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部分(第2/4 頁)
盜人徇於六軍,將斬之,有詔赦之。休執曰:“陛下將遠清衡霍,故親御六師,跋涉野次。軍行始爾,已有奸竊,如其不斬,何以息盜?請必行刑,以肅奸慝。”詔曰:“大司馬執憲,誠應如是。但因緣會,朕聞王者之體,亦時有非常之澤,雖違軍法,可特原之。”休乃奉詔。高祖謂司徒馮誕曰:“大司馬嚴而秉法,諸軍不可不慎。”於是六軍肅然。定都洛邑,休從駕幸鄴。命休率從駕文武,迎家於平城。高祖親餞休於漳水之北。
十八年,休寢疾,高祖幸其第,流涕問疾。中使醫藥,相望於路。薨,贈帛三千匹。自薨至殯,車駕三臨。高祖至其門,改服錫衰,素弁加絰。皇太子、百官皆從行吊禮。及將葬,又贈布帛二千匹,諡曰靖王。詔假黃鉞,加羽葆、鼓吹、虎賁、班劍六十三人,悉準三老尉元之儀。高祖親送出郊,慟哭而返,諸王恩禮莫比焉。世宗世,配饗廟庭。
長子安,幼年早卒。
次子燮,除下大夫。世宗初,襲拜太中大夫,除徵虜將軍、華州刺史。燮表曰:“謹惟州治李潤堡,雖是少梁舊地,晉、芮錫壤,然胡夷內附,遂為戎落。城非舊邑先代之名,爰自國初,護羌小戍。及改鎮立郡,依嶽立州,因籍倉府,未刊名實。竊見馮翊古城,羌魏兩民之交,許洛水陸之際,先漢之左輔,皇魏之右翼,形勝名都,實惟西蕃奧府。今州之所在,豈唯非舊,至乃居岡飲潤,井谷穢雜,升降劬勞,往還數里,譐誻明昏,有虧禮教。未若馮翊,面華渭,包原澤,井淺池平,樵牧饒廣。採材華陰,陸運七十;伐木龍門,順流而下。陪削舊雉,功省力易,人各為己,不以為勞。昔宋民無井,穿井而忻得人;況合城無水,得水而不家慶?竊聞前政刺史,非是無意,或值兵舉,或遇年災,緣此契闊,稽延至此。去歲已熟,秋方大登,四境晏安,京師無事。丁不十錢之費,人無八旬之勤。損輕益重,乞垂昭鑑。”遂詔曰:“一勞永逸,便可聽移。”後除徵虜將軍、豳州刺史。延昌四年薨。贈本將軍、朔州刺史。
子超,字化生。肅宗初,襲。時以胡國珍封安定公,改封北平王。拜城門校尉、通直散騎常侍、東中郎將。尋除光祿大夫,領將作大匠。後複本封。爾朱榮之入洛,超避難洛南,遇寇見害。莊帝初,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岐州刺史。
子孝景,襲。武定中,通直郎。齊受禪,爵例降。
燮弟願平,清狂無行。高祖末,拜員外郎。世宗初,遷給事中。悖惡日甚,殺人劫盜,公私成患。世宗以其戚近,未忍致之於法,乃免官,禁之別館。館名愁思堂,冀其克念。世宗崩,願平乃得出。靈太后臨朝,以其暴亂不悛,詔曰:“願平志行輕疏,每乖憲典,可還於別館,依前禁錮。”久之,解禁還家,付師嚴加誨獎。後拜通直散騎常侍、前將軍。坐裸其妻王氏於其男女之前,又強姦妻妹於妻母之側。御史中丞侯剛案以不道,處死,絞刑。會赦免,黜為員外常侍。孝昌中,卒。
子緒,幽州安西府功曹參軍。莊帝初,直閣將軍。尋為持節、兼武衛將軍、關右慰勞十二州大使,遂沒吐谷渾。
子長春,員外散騎侍郎。武定初,封南郡王,邑五百戶。齊受禪,爵例降。
願平弟永平,徵虜將軍、南州刺史。為城民華延明所害。太昌初,追贈使持節、侍中、都督定瀛幽三州諸軍事、衛將軍、定州刺史。
永平弟珍平,司州治中。
子叔遵,員外散騎常侍。
珍平弟貴平,羽林監、轉射聲校尉。莊帝初,除散騎常侍、宗正少卿,封東萊王,邑百戶。除平北將軍、南相州刺史。莊帝既殺爾朱榮,加武衛將軍,兼侍中,為河北、山東慰勞大使。至定州東北,為幽州大都督侯淵所執,送於晉陽。後還洛。
前廢帝時,以本官行青州事,屬土民崔祖螭作逆,賊徒甚盛,圍逼東陽一百餘日。貴平率城民固守,又令將士開門交戰。大軍救至,遂擒祖螭等,斬之。還,除車騎將軍,加散騎常侍,遷左衛將軍、宗師,又遷車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儀同三司。
貴平人才險薄,為出帝所信。出為青州刺史,又加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為幽州大都督侯淵所害。
史臣曰:南安原始要終,善不掩惡。英將帥之用,有聲於時。熙、略兄弟,早播民譽,或才疏志大,或器狹任廣,鹹不能就其功名,俱至非命,惜也。康王不永,鸞起家聲。徽飾智矯情,外諂內忌,永安之禍,誰任其責?宛其死也,固其宜哉!章武、樂陵,蓋不足數。靖王聰斷威重,見稱太和,美矣。
列傳第八 文成五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