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部分(第3/4 頁)
那位老大,才最終能為淳于意翻案。
然而,張釋之不是隨便替人求情的人,他能在廷尉的位置上乾的風生水起,靠的是法律條文,而這一次,法律條文好像起不了多大作用。因為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淳于意都與這件爛事有著牽扯不斷的關係。
解鈴還須繫鈴人。張釋之很快不目光鎖定在了淳于意的身上。
前邊介紹過,淳于意醫術高明,能判定人的死期。這一點,真是太有用了。之所以說淳于意的這個能力很有用,是因為劉恆很怕死,他窮其一生都在燒香拜佛為“活”而努力著,“死”這個字是他的忌諱。只要把淳于意的這項本事介紹給劉恆,就無需再說什麼空話套話了。
但這種話並不是誰都適合說的。首先張釋之不能說,因為他是執法者,他如果說這些話明顯有點判人情案的意思。劉將閭、項處等人也不太適合講話,這些人如果開口,顯然是在和大胖子劉則對著幹,這些人還不願意自找麻煩。淳于意本人似乎也不太適合講話,因為他現在每說出的一句話,似乎都是在狡辯。
既然大家都不適合講話,那就該認真研究一番了。
最終,這些人毫不困難地相中了一個人,一個與淳于意親近的人,適合求情的人,這個人就是跟隨老爹進京的緹縈。雖然未成年,但沒辦法,現在能抓撓著的也就剩她了。這個十五歲的小女孩登上了歷史舞臺。
在這些人的授意和幫助下,緹縈寫了一封言辭哀婉的長信。信的最後寫了這麼兩句話:“一個人被砍去了腳,就成了殘廢;被割去了鼻子,就不能再安上,即使想改過自新也不可能了。我情願做官府的奴婢,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在暗中給她出主意,但這兩句話不僅對淳于意父女很有幫助,更讓很多犯了小錯的人受益匪淺。
看完這封信,劉恆說了很長一段話,核心內容只有四個字:廢除肉刑。隨後,放出了淳于意,也沒讓緹縈去當奴婢。
劉則的願望落空了。
同年,朝廷重新修訂了刑律。將黥刑,改為遞去頭髮,以鐵束頸服刑四年;劓刑,改為打三百板子;斬左趾,改為打五百板子;對於那些犯斬右趾以及殺人自首、官吏貪贓枉法、監守自盜等罪,於判刑之後又犯笞刑罪者,一律棄市處死;而對於判處其它各等徒刑,在一定年限內無逃亡等行為的,則可相應遞減刑罪,直至釋放免刑為庶人。史書稱,從此以後社會“風氣篤厚,禁網疏闊,刑罰大省”,以至一年之中僅“斷獄四百,有刑錯之風焉。”
這件事對劉恆來說,既收穫了仁慈的聲譽,又為大漢天下留下了一位醫之聖手,更為後世中醫的發展留下了一筆寶貴的財富。這是一筆穩賺不賠的買賣。
淳于意活了下來,可大胖子劉則卻不那麼順心。他窩窩癟癟地活了兩年後,一命嗚呼。
劉則死後,劉恆把目光投向了劉將閭。他這次上躥下跳救淳于意的命,得到了劉恆的認可。最終,讓他搬了一次家,頂替了劉則的位置,成了新一任齊王。
第十六章初開盛世—第三節 醫之聖手(三)
通常情況下,有點本事的人脾氣都不會太好,要麼目空一切,要麼犟驢一個。淳于意屬於後者。
要說他只是一個大夫,有點脾氣也無所謂,脾氣犟不犟好像和看病沒多大關係。而事實上,關係大了去了。
淳于意不依附權貴。雖然他曾政府部門混了好幾年,可出來後就再也不願意回組織裡去,在外邊上躥下跳瞎折騰。趙王、膠西王、濟南王、吳王都曾派人來請,虛席以待讓他當國醫。可淳于意毫不客氣地回絕了,堅持留在齊國。然而,他在齊國也沒主動投靠組織,反而在民間四處流竄。這期間救了很多人的命,當然絕大部分人是老百姓。這也許就是淳于意不回官府的原因吧。
好在一點是他也經常給權貴們治病,沒把自己的關係圈弄的很糟。還為當時的陽虛侯劉將閭(隨後將被封為齊王)治過痺病,甚至陪著劉將閭跑到長安轉了一圈,關係處的挺好。所以他在齊國地盤上混的還不錯,雖然沒當御醫,但和御醫也沒什麼兩樣。
如果長此以往,也許淳于意的日子會好過一些,然而其性格讓他滋生了另外一個毛病——孤傲,具體表現為不給一些人治病。
至於給誰看又不給誰看,淳于意是有選擇的,他選擇的標準不是患者的身份,而根據對方是不是真的有病,對那些沒病找抽的,他通常會嗤之以鼻、置之不理。但事實上,這種情況通常會出現在達官貴人的身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