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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工作和文學創作有著共同之處,其一這是一個綜合素質的體現,一個優秀的預審員必須像作家那樣既有淵博的知識縝密的邏輯思維,又懂得人間冷暖。儘管工作物件是有犯罪嫌疑的人,可畢竟是人,人總是有情感的。其二是預審員和作家一樣必須得有一定的天賦,會寫字就能搞創作,會說話就能審人,可效果卻是天淵之別,因為沒有哪兩個案子的情況是相同的,也沒有哪兩個犯罪嫌疑人的個性是一致的,你必須懂得隨機應變,而這隨機應變的能力很大一部分就來自於天份,不然就很難解釋兢兢業業幹了一輩子預審卻成績平平和沒幹幾天就出手不凡屢建奇功的現象了。
我想江寧肯定會抓住我不放,讓我在這起案子上出足力氣的,正如他說的,他從不懷疑我的能力。這緣於我和他合作的兩起故意殺人案件的成功告破。
一起是一個青年工人提著把沾了鮮血和毛髮的鐵錘前來報案,聲稱自己失手把自己的同事兼鐵哥們給打死了。來到現場後見死者躺在自首者家中的牆根處,手裡握著一個鐵鑽子,牆上有一個尚未打通的過牆眼。據自首者說,他家中安裝土暖氣,找自己哥們來幫忙打牆眼走管道,牆眼打到一半時自己失手一錘掄到了哥們的頭上,哥們就嗚呼了。照這個說法就是典型的過失致人死亡,按程式走訪下來分析,很多人證實他們的確是一對多年的鐵哥們,菸酒不分家,飯菜不分你的我的,實在找不出一方殺死一方的動機,案子眼看著就要按過失致人死亡定性了。這時我提出到死者家中進行搜查,看能否發現有價值的東西。此舉大悖常理,去死者家中搜查?即使自首者是故意殺人,殺人現場是在他自己家,他又怎麼會把殺人證據留到死者家裡呢?許多人,包括許多有頭有臉的人都面露譏笑之色,只有江寧當場為我喝了一聲彩。他和我一樣,怎麼琢磨怎麼對那致命的一錘是出於失手錶示不理解,那一錘打的太狠了也太準了。我們力排眾議拿到搜查證後,在死者的枕頭皮下找到了一張紙片,正是這張紙片迫使自首者交代了他蓄意殺死自己哥們的真實動機。那紙片是一張借條,一張殺人者打給被殺者的借條,那個喪心病狂的傢伙為了黑掉自己哥們揹著老婆借給他的兩萬塊錢,又剝奪了自己哥們的生命。
還有一起是個強Jian殺人毀屍案。那次的審訊工作進行得很順利,我和江寧輪番出擊,幾個回合下來犯罪嫌疑人就交代了他酒後看到一年輕漂亮的女工後頓生歹意,先奸後殺再毀屍的犯罪過程。案子交到法院後問題卻出來了,說以目前證據這個犯罪嫌疑人不能判極刑,殺不得。理由是殺人者把那女工的屍體投進了一個高鹼高溫還帶攪拌的工業料漿池,屍骨毛髮衣物被化得蕩然無存,儘管化屍現場遺有大量人血,可那失蹤的女工生前卻沒留下一份血液化驗單。法院的人說,不是我們故意和你們公安過不去,血跡遺留者被投入料漿池的依據是充分的,因為有和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相吻合的現場勘查材料證實,可你們憑什麼證明那女工就是被殺者?僅憑她目前不見蹤影和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推測?可犯罪嫌疑人並不知道她殺死的那個女工姓甚名誰!萬一哪天那個女工從哪兒回來了,我們怎麼辦?人命關天吶!
不能說人家法院苛刻,有道理得很啊!可人已含冤而去屍骨無存,我們到哪兒去弄這女工的血液來化驗?這不是逼著死人爬牆頭嗎?
江寧說要是這人渣不殺可真是不足以平民憤吶,那女工在陰曹地府中豈能瞑目?不過若找不出這個證據,法院判他死緩的可能性極大,真他媽的鬱悶。
我沉吟了一下說,走吧江大隊,我們到那女工的工作崗位去看看。
和江寧來到那女工的崗位後,我們找到她的車間主任和支部書記作做證人,先是確認了女工上著鎖的更衣櫥,然後開啟了它,再然後我就戴著一副雪白的手套在裡面翻,翻出一物我託在手上遞到江寧面前,江寧眼睛陡然一亮,那上面赫然有一片暗紅的血漬——我手上託著的是那女工用過後沒來得及清洗的月經帶。
記得江寧當著那主任書記的面就給我來了個熱情而誇張的大擁抱。
想著,車子已在看守所大門前停穩,我下車後來到排列著提審室的那條走廊上,廊中靜靜的,沒有詢問聲更沒有呵斥聲傳出,只有我的腳步聲篤篤作響。
在女看守的示意下我推開了提審劉香香那間屋子的房門,我看到江寧和劉香香正在四目對視,江寧目光如劍,犀利而冷峻,香香目光如潭,平靜而坦然。琳琳單手托腮,正垂目看著桌上的材料紙出神。聽到我的推門聲,三人將目光齊刷刷地投向我。
江寧起身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