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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部,地部,東、西、南、北部,皆以諸公為之。大人置三屬官。
始光元年正月,置右民尚書。
神�元年三月,置左右僕射、左右丞、諸曹尚書十餘人,各居別寺。
七月,詔諸徵鎮大將依品開府,以置佐吏。
延和元年三月,改代尹為萬年尹,代令為萬年令。後復。
真君五年正月,侍中、中書監、宜都王穆壽,司徒、東郡公崔浩,侍中、廣平公張黎輔政,置通事四人。又選諸曹良吏,給事東宮。
正平元年七月,以諸曹吏多,減其員。
興安二年正月,置駕部尚書、右士尚書。
太安三年五月,以諸部護軍各為太守。
延興二年五月,詔曰:“非功無以受爵,非能無以受祿,凡出外遷者皆引此奏聞,求乞假品。在職有效,聽下附正,若無殊稱,隨而削之。舊制諸鎮將、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貢獻而得假爵者,皆不得世襲。”
四年二月,置外牧官。
五年九月,置監御曹。
太和二年五月,減置候職四百人,司察非違。
四年,省二部內部幢將。
十一年八月,置散官員一百人,朝請員二百人。
十五年七月,置司儀官。
十二月,置侍中、黃門各四人,又置散騎常侍、侍郎,員各四人;通直散騎常侍、侍郎,員外散騎常侍、侍郎,各六人。又置司空、主客、太倉、庫部、都牧、太樂、虞曹、宮輿、覆育少卿官。又置光爵、驍遊、五校、中大夫、散員士官。又置侍官一百二十人。改立諸局監羽林、虎賁。
舊制,諸以勳賜官爵者子孫世襲軍號。十六年,改降五等,始革之,止襲爵而已。
舊制,緣邊皆置鎮都大將,統兵備禦,與刺史同。城隍、倉庫皆鎮將主之,但不治。故為重於刺史。疑
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內外百官屢有減置,或事出當時,不為常目,如萬騎、飛鴻、常忠、直意將軍之徒是也。舊令亡失,無所依據。太和中高祖詔群僚議定百官,著於令,今列於左,勳品、流外位卑而不載矣。
太師 太尉 儀同三司
太保 司徒 都督中外諸軍事
太傅 司空 特進
右三師 右三公
大司馬 諸開府
大將軍 驃騎將軍
車騎將軍二將軍加大者位在,三司上。
衛將軍加大者,次儀同三司。
右三將軍
右第一品上 右第一品中 右第一品下
太子太師 四徵加大者,次衛將軍。 四鎮加大者,次尚書令。
太子太傅 左右光祿大夫 吏部尚書
太子太保 尚書左僕射 太常
右東宮三師 尚書右僕射 光祿勳
尚書令 中書監 衛尉
都督府州諸軍事 右三卿
中軍將軍
鎮軍將軍
撫軍將軍
右三將軍加大者,秩次四徵下。
金紫光祿大夫
右從第一品上 右從第一品中 右從第一品下
太子少師 列曹尚書 四安加大者,秩次三少下。
太子少傅 中書令 凡將軍三品已下、五品已上加大者。
太子少保 領軍 太子左右詹事
右東宮三少 護軍二職若侍臣帶者加中。 散騎常侍
中侍中 司州刺史
都督三州諸軍事
太僕
廷尉
大鴻臚
宗正
大司農
少府
右六卿
領軍將軍
護軍將軍二將軍與領護不併置。
右第二品上 右第二品中 右第二品下
前、後、左、右將軍 秘書監 武衛將軍
四平加大者,秩次護軍下 光祿大夫銀青者 都督一州諸軍事
大長秋卿 將作大匠
左衛將軍 右衛將軍
右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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