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部分(第3/4 頁)
話說很久以前,明津族人是古時華國的一個有名的巫族,這個族裡的人資質最好的子弟能直接與天神溝通,擁有預知禍福、趨吉避凶等本領,是本土至高無上的大巫師,後又稱為大祭司。
子桑、百里兩族是忠心追隨明津一族的族群。
子桑族是吃苦耐勞的人士,耕種、紡織技藝超群。
可惜他們做人太有原則,骨頭硬又不懂變通,常遭其他族群欺負。如此人家,反而得到明津氏的另眼相看,經常照拂一二,因而兩族交好。
儘管如此,子桑族還是相當貧窮的一個族群,沒什麼經商天分。
百里族就不同了,他們很有經商頭腦,隨隨便便一顆鵝卵石也能賺得盆滿缽滿,衣食不愁。
因此常招惹一些犯紅眼病的人上門找麻煩,獻貢明津氏求庇護。
隨著歲月的變遷,本土新宗教逐漸興盛,巫族受到人民群眾的排擠打擊,在子桑、百里家的拼死掩護之下逃出重圍,準備舉族遷出本土另謀立足之地。
離開前,三大世族曾經開會討論過離鄉別井的話題。(未完待續。)
第392回
百里、子桑族不願離開國土,明津氏表示理解,宣告大家日後再見也是朋友便分道揚鑣了。
誰料,百年之後,早已更改姓氏不知是哪一支的明津氏後人突然回來,拿著一份契約找到子桑、百里兩族要求他們既為明津家將,應重歸明津氏麾下籤契成約,繼續為明津家盡忠。
這下玩笑開大了。
三族原本只是盟約關係,頂多算是大哥與小弟的身份。
如今被別人嘴皮子一張,成別人家奴了。
百年後的子桑依然窮,百里依然富足,卻都不願意成為別人的家奴,斷然拒絕對方的招安。
兩家的拒絕讓對方惱羞成怒,竟然拿出兩族為掩護他們逃離險境時流下的血、汗與毛髮喪心病狂地製成血咒,除非兩族重歸明津家,否則詛咒兩大家族要麼滅姓,要麼斷子絕孫。
兩大家族哪裡想到當年的明津族先人居然藏了自己先祖的血汗?更加氣憤不已,誓死不從。
很快,遭到詛咒的兩大家族開始災禍不斷,子孫災難不斷。
百里族為了子孫後代的性命,改名換姓潛入民間避世。
而子桑族氣不過,堅持不改姓換名,寧可全族覆沒也不願意屈服,結果病的病,死的死,損失慘重。
直到有一天,一位子桑後人以性命為代價救了一條氣息奄奄的大蟒蛇。
誰知那不是蛇,而是一條神力耗盡修為倒退的龍。
奇怪的是,那條龍居然知道子桑氏是何方神聖,並且知道子桑族面臨滅族的危險。
它清醒過來後,來到子桑族給一個孕婦喝了它的一滴血,然後誕下一名擁有巫力的小孩來。
子桑族的命運由此而改變。
在巫師的帶領下,子桑族活下來的後人為了避開本土氣場對後人的影響,漂洋過海謀生存,將詛咒的危害減至最低。
族人分成兩支,一支改姓,以便延續血脈;一支繼續保持原姓氏與血脈,伴隨巫師、龍神一起想辦法對抗明津家的詛咒。
待破除詛咒,改姓的那支方可恢復原本姓氏。
如果破不了,只能是子桑滅,子孫存於世。
“……子桑一脈後人活不過24歲,他們每代一旦成年必須成家生下兒女,然後改名換姓,不然只能死路一條。到了少爺這一代詛咒念力逐漸強大,尚是胎兒時期已深受毒咒影響,當年共有九名嬰兒出生,只有少爺逃過一劫。可惜咒怨產生的毒素令他身子虛弱,險些活不過七歲。”
“七歲那年他去見你,體內的怨氣毒素意外被你靈芝裡的仙氣驅散。可如今他是獨自一人迴歸本土直接承受詛咒,那就不是仙靈之藥輕易能破解得了的。”
“你的意思是,小杉的詛咒犯了?可他不是改姓了嗎?”聽到這裡,秋寶的心口一陣堵塞。
白管家抬眸看了她一眼,“他是雙重身份,”目光示意她看眼前這個陣法,“這盞燈是少爺的本命燈,我和他們幾位在替他阻擋詛咒的侵蝕。當然,這隻能治標,不能治本。”
“那要怎樣才能破解?”秋寶問,神色平靜淡定。
沒事,凡事總有解決的辦法。
“解鈴還須繫鈴人,詛咒是神祭之家許下的,要破除,只能由神祭之家解決。如今的明津家子孫品性不佳,想讓他們破咒,除非子桑家答應為奴,所以少爺必須爭得神祭的資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