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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救其禍而除其害,獨於假子而不為,何以異於凡母!其父為其孤也,而使妾為其繼母。繼母如母,為人母而不能愛其子,可謂慈乎!親其親而偏其假,可謂義乎!不慈且無義,何以立於世!彼雖不愛,妾安可以忘義乎!”遂訟之。魏安厘王聞之,高其義曰:“慈母如此,可不救其子乎!”乃赦其子,復其家。自此五子親附慈母,雍雍若一。慈母以禮義之漸,率導八子,鹹為魏大夫卿士,各成於禮義。君子謂慈母一心。詩云:“尸鳩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儀一兮,其儀一兮,心如結兮。”言心之均一也。尸鳩以一心養七子,君子以一儀養萬物。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此之謂也。
頌曰:芒卯之妻,五子後母,慈惠仁義,扶養假子,雖不吾愛,拳拳若親,繼母若斯,亦誠可尊。
齊田稷母
齊田稷子之母也。田稷子相齊,受下吏之貨金百鎰,以遺其母。母曰:“子為相三年矣,祿未嘗多若此也,豈修士大夫之費哉!安所得此?”對曰:“誠受之於下。”其母曰:“吾聞士修身潔行,不為苟得。竭情盡實,不行詐偽。非義之事,不計於心。非理之利,不入於家。言行若一,情貌相副。今君設官以待子,厚祿以奉子,言行則可以報君。夫為人臣而事其君,猶為人子而事其父也。盡力竭能,忠信不欺,務在效忠,必死奉命,廉潔公正,故遂而無患。今子反是,遠忠矣。夫為人臣不忠,是為人子不孝也。不義之財,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田稷子慚而出,反其金,自歸罪於宣王,請就誅焉。宣王聞之,大賞其母之義,遂舍稷子之罪,復其相位,而以公金賜母。君子謂,稷母廉而有化。詩曰:“彼君子兮,不素飧兮。”無功而食祿,不為也,況於受金乎!
頌曰:田稷之母,廉潔正直,責子受金,以為不德,忠孝之事,盡財竭力,君子受祿,終不素食。
卷之二 賢明傳
周宣姜後
周宣姜後者,齊侯之女也。賢而有德,事非禮不言,行非禮不動。宣王嘗早臥晏起,後夫人不出房。姜後脫簪珥,待罪於永巷,使其傅母通言於王曰:“妾不才,妾之淫心見矣,至使君王失禮而晏朝,以見君王樂色而忘德也。夫苟樂色,必好奢窮欲,亂之所興也。原亂之興,從婢子起。敢請婢子之罪。”王曰:“寡人不德,實自生過,非夫人之罪也。”遂復姜後而勤於政事。早朝晏退,卒成中興之名。君子謂,姜後善於威儀而有德行。夫禮,後夫人御於君,以燭進。至於君所,滅燭,適房中,脫朝服,衣褻服,然後進御於君。雞鳴,樂師擊鼓以告旦,後夫人鳴佩而去。詩曰:“威儀抑抑,德音秩秩。”又曰:“隰桑有阿,其葉有幽,既見君子,德音孔膠。”夫婦人以色親,以德固。姜氏之德行可謂孔膠也。
頌曰:嘉茲姜後,厥德孔賢,由禮動作,匡配周宣,引過推讓,宣王悟焉,夙夜崇道,為中興君。
齊桓衛姬
衛姬者,衛侯之女,齊桓公之夫人也。桓公好淫樂,衛姬為之不聽鄭衛之音。桓公用管仲甯戚,行霸道,諸侯皆朝,而衛獨不至。桓公與管仲謀伐衛。罷朝入閨,衛姬望見桓公,脫簪珥,解環佩,下堂再拜,曰:“願請衛之罪。”桓公曰:“吾與衛無故,姬何請耶?”對曰:“妾聞之:人君有三色,顯然喜樂容貌淫樂者,鐘鼓酒食之色。寂然清靜意氣沉抑者,喪禍之色。忿然充滿手足矜動者,攻伐之色。今妾望君舉趾高,色厲音揚,意在衛也,是以請也。”桓公許諾。明日臨朝,管仲趨進曰:“君之蒞朝也,恭而氣下,言則徐,無伐國之志,是釋衛也。”桓公曰:“善。”乃立衛姬為夫人,號管仲為仲父。曰:“夫人治內,管仲治外。寡人雖愚,足以立於世矣。”君子謂衛姬信而有行。詩曰:“展如之人兮,邦之媛也。”
頌曰:齊桓衛姬,忠款誠信,公好淫樂,姬為修身,望色請罪,桓公加焉,厥使治內,立為夫人。
晉文齊姜
齊姜,齊桓公之宗女,晉文公之夫人也。初文公父獻公,納驪姬,譖殺太子申生。文公號公子重耳,與舅犯奔狄。適齊,齊桓公以宗女妻之,遇之甚善,有馬二十乘,將死於齊,曰:“人生安樂而已,誰知其它。”子犯知文公之安齊也,欲行而患之,與從者謀於桑下,蠶妾在焉。妾告姜氏,姜殺之,而言於公子曰:“從者將以子行,聞者吾已除之矣。公子必從,不可以貳,貳無成命。自子去晉,晉無寧歲。天未亡晉,有晉國者,非子而誰,子其勉之!上帝臨子,貳必有咎。”公子曰:“吾不動,必死於此矣。”姜曰:“不可。周詩曰:”莘莘征夫,每懷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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