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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問題本身也是錯誤的。家長式管理賴以存在的基礎就是一個謬誤,它認為人們會把宣傳當做現實。家長式管理試圖透過告訴員工他們擁有社會地位和職責的方式,給予員工社會地位和職責。工業社會之所以會產生地位和職責的問題,是因為工人在現代工廠中得不到成年人應有的尊嚴和責任,反而可以像孩子一樣依賴他人。家長式管理透過把工人當好孩子對待的方式,試圖讓他們感覺自己更像成年人。結果,家長式管理往往比老闆的“嚴厲管束”更令人不滿——至少在美國是這樣。
管理者對工人擁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責任。但是,僅僅依靠為他們提供更多的社會保障、福利待遇和娛樂設施,把他們照顧得無微不至,並不能解決工業社會的職責和地位問題。唯有賦予他們成年人應有的責任和尊嚴才是解決之道。
如果說工會主義連一個預期目標也沒有達到,這恐怕是在開玩笑,而且居心叵測——既然法律允許勞資談判,工會制也幾乎成為強制性措施,那麼工會主義就不算完全失敗。首先宣告,筆者這麼說的目的不是要否認顯而易見的事實,也不想質疑工會作為產業工人一般性和實際上是強制性組織的永久性。毋庸置疑,即使採取我們所能想到的最激烈的反工會手段,也不會嚴重影響工會發展的趨勢或規模。唯一重要的問題是:工會會成為繼續保持獨立自治的社會機構,還是會成為由國家政府管理的官僚機構?工人組織的國有化當然不會使政府放鬆對勞動法和管理者的限制,恰恰相反,這會導致政府以行使勞方權利為名,對企業實施極度監管——所以,維持現有工會的獨立無疑更加符合公司管理層的利益。
但是,在採取大規模生產的現代工業社會中,我們的工會沒有,事實上也無力解決工人的公民意識問題。工會的注意力和作用主要集中在經濟層面。工會能夠提高安全措施,如年薪制、年功薪金制,來達到更高的工資和更少的工作時間。他們也可以要求分享管理權力,包括確定價格、制定政策和分配利潤的權力。即使工會成員自己首先要在工會里尋求的就是社會的統一,但是,他們對經濟、政治力量的需求永遠也不會服從於社會需求。
第3章 作為社會性組織的公司(13)
其次,工會尚處於起步階段,其本質是消極的。工會是反抗的組織,針對的是資方和社會,為保護工人的權益而生。然而,它應該是成為工業體系的參與者和社會公民的工人聯合體。最強大的工會領導也無法阻止工會繼續其明顯的反社會的行為:在合法的範圍內舉行*——明目張膽地勒索社會;收取入會費——斷然否定機會均等;“限產超僱”,阻礙效率提高和生產進步——近似於攔路搶劫,其實質都是私自徵收國家收入。除非工會停止這類行動,否則政府必將對工會實施監管。我想任何一個美國主要工會的領袖——約翰 L�劉易斯可能除外——都不會認為這些行為合理,或是符合工人的利益。但是,就因為這些行為最能體現工會主義的消極本質,工會領袖的努力竟然全都付諸東流。
總而言之,工會和公司一樣,都是工業社會的基本機構。因此,工會必須擁有與社會和諧的一面:工會目標的達成有助於社會基本信仰和承諾的進一步實現。但是,美國工會主義反工業、反社會的消極主旋律與社會對工會的要求——成為促進社會福利和成就的組織——之間也存在著深刻的矛盾。這一矛盾並非不可調和。它可能不是工會主義的必然產物——儘管各地的工會都深受其害,�或許它只是一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而且這種歷史條件已經一去不復返。我們希望工會最終將由反社會的機構發展成服務社會的機構,肩負起引導工人成為真正的公民,融入工業社會的艱難重任。然而,到目前為止,工會甚至幾乎還沒有開始行動。
�阿道夫·斯特姆瑟爾以親工會的立場,對這一問題做出了饒有趣味的研究。他在《歐洲工人的悲劇》(1943年)中令人信服地指出,外強中乾的歐洲大陸工會走向崩潰的原因在於它們只能代表一部分特殊的反社會利益群體。
�本章完成數月之後,即1945年5月,美國管理協會出版了一份關於工頭境況的報告,該報告和筆者的結論非常相似。2工頭:工業社會的中產階級�
第一節的理論分析把問題具體落實到兩個概念之上:機會均等以及社會地位和職責。在分析現實問題時,我們發現對於工頭——工業社會的中產階級——和計時工人的問題的解決有很大差別。工頭需要解決的僅限於中產階級的地位和職責的問題。工人不僅需要解決地位和職責問題,還缺乏均等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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