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部分(第3/4 頁)
在於,零點公司的一切政府都只能建議而不能掌控。
其他企業有的根本就是國有的企業,有的企業國家佔有大量股份,有些企業的產品是屬於政府某機關某單位的。這些企業固然受控與國家遠遠超過零點公司,但是,政府給他們的支援也遠遠超過了零點公司。畢竟,在政府的眼中,他們算是“自己人”,零點公司卻並非這樣。
當然,零點公司太重要了,所以政府也不便逼迫太甚。再加上零點公司得到了軍方跟國安部的支援,所以在以前,他們能夠頂住政府的壓力。
這一回卻不然。
這一次連軍方都要求零點公司同意世紀集團的要求,國安部雖然一如既往的支援零點公司,但是卻孤掌難鳴。國安部以防止國家機密洩漏的名義專門派來駐紮在零點公司的代表李穎,後來也不得不代表國安部要求龍翔屈服。
沒有受到極大的壓力,國安部不會這樣做的。蕭梓並非會輕易屈服的人。
這一切情況都告訴龍翔,這一回對方勢在必得。
可是這口子他實在不想開。
此例一開,其他企業就會要求公平對待了。世紀集團背後也有政府背景。都有政府背景,那就得一碗水端平,不能偏向哪個,不然政府也很難做。
如果是別的企業,有人投資那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
但零點公司例外。
因著自身的原因,龍翔並不希望在原本清晰的股權關係中加入不可控制的因素。而且他也感受到了危機。
當初在成立公司的時候,曾經透過過一份“股東章程”,在這裡面,如果有佔有過半股份的股東(可以是單獨一人佔有過半股份,也可以是許多同一目標的人加在一起的股份)提出的議案沒有得到董事會透過和總裁認可,那麼他們可以強制要求召開全體股東大會,投票透過。
在董事會上,龍翔可以發揮影響力否決決議,但是在股東大會上,龍翔的否決就將會無效。在這個會議上,甚至可以改選總裁!
龍翔還有北斗七星,甚至夏玉盈都有一個致命的問題,那就是不熟悉法律。龍翔與夏玉盈身為龍組成員,一貫不受法律約束。當然,這也是由他們的身份決定的。如果事事都要嚴格遵守法律,龍組將什麼事情都幹不成。北斗七星本來就是駭客,而駭客天生藐視一切陳規,當然也包括法律了。對於他們來說,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甚至是他們的一個優勢。
但是這一點,在成立公司的時候,就成了弱點。由於對法律條文的不熟悉,在與中科院簽訂協議的時候,這個給與股東龍翔預料之外強大權力,很明顯會在日後成為龍組重建的障礙——要知道,龍組重建是一件必須保密的事情,其中的資金流動根本就不能公開,這必定與要求帳目公開的股東相沖突——的股東章程,也被獲得透過了。
當時龍翔認為自己不會失去過半以上的股份,這一點自然對他沒有約束力。他從來都不準備出讓自己的任何股權。
但是現在情況已經發生了改變。為了獎勵公司元老,留在零點公司的百分之八十的股份,龍翔已經轉讓了不少出去,他自己手中的股份只佔百分之二十五,還是毫無疑問的第一大股東。剩下的夏玉盈跟北斗七星每人百分之五,許國輝的弟弟許國力也有百分之五,石菡有百分之四,還有百分之五的股份,江雷、陳羽二人每人百分之二。連谷蕾都佔有百分之二的股份。
這也罷了,相信他們基本上都能夠跟龍翔的意見保持一致。但是如果讓其他資本入股,那麼他們不得不出讓自己的部分股權,這樣依賴那些財大氣粗的資本很可能在股權上壓倒龍翔這個絕對的大股東。到那個時候,他們就連將龍翔排擠出去都很有可能。要知道,國內知名的入口網站新潮網創始人汪直棟,前CEO不就是後來被外來資本強行排擠出了新潮網?當時這可是轟動一時的大新聞。
前車之鑑,不可不防。
龍翔一接到世紀集團的條件,腦中馬上就閃過了這樣的念頭。
因此他根本就不想再將股份分散出去。如果他失去了對零點公司的絕對控制權,那麼復興龍組的大任實現之日恐怕就遙遙無期了。而那些困難,並非不能克服的。如果僅僅因為遇到這些困難就將控制權拱手讓人,那不符合龍翔外表平和,內部剛強的性格。
但是,諸多壓力壓下來,直接回絕並非可行之策。
召開這個大會的目的,就是想從中科院一方得到支援,這樣,就算回絕,也可以用董事會決策作擋箭牌。
在進入正題之前,他之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