我都要趕緊回去接著往下看,書本具有一種神奇的魔力,但面對這些長篇大論的老師們,唔……我覺得好像這種東西若是經過太多討論,魔力就會自然消失,很快就只剩下言論了。生命中有些事物就是……就是如此。” 她揚起頭盯著他注視了半晌,狠狠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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