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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拒絕了。她問:“排長為什麼不買票?”我為了省事,遇到這種情形,例行的應付方法是笑笑說:“排長的卵叫壞了。”可是這回不靈了。這位雛妓繼續糾纏不肯離開。她說:“排長,我給你看一樣東西。”說著就撩起裙子,露出大腿,大腿上面赫然幾條紫痕。她說:“我接的客人不夠,要捱打。排長,無論如何請買一張票,幫幫忙。”怵目驚心之下,我非常不忍,就買了一張票送給她。她接過了票,眼淚流了下來。我轉身走的時候,她又拉住我,低聲說:“排長還是到屋裡坐一下。不然他們看到了,會以為我得罪了客人。”我同意了。遂在小房間裡和她聊了一陣,才假裝整容而出〔注八〕。
“軍中樂園”的妓女,最令人有“人肉市場”之感的,是在接客次數的有下限而無上限。在軍中發餉日子或規定假日日子,每位妓女每天賣三四十次,是很普遍的事。三四十次還不算本領,如果賣到五十次以上,便有獎勵。那〔草字頭,不會打,對不起。〕拔林“軍中樂園”甚至舉行過大比賽,賣得又快又多者(當然都是五六十次以上的),甚至放鞭炮慶祝,聽來真不知人間何世!我真不能想象:一個人,每天洗五六十次手都吃不消,何況五六十次性交?可是臺灣在國民黨德政下的“人肉市場”,竟然如此!
我常常想:一個可憐的女孩子,淪落到每天接客五六十次,什麼他媽的“三民主義”、“國家民族”……對她都全無意義!……(略——編者略去:如果我是她,如果不能逃脫老鴇龜公的魔掌,如果不能免於接客的命運,但求能少結幾次,也是好的。所以,如果我是她,如果共產黨統治,能使我少接十個客人,我就歡迎共產黨;如果日本人統治,能使我少接二十個客人,我就歡迎日本人,我就歡迎日本人,甘願做亡國奴。這些都是實話,所以被略去了。)什麼主義、領袖、國家、責任、榮譽,都他媽的是騙人的、都是太遙遠的,對苦難的弱者說來,都是狗屁、狗屁、臭狗屁!鬼才要相信它們呢!
妓女“充軍”
但是,“人肉市場”中的可憐女人,她們整天任人摧殘,如果所得相當於所失,也就另成一說。事實上,卻又滿不是那麼回事。她們被弄到“軍中樂園”來,每次接客抽成,是很有限的。以當時金門“軍中樂園”為例,因在前線,待遇較好。金門“軍中樂園”由政工人員掌管,由政治部主管民運的單位負責督導,在“軍中樂園”服務的侍應生稱為軍中特約僱員,這種僱員在金門共有二百五十人,流動散佈在金門、山外、小徑、陳坑、烈嶼……等地。但在最前線大二擔及東西旋,則沒有固定的園地,只好定期派遣姑娘出差,完成任務後再返防〔注九〕!這許多僱員,多來自臺灣,有十八歲的,也有三十出頭的,平均年齡二十三歲。雙方行的是合約制,簽定僱用合約,每期半年,雙方同意可以續約。服務期間伙食與服裝由軍中供給,營業收入女方實得七成,每星期工作六天,逢星期一休假,每天工作時間自上午八時至中午十一一時,下午二時至九時。票價分為三等,“軍官部”二十五元(侍應生在金門本島者可得十六元,小金門等外島可得十七元):“士官部”二十元(侍應生得十四元或十五元):“戰士部”十元(侍應生得八元或九元)。雖然形式上是合約制,兩廂情願,但是,妓女這邊,再被老鴇龜公等一勒索,也就所得無幾了。並且,外島“軍中樂園”中的妓女,許多都是臺灣本島抓到的私娼,被強制“充軍”送到前線的,這種身份的妓女,所得就更沒保障了(臺北華西街私娼被連續抓到三次者,即“充軍”前線)。在臺灣本島,其實也是一樣,本島“軍中樂園”中的妓女,我看不到是自願來的,絕大多數是被擄來、賣來的。我在《一個預備軍官的日記》一九六0年三月三十日條下,曾寫流氓“強一女寫賣身契,一萬六賣兩年,否則不放行,一憲兵救出之,在此軍中樂園”。可見這女人脫離了私娼命運,卻也脫離不了“軍中樂園”。在同年七月二十六日條下,我又寫:“一十九歲女孩子,先被賣一千九,再被賣二千六,三被賣二千三,四被賣六千六,結果是一身惡瘡,此何等社會。何等人身保障乎屍試問在這種全無人身自由、被買來賣去的處境下,妓女們還想可以按規矩抽成,其誰能信乎?她們豈敢言錢,能少接幾次客,就算造化了!周排附說得露骨:”妓女好122像園鍬,人可休息,工作器具不能休息。“妓女只是人們眼中的”工作器具“,淪為”工作器具“了,還想按規矩抽成嗎?
“被賣到特約茶室”
我現舉兩則剪報,看看這種“軍中樂園”中全無人身自由的例項。一九六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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