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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得跟到哪,除非我願意提早讓你走,否則,期限就是半年,半年一到,我會把那張結婚證書給你,而且還會請律師把離婚的程式一併處理好,從那個時候開始,你跟我就真的一點關係都沒有了……“
為了拿回那張早就不該存在這世上的結婚證書,為了順利擺脫這個男人和那五十萬美金的威脅,華棠自然是同意了麥格夫所開出的條件,而且,他只是要她“陪”在他身邊半年,並沒有要求她一定得跟他上床,一定要履行當妻子的義務,甚至還同意不公開他們的“夫妻”關係。
就當她陪著他去遊山玩水半年吧,然後她的生活就會再次回到簡單又平凡的狀態,當然,她還在合約裡附加了一個條件,那就是半年後,他必須讓她順利回到報社工作,而且還得給她一個大獨家,讓她光榮返回報社還能加薪晉級。
他同意了,因為那對他而言根本就是動動一根手指頭的小事。
全部……都解決了。
這種感覺對她而言,就像從地獄裡突然飛上了天堂般,讓她的心飄飄然的到現在都還安定不下來,半點踏實的感覺都沒有。
她回到家收拾行李,大大的行李箱裡裝的除了她平常愛穿的衣服和鞋子,只有一堆她一直想看的書和她平常習慣用的原子筆。
麥老大交代過,她不需要帶任何東西,她需要什麼他都可以買給她,甚至每個月還會給她一筆可觀的零用金隨她花用,但她還是堅持要回家做一趟巡禮,堅持讓他那輛黑得發亮的座車停在她家門口一個小時以上,讓他好好等上一會兒。
虛榮呵,收完東西的華棠乾脆躺在自己那張平日睡慣了的大床上,打算小眠一番。她的動作一向快,何況又不必帶什麼東西,所以以一個鐘頭的時間來算,她應該還可以睡上二十來分鐘。
至於樓下的麥老大……就讓他等吧。
華棠笑著,合上了雙眼,幼稚的覺得這樣算是小小的報復了這個男人先前對她的威脅與恐嚇。
說來說去,想來想去,她根本就搞不懂麥老大開出這樣的條件,目的究竟是為了什麼?
他說:他絕不會強迫她上他的床。
他說:她只要在他隨時可以看得見的地方,乖乖聽話當個美麗的小女人就好了,偶爾陪他喝喝小酒,偶爾陪他說說話,偶爾什麼話也不必說,只要靜靜的在他身邊,這樣就可以了。
怪……
難道是他愛上她了?
閉上的眸陡地睜開——華棠感覺到自己的心臟正加速的跳動中。
不可能吧?如果是這樣,他怎麼可能開出半年後就放她走的條件?
可是,如果不是這樣,他為什麼非得兜一個圈子,堅持要把她留在他身邊半年才願意放人呢?
說不通,想不通……
起身,華棠突然想到自己還有一件重要的事還沒做,拿起電話便撥了一個號碼“媽咪,忘了跟你說,我要出國半年。”
“什麼?”華棠的媽看了一下手錶,凌晨一點十五分,有沒有搞錯?哪有一個孝順的女兒會在凌晨一點多打電話吵自己孃親的啊?真是受不了。
“我說我要出國半年,一早的飛機,怕現在不說以後又忘了,反正你早當我是潑出去的水,根本沒期待過還收得回來,不過,基於當女兒的小小義務,我還是得告訴你一聲我要出國了,地點不一定,可能是拉斯韋加斯,可能是馬來西亞,也有可能是澳門,或者是南極……”
“女兒,你究竟在胡說八道什麼?”只有企鵝才會去住的地方,女兒跑去那裡幹什麼?還南極哩。
“媽咪,我沒胡說啊。”華棠抓著電話,突然有點思親了。一個人在臺北闖蕩,老實說,她很少想家、想媽,獨立慣了、任性慣了,根本就是天涯我獨行的一個人,可現在,她竟真的有點捨不得掛上話筒。“我會想你的,媽咪。”
“女兒,你沒什麼事吧?怎麼又會突然要出國?”兩年多前女兒去了一個她聽都沒聽過的小島鬼混了半年才回來,從此就再也沒有出過國門了;她如果沒記錯,女兒還當她的面跟她說過,她打死也不會再一個人去什麼鬼小島探險了,現在卻……唉,就算問了女兒,她也不會說吧?
“是採訪新聞啦,外派,我覺得應該還挺好玩的就答應了。”
“知道了,你要小心安全。”
“我知道,媽咪。”
“華棠……”
“嗯?”
“這趟回來,媽咪幫你安排相親可好?”算算,華棠也二十六、七了吧?該論婚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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