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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後,並且特別說明“這款還輕”。我認為高鶚是成心這麼寫。他和程偉元攢出的一百二十回通行本,前面的第七十五回,也沒有刪去曹雪芹寫下的賈珍聚眾習武的那些文字,在曹雪芹的構思裡面,賈珍他聚眾賭博是一個掩護,實際上他是聚集政治上的一派勢力在他家習射,是要準備實施一些武裝行為,這個武裝行為是針對他們的政敵的,實際上也是針對皇帝的,是彌天大罪。可是高鶚續書,卻把這一條輕輕抹去。他說賈珍有三宗罪,第一宗與尤二姐有關,第二宗與尤三姐有關,第三宗最輕,是聚眾賭博。高鶚這樣續,公然違背曹雪芹前面的伏筆,是在掩飾什麼?實在令我生疑。 txt小說上傳分享
賈家獲罪之謎(3)
那麼有的紅迷朋友聽到這以後可能有點兒不耐煩,說你老說高鶚這也不通,那也不通,就你通。不說別的,就說賈家的罪,賈政他總沒罪吧!因為高鶚正面描寫了榮國府被抄,賈政正大宴賓客,抄家的就來了,賈政非常狼狽。但是賈政很無辜。抄出的東西,無非是兩種,一種是違例的一些用品。當時皇家有規定,你到了什麼級別,你才能用什麼東西。他們家抄出一些違禁的用品,那麼這個不是抄家的原因,這是抄家的一個成果。還有就是從賈璉、王熙鳳的住處抄出借券,就是王熙鳳她私下放高利貸,違例取利,她違反當時有關放貸的那些“例則”,
她放的是超過法定限度的高利貸。但這不是賈政做的事,而且抄出以後,當時賈璉就跪下承認了,說這跟我的叔叔沒關係。而且這也是一個抄家的成果,而不是抄家的原因。在高鶚筆下,賈政很清白。所以有的讀者,到現在一直有一個印象,就是說這家人都很糟糕,按照當時皇帝的標準來看,只有賈政是很正派的一個人,他應該是無罪的。高鶚順著這個思路往下寫,引導讀者順著這個思維定勢往下想,說你看榮國府多冤枉,最後透過北靜王的維護,賈政自己表現得也很好,皇帝就不但原諒了他,也原諒了賈赦,原諒了賈珍,賈家最後就不但恢復了原來的狀態,還往上提升了。
賈赦的罪最嚴重,賈珍的罪開列出來算不了什麼,可是寧國府被抄得很慘,賈政所在的榮國府是被牽連受一場虛驚,這是高鶚續書對賈家獲罪的寫法。
那麼現在我要很鄭重地告訴你,賈政在曹雪芹的總體構思裡面,在皇帝面前,他不但有罪,而且罪行越查越嚴重。有的人會問了,你說賈政的罪很大,根據是什麼?那我們就一塊兒對前八十回進行文字細讀。在第七十五回,寫到尤氏心氣不順,因為她小姑子惜春跟她鬧,從惜春住處出來以後,她就想到王夫人那裡歇會兒,再說她是王夫人的一個晚輩,應該去問安。這個時候跟隨她的老嬤嬤就跟她悄悄地說,說了什麼?有的讀者看得不仔細,嘩啦嘩啦一翻全過去了,其實這塊兒您應該細讀。老嬤嬤就悄悄地彙報,說奶奶別往上房去,這個上房指的是榮國府中軸線建築群的那個榮禧堂,那個空間叫上房,就是賈政和王夫人住的正房。說那兒有甄家的幾個人來,不光有人來,還有東西,不知道是做什麼機密事兒,奶奶去了恐不便。江南的甄家,和賈家是老親,實際上在小說裡面,甄家是賈家的影子,大家如果讀得更細的話,就會發現,在抄檢大觀園的時候,抄到賈探春那兒,賈探春當時很生氣,說你們今早議論甄家的事兒,甄家先自己抄家,後來你看,甄家就被皇帝抄了,可知這樣的大戶人家一定是先窩裡鬥,先自己殺起來,外面再殺進來,最後滅亡。那麼尤氏聽到這個話以後,是不是非常驚訝呢?不是很驚訝。尤氏就回憶起來了,尤氏就跟他們說,昨日你們爺——尤氏稱賈珍為你們爺——說賈珍看了《邸報》,《邸報》是當時官員之間流通的一種類似現在“內參”的東西,皇帝下了什麼詔書,有些什麼特別的政情,哪些人被告了,哪些人被判了,裡面都會寫出來。賈珍他作為三等威烈將軍,有資格閱讀《邸報》。他讀完以後,就跟尤氏叨唸過,《邸報》上說了,甄家“現今抄沒傢俬”,就要調取進京治罪了。尤氏奇怪的是,已經抄了,治罪了,怎麼還有人來?正所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前面交待過,甄家來了幾個女人來給賈母請安,賈母就提起來,說你們甄家嫁到京裡面的大姑娘二姑娘,跟我們走動得很親密。甄家在京城還有住房,有財產,南邊剛被抄,北邊趕緊行動,京城一些甄家的成員,就開始往榮國府移動他們家的這些罪產,要求榮國府幫他們藏匿起來。這是非常嚴重的罪行。甄家敢於藏匿皇帝下一步會抄到的財物,是罪行。榮國府敢於接納這樣一些罪產,更是嚴重的罪行。這是曹雪芹明明白白寫出來的伏筆,高鶚他視而不見,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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