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部分(第3/4 頁)
右派勞改了許多年嘛,寫出來的東西還會有假?一開始便有著良好的信譽。但這會不會是事情的全部呢?細想想怕也不是。任何事物都有其兩重性,如果單純囿於個人的經歷而忽略小說藝術本身的要素,寫作便會受到侷限,天地便會狹窄。寫出來的作品也就缺乏思想和藝術的光彩。
我曾採訪過一個有右派與勞改經歷的大學教授,我建議他以個人的親身經歷寫一部長篇小說。他聽了沉吟良久,而後搖了搖頭,說我們這一撥人是不宜涉足這個題材的。我問為什麼。他說我們的心靈被嚴重扭曲,永遠也難以復原,而扭曲的心靈只能寫出畸形的作品來。對他的話我無法進行判斷。但從他說話的神情我看出他是很認真的。也許他的這一悲觀論調僅屬於他個人,並不具普遍的意義。即如此也會給人一種啟迪,即不同的寫作(經歷寫作——寫“我”與非經歷寫作——寫“非我”)各自的可能性與侷限性。這就談到我自己,應該說我屬於那種寫“非我”的範疇中。我極少寫自己親身經歷過的事,甚至連邊兒都不沾。我曾寫過戰爭,寫過土改肅反,寫過土匪蟊賊,都是遙遠的事情與陌生的人物。我想這般的寫作大致出於以下兩點,一是覺得自己個人的經歷過於平淡不值一提;二是鑑於我對作家職業的理解。我認為作家寫作的視野應該是廣闊的,應該在浩渺的現實與歷史的時空中尋覓自己的寫作題材。這樣寫作空間十分廣大,有著無限的可能性。對比而言,作家個人的經歷為創作提供的空間就狹窄得多。即使是飽經滄桑的人其人生經歷對於整個人類生活而言也是滄海一粟,微不足道的。現在許多作者特別是年輕作者過於依賴個人經歷寫作(所謂個人化寫作),其依賴甚至達到了一種病態,不足取。也終不是長久之計。富礦也有被挖盡的時候,何況未見得有什麼富礦。既然小說被稱為虛構的藝術,就應該盡情施展作家的想象才華,為藝術裝上翅膀。法國作家蒙田說過這樣一句話:強勁的想像力產生強勁的真實。事實上也如此,想像力與真實並不悖離,還相輔相成。從某種意義上說,作家的寫作生命力與作品的藝術品質很大程度取決於作家的想像力。
我以往作品題材的時間跨度很大,大約貫串了整個二十世紀。開始我並沒意識到這一點,說明我並非有意為之。我的寫作隨意成分很大,沒有規劃之類的東西,興之所至,東一頭西一錘的,不像許多作家在某一題材領域裡執著地挖深井。後來還是幾個批評家朋友發現了我的這一特點(或者說痼疾),並作為一個問題向我提出。他們說我的創作具有某種編年史的性質。把我的寫作與史聯絡在一起,自然是有些高抬了。但回過頭一看,就發現自己的寫作果然十分地散漫,題材幾乎滲透到百年間的各個歷史時期。時期,在漢語中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語彙。我們中國人在對歷史的記憶上很大程度依賴於發生過的歷史事件,事件就成了時期。如北伐時期、抗戰時期、解放戰爭時期、建國初期、土改時期、肅反時期、反右時期、四清時期、“瓜菜代”時期、“文革”時期及新時期……等等。一個個時期(歷史大事件)如同一座座里程碑,在人們的記憶裡由近而遠向歷史深處延伸。人們對於歷史事件的依賴是緣於這些事件對中國社會的形態以及國人生活境況的影響深重,難以忘懷,甚至刻骨銘心。只要回想到某一時期(事件)那個時期的特定畫面便躍於眼前。如抗戰時期的挖地道端炮樓、土改時期的分田地土豪遊街、“文革”時期的紅海洋打砸搶。當然,還有在各個時期都不可或缺的苦難與血淚。作為“鏡子”的文學應將歷史的畫面記錄存真,這是作家的職責所在。職責,現在已經成為許多作家諱莫如深的字眼,像躲避瘟疫似的遠離,似乎作家一與責任粘在一起,這個作家就等而下之不高階了,就完了。可我承認自己是個有社會責任感的作家,即使有被別人視為淺薄的危險也不改初衷(真是沒救)。正由於覺得“責任”在身,在選擇寫作題材時總惦記著作品的社會性,著眼於那些對中國人命運有著深遠影響力的方面。比如建國以來一次次接踵而來的政治運動,我的作品都有所涉及。大概今後還將繼續涉及。如土改、肅反、反右、“文革”等。對比而言,這部以反右為題材的《中國一九五七》是我著力寫的一本書。不是說這本書寫得有多麼好,而是想透過這本書把那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弄清楚,擺擺平。也許有人會說無論就規模還是影響力,“文化大革命”是反右運動所不能比擬的,那是一場全民的大劫難,而你的寫作卻沒有體現這一點。這是不爭的事實。這大約牽扯到對於這兩場運動的本質認識,也與我要寫的不是“全民”而是中國的知識層有關。話在這裡倒可以反過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