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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非無事之國也,韓亡之後必將更事,更事必就易與利,就易與利必不伐楚與趙矣。是何也?夫越山逾河,絕韓上黨而攻彊趙,是復閼與之事,秦必不為也。若道河內,倍鄴、朝歌,絕漳滏水,與趙兵決於邯鄲之郊,是知伯之禍也,秦又不敢。伐楚,道涉谷,行三千里。而攻冥�戹之塞,所行甚遠,所攻甚難,秦又不為也。若道河外,倍大梁,右上蔡、召陵,與楚兵決於陳郊,秦又不敢。故曰秦必不伐楚與趙矣,又不攻衛與齊矣。
夫韓亡之後,兵出之日,非魏無攻已。秦固有懷、茅、邢丘,城垝津以臨河內,河內共、汲。必危;有鄭地,得垣雍,決熒澤水灌大梁,大梁必亡。王之使者出過而惡安陵氏於秦,秦之慾誅之久矣。秦葉陽、昆陽與舞陽鄰,聽使者之惡之,隨安陵氏而亡之,繞舞陽之北,以東臨許,南國必危,國無害乎?
夫憎韓不愛安陵氏可也,夫不患秦之不愛南國非也。異日者,秦在河西晉,國去梁千里,有河山以闌之,有周韓以間之。從林鄉軍以至於今,秦七攻魏,五入囿中,邊城盡拔,文臺墮,垂都焚,林木伐,麋鹿盡,而國繼以圍。又長驅梁北,東至陶衛之郊,北至平監。所亡於秦者,山南山北,河外河內,大縣數十,名都數百。秦乃在河西晉,去梁千里,而禍若是矣,又況於使秦無韓,有鄭地,無河山而闌之,無周韓而間之,去大梁百里,禍必由此矣。
異日者,從之不成也,楚、魏疑而韓不可得也。今韓受兵三年,秦橈之以講,識亡不聽,投質於趙,請為天下雁行頓刃,楚、趙必集兵,皆識秦之慾無窮也,非盡亡天下之國而臣海內,必不休矣。是故臣原以從事王,王速受楚趙之約,而挾韓之質以存韓,而求故地,韓必效之。
夫存韓安魏而利天下,此亦王之天時已。通韓上黨於共、甯,使道安成,出入賦之,是魏重質韓以其上黨也。今有其賦,足以富國。韓必德魏愛魏重魏畏魏,韓必不敢反魏,是韓則魏之縣也。魏得韓以為縣,衛、大梁、河外必安矣。今不存韓,二週、安陵必危,楚、趙大破,衛、齊甚畏,天下西鄉而馳秦入朝而為臣不久矣。
二十年,秦圍邯鄲,信陵君無忌矯奪將軍晉鄙兵以救趙,趙得全。無忌因留趙。二十六年,秦昭王卒。
三十年,無忌歸魏,率五國兵攻秦,敗之河外,走蒙驁。魏太子增質於秦,秦怒,欲囚魏太子增。或為增謂秦王曰:“公孫喜固謂魏相曰‘請以魏疾擊秦,秦王怒,必囚增。魏王又怒,擊秦,秦必傷'。今王囚增,是喜之計中也。故不若貴增而合魏,以疑之於齊、韓。”秦乃止增。
三十一年,秦王政初立。
三十四年,安釐王卒,太子增立,是為景湣王。信陵君無忌卒。
景湣王元年,秦拔我二十城,以為秦東郡。二年,秦拔我朝歌。■徙野王。三年,秦拔我汲。五年,秦拔我垣、蒲陽、衍。十五年,景湣王卒,子王假立。
王假元年,燕太子丹使荊軻刺秦王,秦王覺之。
三年,秦灌大梁,虜王假,遂滅魏以為郡縣。
太史公曰:吾適故大梁之墟,墟中人曰:“秦之破梁,引河溝而灌大梁,三月城壞,王請降,遂滅魏。”說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國削弱至於亡,餘以為不然。天方令秦平海內,其業未成,魏雖得阿衡之佐,曷益乎?
畢公之苗,因國為姓。大名始賞,盈數自正。胤裔繁昌,系載忠正。楊幹就戮,智氏奔命。文始建侯,武實彊盛。大梁東徙,長安北偵。卯既無功,卬亦外聘。王假削弱,虜於秦政。
卷四十五·韓世家第十五
韓之先與周同姓,姓姬氏。其後苗裔事晉,得封於韓原,曰韓武子。武子後三世有韓厥,從封姓為韓氏。
韓厥,晉景公之三年,晉司寇屠岸賈將作亂,誅靈公之賊趙盾。趙盾已死矣,欲誅其子趙朔。韓厥止賈,賈不聽。厥告趙朔令亡。朔曰:“子必能不絕趙祀,死不恨矣。”韓厥許之。及賈誅趙氏,厥稱疾不出。程嬰、公孫杵臼之藏趙孤趙武也,厥知之。
景公十一年,厥與郤克將兵八百乘伐齊,敗齊頃公於鞍,獲逢醜父。於是晉作六卿,而韓厥在一卿之位,號為獻子。
晉景公十七年,病,卜大業之不遂者為祟。韓厥稱趙成季之功,今後無祀,以感景公。景公問曰:“尚有世乎?”厥於是言趙武,而復與故趙氏田邑,續趙氏祀。
晉悼公之七年,韓獻子老。獻子卒,子宣子代。宣字徙居州。
晉平公十四年,吳季札使晉,曰:“晉國之政卒歸於韓、魏、趙矣。”晉頃公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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