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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不可能。有少數幾次,我們為某些在消費測試中證實比其他同類產品低劣的產品做了廣告,結果是災難性的。只要我費盡力氣去寫,我當然也可以說服消費者去買某種劣質產品,但是上當只能一次——而我的客戶的大多數是指望著消費者不斷地購買他的產品以能獲利。菲尼亞斯·巴農(Phineas T。Barnum)是第一個觀察到這個道理的人,他說:“你可以用廣告宣傳一種騙人的商品,引誘許多人買它一回。但是,他們慢慢地會斥責你是騙子。”艾爾弗雷德·波利茨(Alfred Politz)和霍華德·摩根斯說:“消滅一個質量極低劣的品牌的最快途徑是用最積極的方式來推銷它,人們也會用同樣快的速度來識破它的低劣程度。”
他繼而指出,廣告在改進產品質量方面也起了重要作用:
研究人員當然經常不斷地在設法改進我們購買的那些產品,但請相信我,對產品改進的刺激、推動和建議不少是來自廣告宣傳方面。肯定也只會是這樣,一家公司的廣告的成功是和它的產品開發活動的成就相輔相成的。
……廣告和科學調查已經在生產上實現廣泛和緊密的合作。直接受益的是消費者,他們因此得到前所未有的機會來挑選更好的產品和服務。
我曾多次說服客戶,在未證實新產品在質量方面比市場現有產品有明顯的優勢之前,不要貿然推出它。
廣告也是一種保證質量和服務水平的力量。舒味思軟飲料公司的弗雷德裡克·胡帕爵士(Sir Frederic Hooper)寫道:
廣告是質量的保證。一家公司花了相當可觀的金錢宣傳自己產品的優點,使消費者習慣於他們買到的產品始終一貫是高標準的。這樣的公司是不敢在日後把自己產品的質量降低的。有時候公眾不免失之輕信,但卻不致輕信到沒完沒了地購買劣質產品的程度。
我們開始為荷蘭皇家航空公司做廣告的時候,我們說這家公司“準點”而且“可靠”,他們的最高當局就給自己的航行人員發了一個通知,提醒他們一定要遵守我們廣告所做出的承諾。
可以這樣說,一家好廣告公司代表著消費者的利益。
廣告是不是一堆謊言?不再如此了。目前大家都害怕被聯邦商業委員會抓住。聯邦商業委員會公開在報紙上披露它審理的案子。對聯邦商業委員會的懼怕達到這樣的程度:我的一家客戶不久前警告我說,若是我們的任何一部電視廣告被聯邦商業委員會認定帶欺騙性的話,他就立即把他的業務轉給別的公司。通用食品公司的律師還認真地提出要求,只有我們的文案撰稿人證實開爐烤肉醬確實有“傳統風味”,他才允許我們在廣告裡把這個並無關痛癢的說詞寫進去。消費者得到的保護遠比他們自己知道的要多得多。
對各種機構制定的不斷變化著的管理廣告的規章條例,我並不是總能跟得上的。比如,加拿大政府有一套管理專利藥品廣告的規定,美國政府的則完全是另外一套。美國有些州禁止在威士忌廣告中標明價錢,而另一些州則堅持必須標明。在這個州被禁止的東西,在另一個州成了必須。我只能藏身在一條始終制約著我的作品的規則裡:決不做我不想讓自己的家人看的廣告。
寫過偵探小說和宣傳英國國教高教會派(Anglo-Catholic)教義的小冊子的多羅西·塞耶斯⑦先前也寫過廣告。她說:“明目張膽地撒謊是危險的。最後,只得訴諸‘虛造提示’和‘規避實情’這兩手了”。我犯過一次“虛造提示”的罪過。不過,兩年之後一位化學家拯救了我的良知,他證明我“虛造”的提示其實屬實。
然而我卻要坦白承認我不斷地犯“規避實情”的罪。當然,指望廣告主渲染自己產品的缺點是不是太過分了一點?一個只談自己最拿手本事的人應該得到原諒。
廣告能使人買他不需要的東西嗎?若你認為人不需要香體劑,那你儘可以自由地批評廣告宣傳勸服了美國87%的婦女和66%的男人使用香體劑。若你不以為人需要啤酒,那麼你批評廣告宣傳說服了58%的成年人飲用各種啤酒也就一點也不錯。如果你不贊成社交活動和人生的某些享受如國外旅行等,那麼你指責廣告鼓勵了這些壞事也是正當的。若你不喜歡豐衣足食的社會,你責怪廣告鼓動大眾追求物質生活也是無可非議的。
若你是這樣的清教徒,我和你是無理可講的。我只好把你當作受虐狂,只好像萊頓大主教那樣祈禱:“啊,主啊,我錯生為聰明善良之人,請您把我從中解脫出來吧。”
英國工人運動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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