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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絕其親則不可。或以大統不可絕為說者,則將繼孝宗乎?繼武宗乎?夫統與嗣不同,非必父死子立也。漢文帝承惠帝之後,則弟繼;宣帝承昭帝之後,則以兄孫繼,若必強奪此父子之親,建彼父子之號,然後謂之繼統,則古當有稱高伯祖皇伯考者,皆不得謂之統矣。臣竊謂今日之禮,宜別為興獻王立廟京師。使得隆尊親之孝,且使母以子貴,尊與父同,則興獻王不失其為父,聖母不失其為母矣。
看見張璁這篇東西,鬱悶久之的少年皇帝大喜。他一直想大幹一場,但畢竟年少讀書不夠多,沒有“理論”依據。
至此,如獲至寶之餘,少年嘉靖皇帝命司禮監宦官把疏議送內閣,傳諭說:“此議實遵祖訓,據古禮,你們這些人怎麼沒有這種想法!”
楊廷和見疏大怒:“書生焉知國體!”這閣臣馬上持張璁之疏復入宮內,想給皇帝擺事實講道理。
嘉靖帝趁機,把張璁論疏重頭到尾細讀一遍,歡言道:“此論一出,吾父子之情肯定得以保全了!”於是,他不理會楊廷和的反對,降手敕給閣臣:“卿等所言,俱有見識,但至親莫過於父母,今尊父為興獻皇帝,母為興獻皇后,祖母為康壽皇太后。”
楊廷和身為首輔,很是堅持原則,封還皇帝的手敕,上言道:“皇上聖孝,出於天性。臣等雖愚,夫豈不知《禮》謂所後者為父母,而以其所生者為伯叔父母。蓋不惟降其服,而又異其名也。臣等不敢阿諛順旨。”
接著,幾位御史、給事中等言官也交諫張璁議疏的偏狹,希望嘉靖皇帝“戒諭”張璁這等躁進之人。
由於剛登大寶,少年皇帝不敢太與大臣們較勁,只得讓禮部繼續商議此事。
延至十月,嘉靖帝的生母興獻王妃蔣氏行至通州,由於名號位號未定,自己兒子又當上了皇帝,老孃們再無當初小心謹慎之情。她聽說廷臣們想讓兒子尊明孝宗為“皇考”,大怒道:“怎麼這些人竟敢把我兒子當成別人的兒子!”潑婦本色頓現,就賭氣呆在通州不往前走了。
嘉靖皇帝聞此,涕泣不止,忙入內宮對明武宗生母慈聖皇太后張後表示“願避位奉母歸養”,以撂皇帝挑子來軟威脅,眾臣為此惶懼不安。
見施壓起到了作用,少年皇帝獨斷:“本生父興獻王宜稱興獻帝,生母宜稱興獻後”,並詔示大臣開大明中門奉迎他的生母蔣氏。
當然,嘉靖帝也做稍許退讓,沒敢再堅持讓生母謁太廟。本來明廷有祖制:婦人無謁太廟之禮。
朝臣之中,如兵部主事霍韜等人,見張璁這麼一個新科進士因巧言得達帝聽,也思奉諛升官,開始上疏附和張璁疏奏。
嘉靖皇帝觀此,追尊本生父母的決心日益堅固。
首輔楊廷和很討厭張璁這樣的倖進小人,便外放他為南京刑部主事。張璁怏怏而去。
嘉靖帝得寸進尺,追生父為“興獻帝”後,又下御札,批示禮部在興獻帝、興獻後的稱呼中再加上“皇”字。
楊廷和等人力爭,嘉靖帝抬出明孝宗皇帝張氏,說是這位太后指示自己這樣做。楊廷和見爭之不得,自請罷歸,不報。
給事中朱鳴陽等百餘官員上章進諫,表示不宜對皇帝的本生父母加“皇”字,不聽。
恰巧,嘉靖元年(1522年)春正月,清寧宮發生火災,楊廷和等人上言,認為這是“天意示警”,小皇帝心動,古人自上而下都迷信,一時間他不敢再有進一步舉動,便下詔稱明孝宗為“皇考”,明孝宗皇帝張氏為“聖母”,並稱興獻帝、興獻後為“本生父母”,不再加“皇”字。
一波剛平,一波又起。剛剛朝廷消停了幾日,巡撫湖廣的都御史席書上疏勸嘉靖皇帝在改元之際把興獻帝定為“皇考興獻帝”,在大內別立一廟加以崇祀,祭以天子之禮。至於嘉靖帝生母蔣氏,也不應再以“興獻”二字加之,應稱“皇母某後”;吏部員外郎方獻夫也上表,力勸嘉靖帝“當繼統而不繼嗣”,改稱明孝宗為“皇伯”,稱生父興獻帝為“皇考”。
二人疏上,楊廷和等人阻之不報,恨二人媚上多事。
到了嘉靖二年(1523年),這位青春期的皇帝更有主見,不顧群臣反對,在安陸的興獻帝廟祭祀時行用太廟一樣的“八佾”大禮。年底,人在南京的刑部主事桂萼與張璁二人經過謀劃,又上疏再言“大禮”,同時,他們附送先前未達嘉靖皇帝御覽的席書和方獻夫二人疏奏作為“聲援”:
臣聞古者帝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未聞廢父子之倫,而能事天地主百神者也。今禮官以皇上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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