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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不會得逞。
陳中問,冤有頭、債有主,你們為什麼不放過你?我說,我不是說過,他們輸不起嗎?可盈問,你沒反思,你自己有何不妥嗎?我說,我有什麼錯?為當事人盡職盡責難道錯了嗎?
沒想到,第二天出版的兩市報紙的部分版面上,全是有關我和大江所的負面新聞;兩市電視臺播放的,全是有關我和大江所的負面報道。
記者們指責大江所及我本人平時以‘奸巧、卑劣’手法辦案,與老百姓爭利,激化了矛盾,所以才有今日之侮。我看了、聽了,十分氣憤。
更令我氣憤的是,白潔、黑妹、陳中、可盈四個人分別以‘高尚的事業需要高素質的人才’、‘誰之錯’、‘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律師’、‘律師的社會責任’為題,對我及大江所律師的行為大加撻伐。
我氣憤不過,要求白潔、黑妹、陳中、可盈發表致歉宣告。四個人說,我們沒錯,無需道歉。首先,報道的事實無出入;其次,依據客觀事實發表的評論,屬於言論自由範疇,不構成侵權。我們建議你,儘快發表致歉宣告,求得社會大眾的原諒。我說,我沒錯,發表什麼致歉宣告?
為了維護名譽,我將白潔、黑妹、陳中、可盈四人及其所在單位一同告上法庭。此事傳出後,社會輿論一邊倒地抨擊我。
在省、市司法局及省律師協會的壓力下,我撤回了對上述四人及其工作單位的指控。但是,我的內心感到十分悲哀。我認為,這不是我個人的失敗,是司法的失敗、正義的失敗。
此事還沒有完。省、市司法局和省律師協會為了平息民憤,還要求大江所及我本人就不當行為向社會公眾致歉。我拗不過,只好照做了。但是,我心裡一萬個不服,我對所謂的‘人民’更加深惡痛絕,充滿了蔑視和仇恨。
43:魔法之陷入泥淖
不久,楊姓中年人故意傷害案開庭。沒想到,許多人聯名為楊姓中年人喊冤,要求從輕處理。法官詢問我的意見,我要求從重、從快處理被告,殺一儆百。旁聽席上有人鼓起了倒掌。
我抬頭一看,發現了江男的身影。法官要求觀眾保持肅靜。庭審結束時,法官宣佈,鑑於此案有一些疑點沒有排除,要求檢察院補充偵查、壓後再審。
我往庭外走時,江男攔住我說,你也太缺德了,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把人家的權利攪沒了,與小偷和強盜有什麼區別?象你這種小人,人人得而誅之?
我想知道,為什麼你做小偷和強盜都不承擔責任,老百姓打小偷和強盜要承擔責任?跟小老百姓較勁、欺負老百姓算什麼真本事?有本事,扛槍打‘鬼子’去?
我說,拿人錢財、替人消災。我的工作是替人說話,我盡職盡責地為我的委託人打贏官司難道不應該嗎?江男說,可是,你是用什麼手段打贏的官司?把老百姓逼急了,他們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小民從來不可輕。我說,不要威脅我,我不是嚇大的。
說完,我繼續向外走。我聽見江男對圍在她身邊的那群烏合之眾說,現在是法治社會,伸冤報仇一定要透過法律途徑,不可暴力相向。即使你們把胡戈放倒也無濟於事。一切問題都要透過體制解決。
有人說,體制無法解決所有問題。不能放棄街頭抗爭、暴力等手段。江男說,我認為恰恰相反,沒有體制擺不平的事,必須透過法制的手段伸張正義。有冤情的人,必須先請青鋒大律師幫忙翻案。青鋒律師擺不平的事,你們再找我,我想辦法。眾人齊聲說是。
再次開庭時,楊姓被告人當場翻案。他解釋說,當初承認此事是自己乾的,是為了保護孩子。當他聽說未滿十四歲的孩子不承擔刑事責任時,才覺得當初說假話的行為不對。法庭宣告被告無罪,當場釋放。
我聽了,十分生氣。我知道,這肯定是江男背後搞的鬼。但是,我無力扭轉乾坤。因為江男的父親是公安廳副廳長,我得罪不起。
此後,那些輸不起的‘窮棒子、泥腿子’紛紛找青鋒幫忙翻案。青鋒幾經努力,又推翻了我辦理的少部分舊案。大部分舊案因證據不足,維持原判。江男見狀,赤膊上陣,必欲置我於死地。
於是,我本人及我所其他律師遭到投訴及被訴至法庭的次數多了。原告自然是輸不起的平民百姓。他們你方唱罷我登場,接力告我和我所其他律師。因為投訴及訴訟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無一例外被駁回。但是,應訴牽扯了我很大精力。
更令我耿耿於懷的是,因為多次被投訴及被訴至法庭,我本人及我所連續不斷地被曝光。記者們津津樂道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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