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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調動軍隊,把我的朋友(我自己創造出來的兵卒)一個一個地派遣到永恆裡去。我寫了雄和志元的處刑,我寫了亞丹和敏的奇異的死。
我寫完了這小說。我差不多要哭了。隔岸觀火的生活竟然是這麼悲痛的。
小說寫成後我先寄了前四章到文學編輯部去,後面的一部分是我自己回上海時帶去的。到了上海我才知道這小說已經排好兩章,但終於因了某種特別的緣故,沒有能夠發表。我便又把這小說帶到北平去。我和兩個朋友商量了一些時候,終於決定把它在《文學季刊》上面發表了。
我把《電》的內容稍微刪改了一下,改動的地方很少,不過其中的人物凡是在《雨》和《雷》裡面現過身的都被我改了名字,我當時曾作了一個表,現在就把它抄在這裡:佩珠——慧珠仁民——仁山志元——志成劍虹——劍峰陳真——天心亞丹——繼先影——小影慧——一萍敏——炳碧——碧玉德——宗熊女士——洪女士《電》在《文學季刊》,上面發表的時候分作了上下兩篇。
題目改為《龍眼花開的時候》,另外加了一個小題目——一九二五年南國的春天。作者的姓名變成了歐陽鏡蓉,的確是一個陌生的名字。
在上篇的開始我引用了《新約》《啟示錄》中的兩段話:我又觀看,見一片白雲彩。在雲彩上坐著一位好像人子,頭上戴著金冠冕,手裡拿著快鐮刀。又有一位天使從殿中出來,向那坐在雲彩上的大聲喊著說:伸出你的鐮刀來收割,因為收割的時候已經到了。地上的莊稼已經熟透了。那坐在雲彩上的便把鐮刀扔在地上。地上的莊稼就被收割了。
第十四章第十四至十六節
我又看見一個新天地。因為以前的天和以前的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從天上上帝那裡降下來預備好了,好像新婦妝飾好了等候丈夫。我又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中間。他要和他們同住,他們要作他的民,上帝要親自和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也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
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又說:你要寫上。因為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
第二十一章一至五節
後面註明——“一九三二年五月於九龍寄寓。”
在下篇的開始我從《新約》《約翰福音》裡引了下面的四節:光來到世間,人因為他的行為不好,不愛光,倒愛黑暗……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
第三章第十九,二十節
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第八章第十二節
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來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第十三章第四十六,四十七節
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活著;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
第十一章第二十五,二十六節
後面加了一個小注:——“這後面本來還有一章結尾,現在被作者刪去。下篇到這裡便算完結。”最後也註明:——“一九三三年十二月於九龍。”
這些都不是真話。我故意撒了謊使人不會知道這小說是我的作品。這種辦法在當時似乎是需要的。至少有兩三個朋友這樣地主張過。至於“結尾”呢,這小說本該有一個結尾,不過我還沒有機會把它寫出來,寫出來也不能擔保就可以和讀者見面,所以我率性不寫了。其實這小說也可以就這樣完結的。也許會有人說這不能完結。然而生命根本沒有完結的時候。個人死了,人類卻要長久地活下去。
我當時要使讀者相信歐陽鏡蓉是一個生長在閩粵一帶的人,《龍眼花開的時候》是費了一年半以上的時間在九龍寫成的一部小說,我甚至用了竟容這個名字寫成了一篇題作《倘使龍眼花再開時》的散文,敘述他寫這小說的經過。這散文我沒有編進別的集子裡去,但我十分愛它,而且它和《電》也有密切的關係,所以我也把它錄在下面:從先施公司出來,伴著方上了去銅鑼灣的電車。
“到上面一層去罷,今天破個例。”我微笑地對方說。
方知道我的意思,他便不說什麼話,第一個登上了梯子。我跟在他的後面。
我們兩個坐在一把椅子上,我把肘靠著車窗,看下面的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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