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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都想要活下去。他決不想死在這個地方,只有活著,才會有機會去改變,才會有可能為爺爺報仇。
徐鹿給龐青洗完腳,又起身準備退下。然而龐青又開了口:“哎,幹嘛急著走,把水端來端去的,你不嫌累嗎?站在這裡喝掉不就行了。更多更快章節請到。”
周圍一圈邪修聽到此話,無一不是興致高昂,齊聲喊道;“喝!喝!”
徐鹿站在大堂中央,依舊是面無表情,緩緩地端起盆子,湊到了嘴邊。
“咕嚕”,他強行忍住不讓自己吐出來。
眾邪修又是齊聲喝彩,大聲叫好。
“狗哥好酒量!哈哈哈哈,來來來,我也陪你喝上一杯。”一名瘦個子的匪徒大笑著站起身來,接著將杯中的美酒一飲而盡。
“哈哈,喝了這盆神仙湯,保管你多活個幾百上千年!”另一名邪修同樣是笑得直不起腰來,原本喝進嘴裡的酒也忍不住噴了出去。
“咕嚕咕嚕”大半盆洗腳水下肚,徐鹿的肚子已經鼓了起來,但他沒有停下來,面無表情地,繼續一口接一口灌著。
“很好很好,味道還不錯吧。來,龐爺賞你一隻雞腿。”龐青滿意地點了點頭,信手抓起一隻雞腿丟進對面桌下。
徐鹿放下盆子,鑽進桌子底下,撿起了雞腿,隨後默默低著頭退出了大堂。
回到柴房後,徐鹿蹲在牆角拼命地嘔吐起來。
“嘔~”直到連膽汁都快吐了出來,徐鹿才停止動作。
自始至終,他沒有哭,也沒有流淚,心底仍舊是冷漠得如同石頭。因為他沒有時間,也沒有資格去難過或者委屈。在這裡,再多的眼淚都是無用的。
同情,是賦予給弱者的卑微情感;真正的強者,只會透過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爭取獲得世人的尊敬或者畏懼!而學會忍耐,是一個人經過考驗,最終成為強者必須具備的前提。
他,不得不忍。
吐完之後,徐鹿忽然抬起頭,撲向了那隻放在地上的雞腿,狼吞虎嚥地吃了起來。他吃得很乾淨,一口一口,連雞骨頭都嚼碎了吮吸的徹徹底底。那樣子,像極了一條餓狗。
只是,當一個人餓到了極點時,又能與狗有多大區別?
在這兒,徐鹿幾乎是玩物,是供人取樂的物件,也是一件能隨意使用的工具。當日,那個黑衣人帶走徐鹿時,說山寨裡會有點用處。只是誰能猜到,究竟是怎樣的用處?
一個月前,山寨裡的幾個匪修,結伴到山後,去捕殺一頭三目妖蟒。
三目妖蟒這種妖獸,生性非常多疑,平日裡都是盤踞在洞內不出。若是直接入洞獵殺,危險度必然極大,甚至可能會搭上性命。
於是幾個匪修,便將徐鹿用繩子困起,放在三目蟒蛇的洞口。又用刀把徐鹿手臂劃破,流出鮮血來引蛇出洞。
少年人的新鮮血肉,對三目蟒蛇的吸引力自然是不錯的。但對於徐鹿而言,卻是兇險異常,一旦埋伏在身後的幾人出手慢上半分,他就得命喪於蛇吻之下。
好在身後的幾人捕蛇心切,唯恐三目蟒蛇逃回洞中。當三目蟒蛇剛露出小半個身子時,就一陣術法亂轟,把它給擊殺了。徐鹿嚇出了一身冷汗,連續做了三天的惡夢才平靜下來。只是時日漸久,他的神經反到變得越來越麻木,幾乎不再有喜怒哀樂。
逃過蛇口一劫,眾匪修又將徐鹿丟回山寨。他們覺的此方法果真妙用無窮,不如先把這小子關養在山寨裡,說不定以後還能派上用場。
大堂裡,眾邪修匪徒們還在歡暢飲酒,高聲笑談著。
酒至酣處,其中一個邪修似乎想起了什麼,他忽然放下酒杯,轉頭問道:“唉,莊柘兄,聽說你前天抓了個女子回山,究竟滋味如何?要不拿出來給弟兄們分享一下,哈哈。”
莊柘,正是那個提議把徐鹿抓回山寨的匪修,聽到了問話後,當即長笑答道:“哦,你說那個穿著一身綠色長裙的女人啊。唉,不經玩啊,才兩天功夫就廢了,只好拿來剝皮做了一個箭囊,喏,看我身後背的玩意就是了。”
“好箭囊!果然是色澤亮麗,皮質柔軟,下次記得給我也做一個。”方才發問的邪修連聲讚歎,只恨自己為何沒有這般好的手藝。
當下眾人觥籌交錯,喧譁談天,喝得不亦樂乎。
又喝了許久,大堂之上,寨主龐青猛地放下酒杯,拍了拍手,大聲說道:“大夥兒快些喝了完酒,今日都給我早點休息,明天咱們還有買賣要做!”
“是,大當家的!”堂上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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