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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民眾預期的鉅額賠款,結果導致了“日比谷燒打事件”——失望的東京民眾焚燒了日比谷公園附近的內相官邸、外相官邸、國民新聞社和派出所。首相桂太郎也受到了暗殺的威脅,以致去小妾的外宅尋歡時,不得不由軍隊開道護送。後來,桂太郎內閣以倒臺告終。
如果,日本這次簽署的和約,連象徵性賠款都沒有。膽敢支援簽署條約的日本內閣成員,等待他的,必然是,日本“愛國志士”前仆後繼的“鋤奸”行動,而不僅僅是“暗殺的威脅”。日本是絕對不可能,接受這樣的條約。
從開始,我就知道,象徵性賠款,是我不得不支付的。
所以,當這個要求,送到我這裡後,我更為不滿的。
在歐戰中,日本的外債由19億日元降為16億日元,對外債權卻由8。1億日元猛增到43。7億日元。注意,這只是外債的變化,日本國力的增強更是十倍於此。
而聯省對此早有準備,改革農業生產,大力投資工業。從歸來的那一刻起,從國內,到美國,再到安慶,我們兄弟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這一次千載難逢的機會。可想而知,聯省從歐戰中獲得的收益,必然會超過日本。要我會放棄?我捨不得,我怎麼可能放棄?!
這麼大的利益,由不得我不低頭。然,要賠款給日本,我怎麼想,怎麼不舒服。
10月23日,顧維鈞與日置益簽署了名為《中日青島和約》。剝去那些華麗的辭藻,核心意思有兩條:日本承認中德之間的約定,日方不干涉青島問題;中方為其間衝突負部分責任,賠償日方損失500萬元——約合日元300萬。
日本要求的賠款並不是沒有依據,日本損失的艦艇,就價值超過一億元,加之,七千餘人戰死/失蹤,要求的賠款一億日元,也不是沒有道理。然而,聯省作為戰鬥的勝利者,雖然還沒有贏得戰爭,卻也絕對不會按價賠償日本損失的。歸根到底,這只是象徵性賠償。
我指示顧維鈞,面子已經沒有了,裡子多一點兒,是一點兒。所以,對於日置益提出的500萬日元的賠償,顧維鈞藉口是中國賠償,應當使用中國的貨幣,當然,500這個數字不錯,就不用改了。生生把賠款改成了300萬日元——顧維鈞如果去菜市場砍價,一定是把好手。
這段日子裡,我與日置益初步達成協議,秘密約定:如果軍政府能夠統治中國,雙方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結為同盟;同時,我將給予日本貿易最惠國的待遇。
這東西,只是個意向,沒有具體的條件,雙方默契於心,約定到時候詳談。
幾天後,日置益前來與我告辭。我再次請他喝茶,這次是武夷大紅袍。我誠摯的對日置益的安全,表示了關心。日置益看了看我誠摯的表情,笑著感謝了我的關心。當然,日置益的笑容有點兒苦澀。
《中日青島和約》的詳細內容,傳回日本國內以後。日置益在日本國內就出了名了,可以說,家喻戶曉了,無數的人聲稱要“討滅國賊”。所以,日置益簽約後,短期內,是不準備回國了。此次離開安慶,日置益會到北京去,接替小幡,與袁世凱談判。我私下揣測,如果日置益不能狠宰袁世凱一刀,後果勘憂呀。袁世凱恐怕要提前簽署《二十一條》了。
在我的預計之中,《青島和約》簽署後,我將受到非常大的輿論壓力。然而,《青島和約》在議會內沒有任何阻力,一次就透過了;社會輿論,也對我出乎意料的寬容。《安慶日報》就不說了,民主黨的機關報,自然不會對我過於嚴厲。就是《申報》、《安徽時報》,對我也沒有意料之中的批評。反而,覺得我乾的不錯,《青島和約》是個基本公平的條約。過了一段時間,我才回過味來。現在的中國,被人欺負數十年,早就沒有了泱泱大國的架子。中國人對政府的期望,是很低的,所以,我簽了一個在後世,足以稱之為賣國條約的東西,時人卻覺得,我乾的不錯。只有我卻對此耿耿於懷,不能釋然。
於是,不和諧的聲音也就愈發刺耳了。批評的聲音始終是存在的,北京、廣州,以及安慶本地,都有。只是,在聯省範圍內,並不是輿論的主流。在北京,大肆批評的聲音,只持續了不長時間——日本提前完成了《二十一條》,目前正逼著袁世凱簽約。可以預計,這份條約,要比《青島和約》嚴厲許多許多,袁世凱不能不給自己留條後路。
在安慶彬彬有禮,很有涵養的日置益,卻在北京厚顏無恥的對中方談判代表陸成祥說:“目前的世界危機,將迫使我國採取影響深遠的行動。當一個珠寶店著了大火的時候,要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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