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部分(第3/4 頁)
其“正二品龍虎將軍”的職銜。如此高官,努爾哈赤面子不小,與同胞打仗時常常讓人扛著這些官稱招搖炫耀。同時,由於萬曆年間太監到遼地開礦徵稅,明朝邊民不少人逃亡到努爾哈赤轄地,無形中又增強了他的實力。
1616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今遼寧新賓縣)建國,國號“大金”,史稱“後金”,他本人被“擁推”為“奉天覆育列國英明汗”。這一年,努爾哈赤五十八歲,定年號為“天命”。努爾哈赤的“都城”隨著他勝利腳步逐步推移,由赫圖阿拉至界凡城,由界凡城至薩爾滸城,由薩爾滸城至遼陽城,由遼陽城至瀋陽城。
在“牛錄製”基礎上,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各旗旗主互不轄屬,完全聽命於努爾哈赤一人。
明朝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陰曆四月十三日,羽翼已豐的努爾哈赤終於向老主子大明朝宣戰,揭開了撫順、清河之戰的序幕。
此後,相繼有薩爾滸大戰、開原、鐵嶺大戰、遼瀋大戰、遼西大戰、寧遠大戰,努爾哈赤步步緊逼,最終在寧遠城下止步。後金對明朝的戰略進攻,發展到雙方戰略相持的地步。
撫順、清河之戰——女真旗開得勝的欣喜
開戰之前,努爾哈赤不念大明王朝對他列祖列宗的恩德,反而公佈“七大恨”,作為發動進攻的藉口。“七大恨”最原始的原文不可考,內容絮絮叨叨,基本上是一個看家護院的奴才因為主子怠慢自己加上拉偏手而大發“祥林嫂”式怨嘆,由於原文過於卑陋欠理,滿清立國後有可能把原始檔案篡改或銷燬,歷史學者孟森先生多方鉤沉,研判,尋找出“七大恨”最接近真實、原始的版本:
金國(後金)汗諭官軍人等知悉:我祖宗以來,與大明看邊,忠順有年。只因南朝(指明朝)皇帝高拱深宮之中,文武邊官,欺誑壅蔽,無懷柔之方略,有勢力之機權,勢不使盡不休,利不括盡不已,苦害侵凌,千態莫狀。其勢之最大最慘者,計有七件:
我祖宗與南朝看邊進貢,忠順已久,忽於萬曆年間,將我二祖(覺昌安與塔克世父子),無罪加誅。其恨一也。
癸巳年,南關(女真哈達部)、北關(女真葉赫部)、灰扒、兀喇、蒙古等九部,會兵攻我,南朝休慼不關,袖手坐視,(我努爾哈赤)仗庇皇天,大敗諸部。後我國復仇,攻破南關,遷入內地,贅南關吾兒忽答為婿。南朝責我擅伐,逼令送回,我即遵依上命,復置故地。後北關攻南關,大肆擄掠,南朝不加罪。然我國與北關,同是外番,事一處異,何以懷服?所謂惱恨二也。
先汗忠於大明,心若金石,恐因二祖被戮,南朝見疑,故同遼陽副將吳希漢,宰馬牛,祭天地,立碑界銘誓曰:“漢人私出境外者殺,夷人私入境內者殺。”後沿邊漢人,私出境外,挖參採取。念山澤之利,系我過活,屢屢申稟上司,竟若罔聞,雖有冤怨,無門控訴。不得已遵循碑約,始敢動手傷毀,實欲信盟誓,杜將來,初非有意欺背也。會值新巡撫下馬,例應叩賀,遂遣幹骨裡,方巾納等行禮,時上司不究出原招釁之非,反執送禮行賀之人,勒要十夷償命。欺壓如此,情何以堪!所謂惱恨者三也。
北關與建州,同是屬夷,我兩家構釁,南朝公直解紛可也,緣何助兵馬,發火器,衛彼拒我?畸輕畸重,良可傷心!所謂惱恨者四也。
北關老女(即葉赫部首領布齋之女東哥,她因貌美,被當作工具多次許配給女真各部首領,一直未能出嫁,三十三歲時才嫁予蒙古首領蟒古兒泰,又稱“葉赫老女”)系先汗禮聘之婚,後竟渝盟,不與親迎。彼時雖是如此,猶不敢輕許他人,南朝護助,改嫁西虜(蒙古部)。似此恥辱,誰能甘心?所謂惱恨者五也。
我部看邊之人,二百年來,俱在近邊住種。後前朝信北關誣言,輒發兵逼令我部遠退三十里,立碑佔地,將房屋燒燬,稼禾丟棄,使我部無居無食,人人待斃。所謂惱恨者六也。
我國素順,並不曾稍倪不軌,忽遣備禦蕭伯芝、蟒衣玉帶,大作威福,穢言惡語,百般欺辱,文牘之間,毒不堪受。所謂惱恨者七也。
懷此七恨,莫可告訴。遼東上司,既已遵若神明;萬曆皇帝,復如隔於天淵。躊躇徘徊,無計可施。於是告天興師,收聚撫順,欲使萬曆皇帝因事詢情,得申冤懷,遂詳寫七恨,多放各省商人,顒望佇候,不見迴音。迨至七月,始克清河,彼時南朝,恃大矜眾,其勢直欲踏平我地。……今反覆告諭,不憚諄諄者,敘我起兵之由,明我奉天之意。恐天下人不知顛末,怪我狂逞,因此佈告,咸宜知聞。……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