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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鄉某某村某某開著三輪車拉來一位賣血的人。也是某某村人,光棍漢。我問某某這人的血能行嗎?他說,他經常到江蘇徐州豐縣、山東單縣、安徽蕭縣、河南永城賣血,肯定沒事。 就這樣給我的小香火輸了150毫升O型血。8月20號,醫生說,小孩還有點貧血,又打電話讓這位賣血者來抽150毫升,打進了我兒子的血管內。萬萬也沒想到,這300毫升O型血,將要奪取我兒子寶貴的生命,給我們的家庭帶來巨大的痛苦和損失。 經過多天治療,兒子出院了,回到家不到十天,兒子不僅發燒還伴有咳嗽,我村診所醫生說是“肺炎”,打幾天吊水,也不發燒了,也不咳嗽了。半月後腹瀉,從那以後經常去醫院,某某鄉衛生院院長某某診斷為“類風溼”,到某某市人民醫院檢查不是類風溼。說是連續感冒,無名熱,住幾天就回來了。那時正好是2002年國慶節。 大媽,2002年12月28到2003年正月初五,全國上下歡度春節,家家戶戶熱熱鬧鬧,我們卻在我村診所為兒子輸液。一家人十分難過,傷心。我愛人老是哭,兒子受罪,為什麼老害病呢? 2003年2月18日(農曆),晚上12點,又發熱了。我給兒子服用半片安乃近後就睡覺了,到2點10分他哭了一聲就開始抽風,大約2分鐘。急忙抱到診所打一針退燒針,天一亮就開始輸液;咳嗽、高燒、面板癢、哭鬧,一直輸到三月初一,上午吊兩瓶水,下午寒戰發燒,就去某某市人民醫院,到醫院已是晚上8點,又是吊水(針)。 查白細胞數目,2100/L。住了4天醫生說要給兒子抽骨髓,我沒同意,因聽說弄不巧能殘廢,我想帶他到大醫院看看。 4月7號,住進江蘇省徐州市醫學院附屬醫院;4月9號,抽血化驗並檢查HIV抗體“陽性”,醫生問可輸過血?我回答輸過血。“這小孩是‘艾滋病’”醫生說。我和孩子的媽媽哭成一片,求醫生給兒子治病,4月12號,醫生把我們從江蘇攆回家裡,這時已經近3萬元債背在我和愛人身上;4月15號,帶兒子到河南省衛生防疫站化驗HIV抗體“陽性”,我和愛人的HIV抗體均是“陰性”。4月23號,確認兒子是“艾滋病”,我這給誰講能救兒子呢? 4月20號,我去給兒子輸過血的醫院,醫生承認給我兒子輸過血,不輸血小孩就沒命,那人的血沒有艾滋病病毒,如果有小孩當時就得死掉。我問他潛伏期,他說潛伏啥,血液直接打血管裡,死的快的很,我們這地方沒有“艾滋病”。小孩屬於免疫功能低,抵抗力差等。  '返回目錄'   電子書 分享網站
1小伉伉之死(2)
我帶著小型錄音機,把他所講的話都錄下來了。當天晚上醫生某某某就給我村診所醫生打電話,讓做做我的工作,不要去告他,有話好說,你們不能恩將仇報,當時也是想救活孩子,我要知道會這樣也不給小孩輸血,小孩不就沒命了。他說《獻血法》是2000年12月份納入法律的(其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1997年12月29日公佈,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你也告不贏,你也沒有錢,到最後人財兩空,倒不如我給你兩萬元,咱們一筆勾銷。 大媽,這位醫生是某某省人,曾任某某市某某鄉衛生院醫生,退休後到某某省某縣某某鄉某衛生室就醫;他領著20多人(賣血)。2000年10月份,因麻痺大意把某某省某縣某某鎮某村一小孩治死,賠一萬多元。本月搬到某某省某縣某某鎮某某村衛生室就醫。該村就是他的老家,在行醫期間,已治死好幾個小孩,都是賠錢了事。直到2003年4月20號他才不直接給病人輸血了。他講以後病人死就死,我也不輸血。 我們鄉的某某村,因賣血奪取自己生命的也不少,這個村賣血的人都和該醫生有聯絡,有個賣血者名叫某某,是血頭。該醫生給血頭買個手機,一旦用血就打手機,血型對號,就自己賣,得來的錢是五花八門樣樣都幹。血型不對號,就滿村找,然後把血源送到醫院,由賣血錢給他抽辛苦費。這個人天天咳嗽、發燒;可能也是這病。 給我兒子輸過血的人,一年前去世了,當時高燒、肺炎;整天躺在床上,沒有人問他,死後,堂兄出錢把他埋葬,聽說他得的就是艾滋病。 大媽,我要向您老學習,義務宣傳艾滋病的防治知識,做對國家人民、社會有益的事,讓世人引以為戒,喚起更多的人認識HIV。特別是農村落後,我是農民,生活在農村,搞宣傳方便,我們這地方很多人不知道艾滋病,聽說我兒子是艾滋病,鄰居都要搬家,不與我們一家人說話。我很想給他們說一句:“我們一家人不是壞人,我們是無辜的,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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