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湧現,基金業績屢創新高;另一方面,雖然基金開始走入尋常百姓家,但廣大的投資者對基金作為一種投資品種的理解和接受度、對市場的理解、對基金收益的正確認識、對自我需求的定位、理財規劃觀念的形成等,與成熟市場還相差甚遠。2007年開始,更多人關注基金的業績是否還能續寫輝煌?基金究竟帶給我們什麼?指數逼近3000點,我們手中的錢該去向何方?我們無法留住過去,更不能預知未來。在這個充滿傳奇的投資市場裡,財富是無法複製的,但關於獲得財富的理念是可以學習的,開始正確的基金投資之旅,分享中國證券市場最輝煌的年代。
關鍵的幾個概念:
1�基金的定義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指透過發售基金份額,將眾多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獨立財產,由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資組合的方法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
2�基金的當事人
我國的基金依據基金合同設立,基金投資者、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是基金的當事人。
(1)基金投資者
基金投資者即基金份額持有人,是基金的出資人,基金資產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資收益的受益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我國基金投資者享有以下權利:分享基金財產收益,參與分配清算後的剩餘基金財產,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依據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查閱或者複製概況披露的基金資訊資料,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額髮售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訴訟。
(2)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產品的募集者和基金的管理者,其最主要職責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負責基金資產的投資運作,在風險控制的基礎上為基金投資者爭取最大的投資收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運作中具有核心作用,基金產品的設計、基金份額的銷售與註冊登記、基金資產的管理等重要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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