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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鎮的長途汽車多了起來,而每輛車上都坐滿了乘客,他們2個小時後到達某市區去賣血漿。 賣血漿者是近幾個村莊的村民,每天少則有200多人,一般都有�400~500�人,每次可賣70~80元,有人最多一個月賣過13次,一般人每月賣血漿5~6次。 他們來到某市區,一下汽車就拿著水杯站在一個大門緊閉的院子外,這個血漿站沒有牌子,即使白天,所有的窗戶緊閉,大門口有保安把守,戒備森嚴,這個“神秘的院子”就是血漿站。 為什麼有人甘心情願這樣做,他們說一個4~5口之家,賣血漿每年可掙4萬元;再問他們為什麼這樣做,他們回答很簡單,因為窮啊! 某省某市某集鎮的血漿站,明顯違反了國家嚴格禁止採集非本區域血漿,以及獻血時間間隔不少於15天的規定。2003年9月18日上午,由衛生部和公安部組成聯合行動組,對該血站進行突擊檢查,並表示核實後,對其違法行為嚴懲。 可憐的人們啊!艾滋病感染者中出現了集中發病,集中死亡,他們染上艾滋病的罪魁禍首就是賣血,少數人染艾滋病是因為輸血,你們還不知道嗎? 本人針對公開資料的傳播途徑做了驗證,首先宣告我不否認吸毒傳播和同性戀傳播艾滋病,但我走過當地四個戒毒所,見過幾千名癮君子,未發現一例艾滋病病人,可能這些人不用靜脈吸毒,故我地區未曾見過此類病人。 關於同性戀傳播艾滋病,我注意多處尋找,只聽說過一例,他是個男性奸幼的在押犯,他沒有艾滋病,我也沒有找他。而“三陪女”呢?我在河南監獄在押犯中抽查過1185例性犯罪女性,未發現艾滋病病人。2000年4月我聽說一個患有艾滋病的“三陪女”,我專程找她調查。她在1995年與丈夫一起賣血,1999年6月其丈夫因艾滋病死去,她為了養活兒子和老人去當“三陪”,此人2000年4月已死了。 在西方國家的資料中強調性傳播。而性亂、肛茭﹑###損傷機會較多,故發病率較高。而我們中國中原地帶為禮儀之邦,民眾咎守性道德,性伴侶固定,而村民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人們過著安居樂業的生活。對於因性亂、同性戀而被傳染的艾滋病患者,本人未曾發現。對於艾滋病傳播途徑的宣傳,應當實事求是,不能人云亦云,而增加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病人的受冷落、歧視和羞辱的機會,給無辜者增加痛苦,給民眾增加恐慌。  '返回目錄'  
10血 禍(1)
血液傳播是艾滋病主要的傳播途徑,透過使用被艾滋病病毒汙染的血液製品或血液(包括賣血球、血漿者在內),使艾滋病病毒直接進入健康人體內。 無 奈 高教授: 您好!我是一個農民,家住某某市某某鄉某某村,1997年2月我的門婿田某某,不幸遇車禍,急送醫院搶救,輸血。總算是保住了命,但落下殘疾。 今年二三月份,出現發燒、咳嗽。開始按感冒治,但始終不見好轉。最近又發現口腔潰爛,去某某醫院檢查為艾滋病,全家人如五雷轟頂,一片慌亂。急叫我女兒和他的三個孩子去某某醫院檢查,結果艾滋病病毒抗體“陰性”,說明沒感染艾滋病。 我們還是不放心,喜見《婦女生活》1999年第9期刊登你義贈《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識》宣傳資料,我們十分高興。特向您索該資料。請您垂贈,這裡我代表全家向您表示感謝。 即請大安 某 某 2000年10月23日 痛 恨 高阿姨: 你好!我是在2001年第9期《婚育與健康》雜誌上知道您的。早年在別的雜誌上也見過您的照片及與遊醫作鬥爭。您的人格及精神令我非常欽佩,今拜託您在百忙之中,能讀完我流著淚給您寫的這封信。我腦子非常混亂,不知道會寫些什麼,希望您別介意。 我有一個世上最善良而又最不幸的妹妹,她於1997年患上“再生障礙性貧血”,至今五年,家中幾乎傾家蕩產為其治病。可不幸的是1998年在當地個人開的血液病醫院,輸血時不知什麼時候給傳染上了艾滋病病毒(因治療期間經常輸血)。 在幾天前,我媽聽說湖北省某某市有家血液病醫院治得好(聽別家正在住院的家屬說)就與我妹一快到了那裡,到了地方,我妹血色素已降到4�1克,那家醫院在驗血時檢測出了我妹血液中的艾滋病病毒抗體呈“陽性”。當時也沒告訴我們,就說:“你們的血互動不上,回去吧,以前在那兒輸還在那兒輸。”然後她們帶藥回來,等回來後兩三天,才知道在那兒化驗出艾滋病病毒抗體呈“陽性”,建議到當地衛生防疫站再確診一下(是那個住院的家屬打電話打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