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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又回到家鄉種地時,其父母的失望、憤懣和對這個事實的不能接受,都是不難想像的。
可是,對農村子弟來說,走讀書這條路,到60年代以後也越來越艱難了。在第六章談到過,國家於1960年作出規定,為了保證農村有一定數量的知識分子和不斷補充農村勞動力,此後必須在每年畢業的小學生和中學生中給農村留下一定的比例,不要全部升學。按這個比例規定,能夠升學的農村中小學生只有1%,這意味著絕大多數農村青年學生被剝奪了繼續讀書的權利。從農村考入大專和中專的學生,在學校停辦後也被一律要求回鄉,而這時數量特別多的還有幾乎全部停辦的農業中學的學生。這都造成愈來愈多的農村中小學畢業生不能升學而不得不回鄉生產的局面。
據團中央1962年統計,全國農村已有高小以上知識青年近3000萬人,大體上在1億農村青年中,4個人中有一個小學或初中畢業生。1964年,全國知識青年總數達4000餘萬,其中城鎮下鄉知青僅幾十萬,在知青總人數中僅僅是一個零頭,其餘的,都是回鄉知青。再舉幾個具體數字:據北京市的統計,到1962年底,參加郊區農業生產的具有高小以上文化水平的回鄉知青達11萬餘,約佔郊區農村青年總人數的1/3;上海市川沙縣統計,自1957年到1964年期間,陸續落戶、回鄉的知青達52000餘人,佔全縣農村青年總人數的2/3以上,佔全縣農業勞動力總數的1/4以上,有的公社70%以上的農活是由青年乾的。在河北省寶坻縣,至1963年底,全縣回鄉知識青年總數達15000人,佔農村青年總數的36%。在教育事業特別發達的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解放後陸續從中小學和大學畢業的回鄉知識青年,到60年代初已達7萬,佔全州農業第一線青年勞動力總數的85%。再有,廣西召開回鄉知青積代會時提到,到1963年為止,幾年來全區回鄉知青已達上百萬。1964年廣東省報道,近3年有56萬多家在農村的知識青年回鄉,如果從1958年算起,回鄉知青總數已達76萬人。而據同年湖南省的統計,全省回鄉知青人數更多達300餘萬。
回鄉知青的處境(2)
與50年代相比,回鄉知青群體的構成,也已經有了可觀的變化,不僅有高小、初中畢業生、肄業生,而且包括了高中生,甚至因病或其他原因退學輟學的大學生;不僅包括正規全日制學校的學生,也包括從1958年“大躍進”期間各地大批湧出的民辦學校、半工半讀學校和農業中學畢業的學生,還有因學校停辦而返鄉、隨父母精簡而回鄉的學生等等。由於回鄉知青與農民一樣,不存在戶口、城市供應和日後分配等一系列問題,所以算不算回鄉知青,也就毋須像對城市下鄉知青一樣,有那麼細緻的規定和明確的界限。
作為接受了正規的學校教育,具有一定科學文化知識,並多少接受了現代文明薰陶的知識青年,回鄉知青在農村人口比例中的增長,對於改變農村“一窮二白”的面貌,提高農村人口的素質,是具有巨大意義的,國家對此也寄予厚望,即如《人民日報》社論所說:
這不但對於加強整個國民經濟的基礎有重要意義,不但對於實現知識分子勞動化、勞動人民知識化有重要意義,而且對於逐步消滅城鄉差別、工農差別、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的差別,為將來實現共產主義創造條件,也將產生深遠的影響。這決不是一項臨時的措施,而是今後很長曆史時期內都要認真做好的工作;決不是無足輕重的小事情,而是一項具有革命的戰略意義的大事情。
並不只是要他們起增加勞動力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要他們起增加革命力量的作用《熱情關懷下鄉上山的知識青年》,《人民日報》,1965年5月5日。。
廣大的知識青年回到農村參加生產……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他們不僅直接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增加了新的勞動力,而且為農業現代化的發展增添了大量的後備技術力量,為加強人民公社的經營管理增添了力量。他們不僅要繼承和發揚光榮的革命傳統,在鞏固和發展集體經濟的偉大斗爭中做出貢獻,不僅要繼承老一輩農民長期積累起來的豐富的生產經驗,而且要隨著農業現代化的發展,學會和掌握新的技術,成為有覺悟、有文化的社會主義的農民。
這個評價雖然帶有那個時代特有的侷限,但與“###”後主要將知青作為被改造物件的“再教育”理論相比,對知青在農村所起作用,期望仍是較高的。
這是些接受過正規學校教育的青年農民。他們與城市下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