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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我和青鋒上門懇談。三個人一見面,聞捷就要求大江所和大河所自動投降,併入大華律師事務所,不要等她動手。
青鋒說,道不同,不與謀。我也說,道不同,不與謀。我和青鋒都對自己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有信心。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都有存在的必要。首先,大部分律師都認同兩所的辦所方針、指導原則等。其次,大部分律師都以所為家、愛所愛家,無限忠誠本所。他們的品格和良心,是不可能被收買的。
沒想到,在此關鍵時刻,江男跳了出來,開始唱衰大江所,她對大河所也不看好。她的理由很簡單。一旦女人站起來,男人只有趴下的份。從前,因為女人趴著,所以男人才有站著的機會。她勸我們向聞捷投降。我和青鋒哪咽得下這口氣。為尊嚴而戰是我們此時的想法。
既然協商不成,我們(我與青鋒)與聞捷只有法庭上見分曉。法庭是律師決戰、決勝的場所。法庭如戰場,律師如戰士,法官是裁判。由於事‘實’與事‘理’是推出來的,所以清末民初時期的法官又被稱為‘推事’。
法官的作用是推‘實’(客觀事實)、推理(誰是誰非)。正因為事‘實’、事‘理’是推出來的,客觀事‘實’、事‘理’可能與推‘實’、推‘理’大相徑庭。因此,律師的作用顯得相當關鍵。
律師的作用是,使法官推定的事‘實’與事‘理’儘可能對己方有利,也即追求勝訴的效果。律師的武器,是自己的嘴;彈藥是語言和法律。
對於我來說,嘴是兇器,語言是磚頭,即使不能把對方砸死,也要把對方打蒙;法律是鬆緊繩,該長則長,該短則短。
聞捷和青鋒稱我制勝所使用的許多非常規手段為賤招、爛招,我不以為然。我認為,不管高招、賤招,能打贏官司的就是好招。打官司越多,我越發現,法律上、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越多,越便於當事人和律師出罪、入罪。
我們知道,犯意是犯罪構成要件之一。由於制度設計的缺陷,當事人依慣例行事的同一件事,可能導致不同的法律後果。奸巧的的人可以不知為由,規避法律的制裁。那些以清白自詡的人,往往因為不察而入罪。因此,律師的作用相當大。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58:魔石之意志比拼
自此,至高無上的法庭上,經常響起我與青鋒、我與聞捷、青鋒與聞捷對決的聲音。俗話說,鑼不敲不響,理不辯不明。老百姓對我們三個人的聲音好有一比。因在辦案過程中得罪人太多,老百姓評價我的聲音為噪音,俗話說,不攪不亂,越攪越亂;將聞捷的聲音比喻為魔鬼之音;將青鋒的聲音比喻為天籟之音。
聞捷是一塊很好的磨刀石,任何律師多在這塊磨刀石上磨礪,必大有裨益。不過,因為聞捷不是什麼案子都接,且成名後以非訴訟業務為主,與她交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事物具有兩面性,不是磨得更快,就是磨得更鈍。
前面交待過,我與青鋒交鋒,雖然場面上佔優,但往往佔不著便宜。因為,他對我的招數很瞭解,並做足了功課,使我根本沒機會下手。我與聞捷交手,只有招架之力,無還手之功。
一上場,她就針鋒相對、步步進逼、寸步不讓、寸步必爭。我拍桌子她也拍桌子,我瞪眼她也瞪眼。無庸置疑,因為年輕、漂亮、*,聞捷具有大大超越我的性別優勢而她又善於利用這種優勢,所以屢戰屢勝。身段柔軟、手段毒辣是她的特徵。對於這一點,不唯我,許多人都看得很明白。
每次聞捷一出場,她那燦爛的招牌式微笑和兩個酒窩具有無限的殺傷力;伶牙俐齒似一把尖刀,直取對手咽喉;走動時不經意間抖動一下的兩隻乳房摧毀了無數人的心理防線;電臀和修長*更是難以逾越的城牆。
她一落座,即形成以她為核心的強磁場,把她罩得嚴嚴實實,令攻擊者無處下手。當聞捷開始反攻時,對手只有招架之力、無還手之功。當這一切不奏效時,她便摘下眼鏡,用黑少白多的*緊逼對手,令對手不寒而慄,無處遁身。
她的眼睛裡不僅有鉤,還有釘。鉤不成,她就釘。最終,因無法抵擋聞捷的媚眼、爛笑、佻語、浪肢的誘惑,只好乖乖進入她事先設計好的圈套。此外,聞捷不按牌理出牌,常常出其不意、攻其不備、防不勝防。
聞捷與青鋒交手,勝負難料。他們交手,往往是意志比拼的過程。由於定力強,青鋒根本不受聞捷的誘惑。無論聞捷使出什麼花招,青鋒就是不看聞捷的眼睛和身體。因此,聞捷的肢體語言和心語無法傳到青鋒的心裡。自然,他不受聞捷的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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