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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傳》之“桓公十一年”。“經”是永恆不變的原則,“權”就是在不違背原則的前提下根據形勢而採取的臨時的機變措施,所以權又有變通之義。術即方法、謀略。由此我們就可以為權術下一個定義:權術就是為了獲取、鞏固政治權力所採取的謀略。“自五帝既降,舍機權而治天下者,未之有也。”馮用之:《權說》。“明君治國,三寸之機運而天下定,方寸之謀定而天下治。”《太平御覽》卷三九○引申不害語。“三代以下將相,大抵皆權略之雄耳。”馮夢龍:《增補智囊補》。這些議論表明,權術與中國傳統政治有著不解之緣。無論是反對者還是贊同者,大都認識到權術在中國傳統政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起了不可忽視的作用。
權術之所以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屢屢被採用,這是由中國傳統社會政治文化的特點所決定的。眾所周知,君主集權專制是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基本特點。古代中國的政治結構是一個單一化的政治等級權力結構。在這一結構中,君主處於權力金字塔的頂端,擁有最高的主宰權力。君主不僅是全國土地和財富的最高所有者,而且擁有對全體社會成員的人身統屬權,他可以隨意處置他的臣民。此外,在這一權力結構中,也缺乏縱向的分權機制。也就是說,君主擁有不可分割、不可轉讓的最高權力,不容許其他任何人染指。因而在這一權力結構中的君主和臣民的關係就是一種統治與被統治、強權與服從的關係。
中國古代集權專制制度的另一個特點,就是權力變更的非程式性。我國古代的君主一般是透過世襲而獲得皇位的,而且也制定了嫡長子繼承的制度。但是在實際上,皇族內部在權力的興替上始終處於不穩定狀態,皇權權威極大地誘發了皇族內部爭奪皇權的鬥爭。皇族的成員常常覬覦皇位,並由此衍生出層出不窮的宮廷政變,子弒父、弟殺兄者有之,兄篡弟、叔伯篡侄子者有之。除了皇族,其他的社會集團也覬覦皇位,其中比較突出的有外戚集團、宦官集團和士大夫官僚集團。皇族與這些社會集團之間存在著不同利益的或明或暗的矛盾衝突。歷代宮廷政變的主角有很多都是來自這些集團中的人物。由於政變的非法性,所以他們大都在政變中採用陰謀權術,而在政變以後把自己打扮成應天承命的化身,把被奪位者醜化為萬劫不復的罪孽。
權力變更的非程式性還表現在官吏的升遷上。歷代王朝雖然都制定了關於官吏的任免、考課、獎懲的制度,但是,君主對官吏的任免、升降、黜陟,往往不按制度辦事,僅憑一己之私慾和好惡。能得到君主之歡心者,可以獲得超乎常規的擢拔,“或期月而長州郡,或數年而至公卿”。如果不符合帝王的心願,哪怕沒有過失,也會無端地被貶黜。明朝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的科舉考試,本該吳情得狀元,但嘉靖皇帝看了吳情的名字,心中頓然不快:“無情”怎麼得狀元!當時正打雷下雨,嘉靖皇帝忽然看到一名考生名叫雷鳴,他認為這是一個吉兆,一時興起,遂點為狀元。在封建社會中,像嘉靖皇帝這樣不依法辦事,憑一己之好惡,隨心所欲地任命官吏的現象是很普遍的。正是這種權力變更的非程式性,給那些覬覦權力的野心家、陰謀家以可乘之機。他們極盡玩弄陰謀權術之能事,專門去討皇帝的歡心,一旦得寵,便可抱紫握珠,躋身公卿。
權力變更的非程式性,必然造成官僚權力基礎的不穩定性,政治權力具有短暫性和脆弱性的特點。而這種情況正是君主為鞏固皇權而造成的。對官吏委任如流,調動無常,使他們經常處於流動不停的狀態,就不能構成威脅皇權的權力基礎。這是皇許可權制朝臣權力過度膨脹的策略。特別是一場政治鬥爭以後,往往會造成朝廷官僚隊伍的大換班。東漢桓帝與宦官單超等密謀誅殺專擅朝政的梁冀以後,與梁冀有連帶關係的朝廷內外公卿大臣、列校、刺史等大小官吏三百餘人,或被誅戮,或被黜免,朝廷為之一空。在這種情況下,宦海險惡,仕途莫測。“人不自保,各相顧望,無自安之心。”《後漢書·朱浮傳》。官吏們深感危機四伏,朝不保夕。為了保住權勢富貴,不惜用各種權術去侍奉君主,去應付君主隨時降臨的雷霆般的震怒和誅殺。權力基礎的不穩定性還造成了統治階級內部頻繁的、無休止的權力再分配,而這種權力再分配往往充滿了極其殘酷的鬥爭。在爭奪權力的鬥爭中,得勢者升官晉爵,恩寵有加;失勢者大權旁落,橫遭禍殃。在這種政治背景下,以權術縱橫捭闔,乃是在權力再分配的鬥爭中一種重要的手段。
權術最基本、最主要的特點是機變詭詐、奇譎非常,即所謂“陰謀”。“陰謀”者,密室策劃,秘而不宣,深藏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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