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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獄,治罪,責斯與子由謀反狀,皆收捕宗族賓客。趙高治斯,榜掠千餘,不勝痛,自誣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負其辯,有功,實無反心,幸得上書自陳,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從獄中上書曰:“臣為丞相治民,三十餘年矣。逮秦地之陝隘。先王之時秦地不過千里,兵數十萬。臣盡薄材,謹奉法令,陰行謀臣,資之金玉,使遊說諸侯,陰脩甲兵,飾政教,官鬥士,尊功臣,盛其爵祿,故終以脅韓弱魏,破燕、趙,夷齊、楚,卒兼六國,虜其王,立秦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廣,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見秦之彊。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親。罪三矣。立社稷,脩宗廟,以明主之賢。罪四矣。更剋畫,平鬥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樹秦之名。罪五矣。治馳道,興遊觀,以見主之得意。罪六矣。緩刑罰,薄賦斂,以遂主得眾之心,萬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盡其能力,乃得至今,原陛下察之!”書上,趙高使吏棄去不奏,曰:“囚安得上書!”
趙高使其客十餘輩詐為御史、謁者、侍中,更往覆訊斯。斯更以其實對,輒使人復榜之。後二世使人驗斯,斯以為如前,終不敢更言,辭服。奏當上,二世喜曰:“微趙君,幾為丞相所賣。”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則項梁已擊殺之。使者來,會丞相下吏,趙高皆妄為反辭。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李斯已死,二世拜趙高為中丞相,事無大小輒決於高。高自知權重,乃獻鹿,謂之馬。二世問左右:“此乃鹿也?”左右皆曰“馬也”。二世驚,自以為惑,乃召太卜,令卦之,太卜曰:“陛下春秋郊祀,奉宗廟鬼神,齋戒不明,故至於此。可依盛德而明齋戒。”於是乃入上林齋戒。日遊弋獵,有行人入上林中,二世自射殺之。趙高教其女婿咸陽令閻樂劾不知何人賊殺人移上林。高乃諫二世曰:“天子無故賊殺不辜人,此上帝之禁也,鬼神不享,天且降殃,當遠避宮以禳之。”二世乃出居望夷之宮。
留三日,趙高詐詔衛士,令士皆素服持兵內鄉,入告二世曰:“山東群盜兵大至!”二世上觀而見之,恐懼,高既因劫令自殺。引璽而佩之,左右百官莫從;上殿,殿欲壞者三。高自知天弗與,群臣弗許,乃召始皇弟,授之璽。
子嬰既位,患之,乃稱疾不聽事,與宦者韓談及其子謀殺高。高上謁,請病,因召入,令韓談刺殺之,夷其三族。
子嬰立三月,沛公兵從武關入,至咸陽,群臣百官皆畔,不適。子嬰與妻子自系其頸以組,降軹道旁。沛公因以屬吏。項王至而斬之。遂以亡天下。
太史公曰:李斯以閭閻歷諸侯,入事秦,因以瑕釁,以輔始皇,卒成帝業,斯為三公,可謂尊用矣。斯知六�之歸,不務明政以補主上之缺,持爵祿之重,阿順苟合,嚴威酷刑,聽高邪說,廢適立庶。諸侯已畔,斯乃欲諫爭,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極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與俗議之異。不然,斯之功且與周、召列矣。
鼠在所居,人固擇地。斯效智力,功立名遂。置酒咸陽,人臣極位。一夫誑惑,變易神器。國喪身誅,本同末異。
卷八十八·蒙恬列傳第二十八
蒙恬者,其先齊人也。恬大父蒙驁,自齊事秦昭王,官至上卿。秦莊襄王元年,蒙驁為秦將,伐韓,取成皋、滎陽,作置三川郡。二年,蒙驁攻趙,取三十七城。始皇三年,蒙驁攻韓,取十三城。五年,蒙驁攻魏,取二十城,作置東郡。始皇七年,蒙驁卒。驁子曰武,武子曰恬。恬嘗書獄典文學。始皇二十三年,蒙武為秦裨將軍,與王翦攻楚,大破之,殺項燕。二十四年,蒙武攻楚,虜楚王。蒙恬弟毅。
始皇二十六年,蒙恬因家世得為秦將,攻齊,大破之,拜為內史。秦已並天下,乃使蒙恬將三十萬眾北逐戎狄,收河南。築長城,因地形,用制險塞,起臨洮,至遼東,延袤萬餘里。於是渡河,據陽山,逶蛇而北。暴師於外十餘年,居上郡。是時蒙恬威振匈奴。始皇甚尊寵蒙氏,信任賢之。而親近蒙毅,位至上卿,出則參乘,入則御前。恬任外事而毅常為內謀,名為忠信,故雖諸將相莫敢與之爭焉。
趙高者,諸趙疏遠屬也。趙高昆弟數人,皆生隱宮,其母被刑僇,世世卑賤。秦王聞高彊力,通於獄法,舉以為中車府令。高既私事公子胡亥,喻之決獄。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毅不敢阿法,當高罪死,除其宦籍。帝以高之敦於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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