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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主處其大,臣處其細”的大原則,而且把這個原則具體化,即把名分按實際情況規定下來,然後進行任命,聽取意見,檢查監督。
什麼是“術”?申不害沒有明確規定。“術”是君主的專有物,是駕馭驅使臣下的方法。“法”是公開的,是臣民的行動準則,而術卻是隱藏在君主心中,專門對付大臣的。申不害說,“君如身,臣如手”。既然如此,君主仍要對付大臣是由複雜的社會鬥爭所決定的。
春秋戰國時,臣下弒君,釀成習氣。
曾經有這樣一個笑話,說是如果帝王有錯,滿清時大臣會這樣跟皇帝說:“皇上聖明,奴才以為此事該當如何如何,小小淺見,還望皇上定奪。”
而滿清之前地大臣們則會:“皇上就算要殺臣,臣也要斗膽直言。皇上肆意妄為,如此下去定然亡國!”
而春秋戰國時代的大臣卻是:“王上有錯,臣以為某君賢德,欲仕之……刀斧手何在?”
因此,現實告訴申不害,君王的主要威脅不是來自民眾或敵國,而是來自親密如手足一般的大臣。所以他一再告誡君主,對君臣關係要有清醒的認識:那就是不相信所有的大臣。申不害認為,君主有了勢。定了法。其地位還不是穩固的,必須有兩面之術,不然勢與法就會變得威嚴而不受用,刻板而不通達。如果以術來聯通勢與法,就如虎添翼,無論動靜,都會使臣下懾服。他的術分兩類,一類是控制術,像前面提到的“正名責實”,就是講規定職責。考校監督的。還有如君主以靜治動地,無為而治的,這些屬於領導管理方法。有一定的合理性。另一類是搞陰謀,耍手腕,弄權術。玩弄權術,當然不是自申不害開始,但他是第一個在理論上的系統研究者,這在官場的政治鬥爭中,很受歷代統治者的喜愛。但從本質上說。無補於穩固政權。因為既然有馭臣之術。必有欺君之方,爾虞我詐。你爭我鬥,加劇了政權的不穩定性。申不害研究術,有正面的領導控制方法,也有陰謀詭計,我們現在不能說他是否道德,但可以說,他的思想和研究是可以啟迪後人地。
以上論述都是後世大學古代史必修課程,是後世學者對戰國時代諸子百家革新變法中申不害其人其事所做出地中肯評價。
正由於無敵對於申不害的“術治”立場有所瞭解,以此看起他的手來尤為專注。
手當中,開篇並無衛鞅那般寫些不鹹不淡的遊歷見聞,而是直接切入主題,言道隴西之行見秦國官制六大弊端。其一是官吏太少,一個縣城只有一個縣令和十數名衙役,無法有效執行國府法令。二是警備力量缺乏,秦國軍制只在大縣縣城或城池要塞駐軍,而各地鄉村並無駐軍,只以村正、里正、鄉正來管理民事。三是隴西各地刀耕火種,農事不得其法,效率低下,秦國有專司法、水、工的三司曹丞,卻無專事督察農事的農曹丞。四是隴西世族貴胄勢力橫行,與庶民百姓爭水爭地。五是隴西秦人只遵族規,不畏國法,好勇私鬥,內耗民力。六是隴西各縣女多男少,多為老殘,少壯稀缺,長久以往,秦國將無可募之兵,可戰之士。
據此六大弊,申不害又逐一提出解決之道:一、官吏過少可以採用無敵原本就計劃好的辦法增加各縣官吏,細化官吏職能;二、警備力量缺乏可設立護路、護水曹軍(類民兵)以點蓋面的策略投放各個鄉村,使之覆蓋全面,閒時可緝盜安民,戰時可護守城池;農事需設專司官吏,推行畜耕、選拔良種,提高糧食生產效率;三世族貴胄勢力必須打壓消弱,不得已之時須得拿出霹靂手段、殺雞儆猴、或強制遷徙、或分散安置,將世族私地收歸國有,決不可姑息;四推行新法,遏制秦人私鬥之風,應以酷法懲戒,以儆效尤;男女比率失調之事可有國府頒佈法令,鼓勵青年男女成婚,青壯男子可多娶庶妻,生育子女多者可頒一定獎勵。另需遏制貴族蓄養女奴之風氣,凡至二十六歲仍未婚的健壯女子,可由官府強制指派男子成婚。手看到一半,無敵忘形之下伸手擊案叫好。相比衛鞅的強秦九策而言,申不害地諫策可謂說道點子上去了。衛鞅的策論,只適合作為國家可持續發展的長遠規劃來研究,而申不害地建議則是直接就當前問題做出解決方案。
增加官吏,細化政府職能;設立民兵,解決國內公共安全問題;推行農業科技化、增加糧食產量和農民收入;制定土地政策、解決土地兼併問題;制定憲法、遏制犯罪;調整人口比率、提高生育率,等等這些都是無敵日程上正待逐步解決的問題。
變法革新之事千頭萬緒,不是朝夕便可圓滿解決的大事,一切且需從長計較。
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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