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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父胡國珍。皆顧望時情,議者以為矯飾。崇信佛法,禮拜讀誦,老而逾甚,終日怡怡,未曾恚忿。曾於門下省晝坐讀經,有鴿飛集膝前,遂入於懷,緣臂上肩,久之乃去。道俗贊詠詩頌者數十人。每為沙門朝貴請講《維摩》、《十地經》,聽者常數百人,即為二經義疏三十餘卷。識者知其疏略,以貴重為後坐疑 於講次。凡所為詩賦銘贊誄頌表啟數百篇,五十餘卷,別有集。光十一子,勵、勖、勔、勸、劼、勊、勍、劬、、、勉。
勵,字彥德,器學才行最有父風。舉秀才,中軍彭城王參軍、秘書郎中,以父光為著作,固辭不拜。歷員外郎、騎侍郎、太尉記室、散騎侍郎,以繼母憂去職。神龜中,除司空從事中郎。正光二年,拜中書侍郎。領軍將軍元義為明堂大將,以勵為長史。與從兄鴻俱知名於世。四年十月,父光疾甚,詔拜徵虜將軍、齊州刺史。以父寢疾,衣不解帶。及光薨,肅宗每加存慰。五年春,光葬於本鄉,又詔遣主書張文伯宣吊焉。孝昌元年十二月,詔除太尉長史,仍為齊州大中正,襲父爵。建義初,遇害河陰,時年四十八。贈侍中、衛將軍、儀同三司、青州刺史。
子挹,襲。武定末,太尉。屬齊受禪,爵例降。
挹弟損,儀同開府主簿。
勖,武定末,徵虜將軍、安州刺史、朝陽伯。齊受禪,例降。
勔,字彥儒,亦有父風。司空記室、通直散騎侍郎、寧遠將軍、清河太守,帶槃陽鎮將。為逆賊崔景安所害。贈徵虜將軍、齊州刺史。
子權,太尉參軍事。
劼,武定中,中書郎。
光弟敬友,本州治中。頗有受納,御史案之,乃與守者俱逃。後除梁郡太守,會遭所生母憂,不拜。敬友精心佛道,晝夜誦經。免喪之後,遂菜食終世。恭寬接下,修身厲節。自景明已降,頻歲不登,飢寒請丐者,皆取足而去。又置逆旅於肅然山南,大路之北,設食以供行者。延昌三年二月卒,年五十九。
子鴻,字彥鸞。少好讀書,博綜經史。太和二十年,拜彭城王國左常侍。景明三年,遷員外郎、兼尚書虞曹郎中。敕撰《起居注》。遷給事中,兼祠部郎,轉尚書都兵郎中。詔太師、彭城王勰以下公卿朝士儒學才明者三十人,議定律令於尚書上省,鴻與光俱在其中,時論榮之。永平初,豫州城人白早生,殺刺史司馬悅,據懸瓠叛。詔鎮南將軍邢巒討之,以鴻為行臺鎮南長史。徙三公郎中,加輕車將軍。遷員外散騎常侍,領郎中。
延昌二年,將大考百僚,鴻以考令於體例不通,乃建議曰:“竊惟王者為官求才,使人以器,黜陟幽明,揚清激濁,故績效能官、才必稱位者朝升夕進,年歲數遷,豈拘一階半級,閡以囗僚等位者哉?二漢以降,太和以前,苟必官須此人,人稱此職,或超騰昇陟,數歲而至公卿,或長兼、試守稱允而遷進者,披卷則人人而是,舉目則朝貴皆然。故能時收多士之譽,國號豐賢之美。竊見景明以來考格,三年成一考,一考轉一階。貴賤內外萬有餘人,自非犯罪,不問賢愚,莫不上中,才與不肖,比肩同轉。雖有善政如黃龔,儒學如王鄭,史才如班馬,文章如張蔡,得一分一寸必為常流所攀,選曹亦抑為一概,不曾甄別。琴瑟不調,改而更張,雖明旨已行,猶宜訊息。”世宗不從。
三年,鴻以父憂解任,甘露降其廬前樹。十一月,世宗以本官徵鴻。四年,復有甘露降其京兆宅之庭樹。復加中堅將軍,常侍、領郎如故。遷中散大夫、高陽王友,仍領郎中。其年為司徒長史。正光元年,加前將軍。修高祖、世宗《起居注》。光撰魏史,徒有卷目,初未考正,闕略尤多。每雲此史會非我世所成,但須記錄時事,以待後人。臨薨言鴻於肅宗。五年正月,詔鴻以本官修緝國史。孝昌初,拜給事黃門侍郎,尋加散騎常侍、齊州大中正。鴻在史甫爾,未有所就,尋卒。贈鎮東將軍、度支尚書、青州刺史。
鴻弱冠便有著述之志,見晉魏前史皆成一家,無所措意。以劉淵、石勒、慕容俊、苻健、慕容垂、姚萇、慕容德、赫連屈孑、張軌、李雄、呂光、乞伏國仁、禿髮烏孤、李暠、沮渠蒙遜、馮跋等,並因世故,跨僭一方,各有國書,未有統一,鴻乃撰為《十六國春秋》,勒成百卷,因其舊記,時有增損褒貶焉。鴻二世仕江左,故不錄僭晉、劉、蕭之書。又恐識者責之,未敢出行於外。世宗聞其撰錄,遣散騎常侍趙邕詔鴻曰:“聞卿撰定諸史,甚有條貫,便可隨成者送呈,朕當於機事之暇覽之。”鴻以其書有與國初相涉,言多失體,且既未訖,迄不奏聞。鴻後典起居,乃妄載其表曰:
臣聞帝王之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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