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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立社而奉之也。“朕承祖考”,祖者先也,考者父也。“維稽古”,維者度也,念也,稽者當也,當順古之道也。
齊地多變詐,不習於禮義,故戒之曰“恭朕之詔,唯命不可為常。人之好德,能明顯光。不圖於義,使君子怠慢。悉若心,信執其中,天祿長終。有過不善,乃兇於而國,而害於若身”。齊王之國,左右維持以禮義,不幸中年早夭。然全身無過,如其策意。
傳曰“青採出於藍,而質青於藍”者,教使然也。遠哉賢主,昭然獨見:誡齊王以慎內;誡燕王以無作怨,無俷德;誡廣陵王以慎外,無作威與福。
夫廣陵在吳越之地,其民精而輕,故誡之曰“江湖之間,其人輕心。楊州葆疆,三代之時,迫要使從中國俗服,不大及以政教,以意御之而已。無侗好佚,無邇宵人,維法是則。無長好佚樂馳騁弋獵淫康,而近小人。常念法度,則無羞辱矣”。三江、五湖有魚鹽之利,銅山之富,天下所仰。故誡之曰“臣不作福”者,勿使行財幣,厚賞賜,以立聲譽,為四方所歸也。又曰“臣不作威”者,勿使因輕以倍義也。
會孝武帝崩,孝昭帝初立,先朝廣陵王胥,厚賞賜金錢財幣,直三千餘萬,益地百里,邑萬戶。
會昭帝崩,宣帝初立,緣恩行義,以本始元年中,裂漢地,盡以封廣陵王胥四子:一子為朝陽侯;一子為平曲侯;一子為南利侯;最愛少子弘,立以為高密王。
其後胥果作威福,通楚王使者。楚王宣言曰:“我先元王,高帝少弟也,封三十二城。今地邑益少,我欲與廣陵王共發兵雲。廣陵王為上,我復王楚三十二城,如元王時。”事發覺,公卿有司請行罰誅。天子以骨肉之故,不忍致法於胥,下詔書無治廣陵王,獨誅首惡楚王。傳曰“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泥中,與之皆黑”者,土地教化使之然也。其後胥復祝詛謀反,自殺,國除。
燕土墝埆,北迫匈奴,其人民勇而少慮,故誡之曰“葷粥氏無有孝行而禽獸心,以竊盜侵犯邊民。朕詔將軍往徵其罪,萬夫長,千夫長,三十有二君皆來,降旗奔師。葷粥徙域遠處,北州以安矣”。“悉若心,無作怨”者,勿使從俗以怨望也。“無俷德”者,勿使背德也。“無廢備”者,無乏武備,常備匈奴也。“非教士不得從徵”者,言非習禮義不得在於側也。
會武帝年老長,而太子不幸薨,未有所立,而旦使來上書,請身入宿衛於長安。孝武見其書,擊地,怒曰:“生子當置之齊魯禮義之鄉,乃置之燕趙,果有爭心,不讓之端見矣。”於是使使即斬其使者於闕下。
會武帝崩,昭帝初立,旦果作怨而望大臣。自以長子當立,與齊王子劉澤等謀為叛逆,出言曰:“我安得弟在者!今立者乃大將軍子也。”欲發兵。事發覺,當誅。昭帝緣恩寬忍,抑案不揚。公卿使大臣請,遣宗正與太中大夫公戶滿意、御史二人,偕往使燕,風喻之。到燕,各異日,更見責王。宗正者,主宗室諸劉屬籍,先見王,為列陳道昭帝實武帝子狀。侍御史乃復見王,責之以正法,問:“王欲發兵罪名明白,當坐之。漢家有正法,王犯纖介小罪過,即行法直斷耳,安能寬王。”驚動以文法。王意益下,心恐。公戶滿意習於經術,最後見王,稱引古今通義,國家大禮,文章爾雅。謂王曰:“古者天子必內有異姓大夫,所以正骨肉也;外有同姓大夫,所以正異族也。周公輔成王,誅其兩弟,故治。武帝在時,尚能寬王。今昭帝始立,年幼,富於春秋,未臨政,委任大臣。古者誅罰不阿親戚,故天下治。方今大臣輔政,奉法直行,無敢所阿,恐不能寬王。王可自謹,無自令身死國滅,為天下笑。”於是燕王旦乃恐懼服罪,叩頭謝過。大臣欲和合骨肉,難傷之以法。
其後旦復與左將軍上官桀等謀反,宣言曰“我次太子,太子不在,我當立,大臣共抑我”云云。大將軍光輔政,與公卿大臣議曰:“燕王旦不改過悔正,行惡不變。”於是脩法直斷,行罰誅。旦自殺,國除,如其策指。有司請誅旦妻子。孝昭以骨肉之親,不忍致法,寬赦旦妻子,免為庶人。傳曰“蘭根與白芷,漸之滫中,君子不近,庶人不服”者,所以漸然也。
宣帝初立,推恩宣德,以本始元年中盡復封燕王旦兩子:一子為安定侯;立燕故太子建為廣陽王,以奉燕王祭祀。
三王封系,舊史爛然。褚氏後補,冊書存焉。去病建議,青翟上言。天子衝挹,志在急賢。太常具禮,請立齊燕,閎國負海,旦社惟玄。宵人不邇,葷粥遠邊。明哉監戒,式防厥愆。
卷六十一·伯夷列傳第一
夫學者載籍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