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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出賣技藝的“優”者分為兩大類:歌舞者稱“娼優”,滑稽戲謔者稱“俳優”。優俳者,俳優之別說也,實則一事。用今人話語,角抵俳優便是滑稽摔跤比賽。胡亥整日尋求樂事,萬千女子終日悠遊其中猶不滿足,又日日尋求新奇之樂。趙高便指點閻樂生髮出這個滑稽摔跤戲,樂得胡亥大笑不止,日日與一大群婦女“燕私”之後,便要賞玩一番滑稽跌跤,只覺這是人間最快樂的時光,任誰說話也不見。
無奈,李斯只有上書了。
李斯一生寫過無數對策上書,然彈劾人物卻是唯此一次。其書雲:
臣李斯頓首:臣聞之,臣疑其君,無不危國;妾疑其夫,無不危家。今有大臣於陛下擅利擅害,與陛下無異,此甚不便。昔者司城子罕相宋,身行刑罰,以威行之,期年遂劫其君。田常為簡公臣,爵列無敵於國,私家之富與公家均,布惠施德,下得百姓,上得群臣,陰取齊國,殺宰予於庭,即弒簡公於朝,遂有齊國。此,天下所明知也。今,高有邪佚之志,危反之行,如子罕相宋也;私家之富,若田氏之於齊也;兼行田常、子罕之逆道,而劫陛下之威信,其志若韓圮之為韓安相也。陛下不圖,臣恐其為變也!
上書送達甘泉宮三日,沒有任何訊息。
李斯正在急不可待之時,一名侍中送來了二世胡亥在李斯上書之後批下的問對詔書,全然一副嚴詞質詢的口吻:“丞相上書何意哉!朕不明也。夫趙高者,故宦人也,然不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絮行修善,自使至此,以忠得進,以信守位;朕實賢之,而君疑之,何也?且朕少失先人,無所識知,不習治民,而君又老,恐與天下絕矣!朕非屬趙君,當誰任哉?且趙君為人精廉強力,下知人情,上能適朕,君其毋疑也。”
李斯越看越覺心頭髮涼,愣怔半日回不過神來。二世皇帝的回答太出乎李斯的意料了,非但沒有絲毫責備趙高之意,且將趙高大大褒獎了一番,將皇帝對趙高的倚重淋離盡致地宣示了一番,太失常理了!以尋常君道,即或是平庸的君主,面臨一個領政丞相對一個內侍臣子的懷疑追究,縱然君主倚重這個內侍,至少也得交御史大夫府案驗之後說話,何能由皇帝立即做如此分明的判定?因為,任何一個大臣都有舉發不法逆行的職責與權力,此所謂言權也。若以二世胡亥所言,李斯的上書完全可以看做誣告舉發,全然可以反過來問罪於李斯。世間還有比這般行為更為荒謬的事體麼?一心謀國,反倒落得個疑忌用事之臣,當真豈有此理!
列位看官留意,李斯的這件上書與胡亥的這件批示詔書,全然是相互錯位的歷史滑稽戲也。以李斯而論,胡亥分明是個昏聵不知所以的下作皇帝,李斯卻偏偏將其當做能接受直諫的明君或常君對待,每每以正道論說對之,無異於緣木求魚也。以韓非《說準》,說君的軸心法則便是“非其人勿與語”——不是明君雄主,便不要與之談論為政大道。李斯恰恰反其道而行之,“非其人而與語”,硬糾纏著一個下作昏君聽自己的苦心謀國之言,結果招來一通全然文不對題的斥責之詞,滑稽也,怪誕也。李斯是大法家,不能以范蠡式的全身而退的自保術為最高法則,要求李斯做出或退隱去官或不言國事的選澤,那不是戰國大爭之風,更不是法家大師的風骨。歷史要求於李斯的,是正道謀國該當具有的強硬抗爭品格,與出色的斡旋能力。不求其如商君護法之壯烈殉身,亦不求其如王翦王賁那般可能的擁兵除奸。然則,至少求其如呂不韋的精妙斡旋與強硬秉持,以及最後敢於結束自己生命以全秦國大局的勇氣。然則,李斯沒有做到任何一種的錚錚硬骨,而只是絮絮叨叨地力求下作昏君接納自己,力求下作昏君拒絕奸佞。此等要求蒼蠅不要逐臭的作為,實在教人哭笑不得了。
以實情論之,其時,李斯面前至少有兩條路可走。一則是正道:以三公上書為契機,聯結馮去疾馮劫章邯等一班功臣老將,大張旗鼓地為天下請命,威逼二世胡亥誅殺趙高改弦更張。以當時天下之亂象,只要李斯敢於奮然呼籲,帝國廟堂很有可能就此改觀。二則是權謀機變之道:將趙高比作齊桓公末期的易牙、豎刁兩個內侍奸佞聲討之,給趙高設定一個謀逆罪案,公然舉發,而後徑自秘密拿人立即斬決!依據胡亥後來“恐李斯殺之(趙高)”的擔心,可以判定:李斯密殺趙高並非沒有能力,而在於敢不敢為。
不合李斯既不走正道,也不走旁道,偏偏一味地私慾為上迂闊到底,只用胡亥趙高最聽不懂的語言說話,自家津津樂道,卻遭下作君主無情地一掌摑來。以李斯上書而言,分明要除趙高,說詞卻全然不著邊際:李斯上書所列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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