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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外對立的兩種。其一,是或許腦筋“守舊”“食古不化”者,撻伐陳冠希輩。他們剝陳冠希們皮,揭陳冠希們底,羞陳冠希們人。指責陳冠希輩,一群衣冠禽獸,為伍男盜女娼。其二,是思想“解放”者或星迷們,理解開脫支援陳冠希類。他們高揚自由大旗,口掛人權牌匾,譴責撻伐陳冠希者是守舊,挖苦剝陳冠希皮者為病態無聊。
凜然大義的人,堅守道德底線的人,或許對豔照門這始作俑者的羞辱指責,失之偏頗,失之厚道。但是,這種聲音,如果撇開言辭的刻薄,摒棄語氣的譏嘲,我們可以感受到人性的光輝,可以體會到做人的驕傲!猴,自從用一片樹葉掛在腰間遮羞,他就不再是猴。從那一刻起,他就脫離獸界永遠升入天堂變成萬物靈長的人。所以,為了維護做人的驕傲,為了譴責人性的退化墮落,我想,這種被指責為“守舊”的聲音,不管怎樣的不合時宜,不管怎樣的使力圖擺脫道德約束的人難受,應該得到肯定,應該得到聲援支援!要知道,我們畢竟不再四腳走路!我們永遠是有羞恥觀念並能感受羞恥的人!
但是,思想“前衛”者們不這樣看,迷星們極其厭惡這種觀點。在他們看來,人是虛偽的動物,道德是無恥的面紗,豔照門屬於個人隱私。在他們的法典裡,該鞭打的不應是陳冠希,應同情春光畢現後而梨花帶露的張柏芝,最可惡的是對豔照門嚼舌根的人,應打翻在地並踏上一隻腳的是不給星們名人諱言的狂妄者。這不是無端胡說。政協某朱氏委員,在商談國是之暇,就放言高論:“誰心裡沒豔照?”言下之意,可惡的不是豔照門製造者的無恥,該槍斃十次的是揭人隱私露其醜陋的無聊客。某文人學者也說,各人有各人的生活,過豔照門樣的生活,拍攝豔照門,這是陳冠希們的權利和自由,旁人怎能說三道四?況且,道德這玩意,不過是表現人虛偽的遮羞布。豬、牛、羊在露天裡交媾,人躲在屋裡鑽在錦被下做愛,其實質完全一樣。而且,歷史車輪已碾到二十一世紀,也只有大東方文化背景下的中國人老土,仍然把性視為神聖,仍然把性事與道德緊緊相連。在西方,在美國,性與性事其實很簡單,很自由,很自然。鴛鴦戲水,男歡女愛,即便放到十六歲的中學生身上,說來也只是猶如喝一杯水,不值得驚奇,不必感到詫異,更沒必要臉紅!
初見這朱氏言與某文人高論時,我瞠目,我無言。一段時間以後,也就釋然,但釋然後又生悲哀。我以為,不管思想“解放”者或熱衷西方文化的人怎樣宏論個人權利,不管他們怎樣借“純屬個人隱私”來為荒唐無恥辯護,人畢竟是人,豔照門並不表現人性光輝!否則,豔照門春光一現,陳冠希就不會自感無顏放出到西方一遊的風。(於網上看到經他人轉述的。不知確否?)如果人獸真無別,或即使有別,也只是人的無恥虛偽,那麼,作為上邦人物衣冠男女的你,就會赤身裸體,搖晃著那話兒滿世界走!然而事實上,你根本就不那樣做,你對裸露那話兒羞愧!你不那樣做,你羞愧,這就是人與獸的不同,這就是人比獸進步,這就是做人的驕傲,這就是人性發展到今天的光輝!再說,中國並不是西方,西方文化及西方文化下的性自由,也並不是絕對進步!所以,如果一個人失掉自我,拋棄自己的根,視西方文化為神聖,唾棄中國文化並斥責東方道德為守舊愚昧,那麼,這人將是怎樣一個人?有著這樣的人的民族又將是怎樣一個民族?
黑格爾告訴我們,觀念是一個過程。革命的馬克思認為,現實存在是一個過程。既然如此,那麼,所謂人身權利或個人自由,其實它也只不過是社會關係發展過程中的某個鏈條。它不是絕對的!它並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因而,所謂體現人權的“個人隱私”說法,所謂標誌西方文明的“性自由”觀念,其實也不是絕對的,也並不能代表人類文明的真正進步!事實上,它們不過是資本主義的資本運動對自由的要求在人權在道德領域的反映!它們體現的是資本精神和資本原則!它們不是超人類的東西!它們不是文明的未來!它們僅僅是資本主義階段人在社會生活方面的要求!因此,這種保護個人隱私的所謂人權,它是虛假的,它不屬於永恆絕對!因為,這種人權,這種以個人隱私表現的人權,是建立在不平等基礎上的人權,是建立在一方享用金碗同乞丐提破籃裝破碗這先天不平上的人權!換句話說,猶如這豔照門事件,對陳冠希輩來說,可以表述為個人隱私,可以借人身權利和個人自由進行保護。然而,設若陳冠希們換成是一介草民,則情形一定大大不同。這個人,不僅不能用個人隱私和人身權利保護自己,也沒有人用隱私和人權來為他打抱不平。這個人,這個倒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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