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4/4 頁)
系,自日本德川幕府(1603—1867年)建立以來,兩百多年間兩國一直和睦為鄰,友好往來。以1609年李朝政府與日本締結《乙酉約條》為起點,兩國恢復了因豐臣秀吉發動侵朝戰爭(1592—1599年)遭到破壞的交鄰關係。這項條約允許日本按照嚴格的規定進行使臣往來和派遣“歲遣船”。
在東萊府的草梁,有朝鮮政府修建的倭館(又稱和館),供日本常駐事務宮、商人居住和堆集貨物,中央政府派駐釜山的倭館訓導,負責具體管理與日本的交往通商事務。地方政府對倭館免費供應薪炭,並開市供應菜蔬。倭館每月開市六次與朝鮮人交易。日本商人主要以銅等貴金屬交換朝鮮的米、棉和各種皮貨。
根據約條的規定和慣例,日本暮府同朝鮮政府的外交聯絡,是透過對州藩主實現的。對州藩主除掌管與朝鮮的聘問往來、代表幕府向朝鮮派出參判使外,自身還經常派家臣出使東萊府。出訪朝鮮的日本使臣所持國書有一定格式,並加蓋朝鮮方面鑄發的銅印,即所謂“圖書”。
“王政復古”後,1868年3月23日,日本新政府宣佈承認對州藩主世襲的代表國家與朝鮮外交的特權,並授與該藩藩主宗義達外國事務局輔的職銜。宗義達奉命向朝鮮通告:日本時勢一變,政權歸一皇室,更張綱紀,大修鄰好。
所謂“大修鄰好”,只不過是日本政府推行“徵韓外交”的口實。既然朝日兩國一直保持著友好的交鄰通訊關係,自然不存在“大修鄰好”的急切需要。日本明治政府企圖改變兩國交往的慣例,奪取外交主動權,並設定陷阱,借大修鄰好之機變更外交公文格式,用“天皇”的稱謂降低朝鮮國王的地位,以造成朝鮮屈從日本的既成事實。
明治元年12月,由對州藩主宗義達委任的“大修”大差使等人一行抵達草梁使館,向朝鮮倭學訓導遞交國書。文中多處使用“皇”、“勅”之類的文字,並加蓋日本國新鑄的印章。雖然大院君政府禮貌地接待了日本來使,並派員參加倭館舉行的“下船宴”,但斷然拒絕了日本的國書。
此時的日本國內,明治政府的實力派人物不僅己在鼓譟“徵韓論”,而且還就“徵韓”的具體步驟進行策劃,並把侵略朝鮮與日本的基本國策聯絡了起來。
為策劃“徵韓”,是年日本天皇曾命木戶孝允出使中國和朝鮮。後因木戶所在藩山口倒幕主力“奇兵隊”解散引起農民不滿和動亂,未能成行。不過,為木戶出使所作的有關朝鮮政策的準備,繼續照常進行。這時,日本外務省曾專門派外務權大錄佐田白茅等外交官,假借對州藩吏之名去釜山活動。
1870年,日本外務省根據佐田白茅等人提出的報告和建議,擬定了《對朝鮮政策三條》,內稱:“雖有借朝鮮拒收國書之無禮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