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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對方後半句說得完全是客氣話,王洵卻沒法拒絕,略作沉吟,笑著點頭,“那好,附近就有一家酒樓,我跟裡邊的掌櫃還有些交情。讓他整治一桌地道的長安風味,估計沒什麼問題!”
“是臨風樓麼?”顏季明的興致立刻被勾了起來,“明允兄能否讓掌櫃的開啟當日咱們聚會的那個雅間。或者,留有張探花墨寶的那間亦可。昨天我就想帶著史兄去,掌櫃的卻推說房間都在一個月前就被定走了!”
這個問題倒難不住王洵,臨風樓的大部分股本都是他家所出。最受文人墨客們青睞的兩個雅間,也完全是他一手造就。當下,點頭答允,將坐騎丟給小廝王祥,命其頭前去準備。自己舉步與顏季明、史朝義二人同行。
那臨風樓掌櫃聽聞東家要擺宴請客,豈敢再推三阻四?當即命夥計們開啟了輕易不肯讓人進入的二樓雅間,擺出當日李白用過的酒盞,高適握過的筷子,岑參拍過的矮几,崔顥坐過的鹿皮,將一道道風行於長安的珍饈陸續端了上來。
顏季明出身書香門第,講究的是‘食不厭精膾不厭細’,對每一道菜餚都非常有鑑賞力。非但能夠自己大快朵頤,捎帶著還能以半個主人的姿態,向史朝義介紹一些名菜背後的掌故。而古銅臉漢子史朝義,則顯然接受不了這種過於精細的吃食,每道菜送到面前後只是懶懶的挑上幾筷子,便開始大口大口地喝酒了。
王洵見對方瞳孔灰中透黃,猜到此人必定是漢化的胡兒。拍拍手,笑著叫過夥計,“我今天餓了幾乎大半日了,這種吃法幾時才能吃飽?趕緊讓廚房烤只母鹿來,不必烤得太老,有三四成火候即可!”
史朝義聞聽,登時眼中就是一亮。待幾個夥計用銅盤抬著一頭半熟的母鹿入內,更是食指大動。當即舉起酒盞,大笑著說道,“多謝明允老弟對我這個粗人多加照顧。切鹿的事情,就不必勞煩夥計們了吧。咱們兄弟三個圍將過去,自己動手,邊吃邊聊,豈不是更是痛快!”
“理當如此!”王洵點點頭,笑著起身。
“焚琴煮鶴!”顏季明白了史朝義一眼,低聲抗議。卻無法以一人之力與其餘二人強拗,只好端了酒盞,磨磨蹭蹭地走了過去。
長安城內,原本就有很多投降過來的突厥貴胄居住。所以廚子們烤鹿烤得極其地道。表面上金燦燦油汪汪,一刀子下去,貼著骨頭處卻能帶出新的血津來。史朝義年齡看上去比其二人長上幾歲,便理所當然做了持刀者。先將鹿頭前額處的肉切了,擺到盤子裡敬給此間主人王洵。然後又將鹿背處最細嫩的肉切下一條,笑著送到顏季明面前。
這是標準的胡人禮節,王洵和顏季明都約略有些不習慣。但同時也都念在史朝義為人豪爽大氣的份上,笑著用雙手將盤子接了。見新老兩位朋友如此照顧自己,史朝義愈發感到高興。端起酒盞,引吭高歌,“蒼狼子孫,雄鷹為伴。四野無際,群山連綿。天高萬丈,鷹翔其上。山立千仞,狼嚎其巔。白雲遮不住雄鷹的眼睛,青山擋不住蒼狼的視線……”
調子是突厥人的長調,歌詞卻是翻譯成了漢家文字,無論韻腳和意境,都無甚可取之處。但聽起來卻別具一番蒼涼滋味,隱隱還透著幾分無法折服的驕傲。王洵是第一次聽到這種原汁原味的祝酒歌,不覺將杯中的酒喝了個乾乾淨淨。見史朝義還沒停下來的意思,趕緊又命夥計給自己斟滿了一盞,端在手裡大口品味。
接連喝光了三盞葡萄酒,史朝義才終於把一首祝酒歌給唱完了。喜歡王洵喝得痛快,自己也舉杯陪了兩盞。然後用刀子割了一塊帶著血津的鹿肉,邊吃邊道:“痛快,今日真是痛快。沒想到來了長安,還能遇見明允這般豪爽人物。此番即便半點賞賜都替安伯父討不到,也不虛此行了!”
“豈止是不虛此行!”聽不得相交多年的好朋友猖狂,顏季明笑著調侃,“你坐在李白寫詩的地方,高歌一曲。日後凡是到臨風樓喝酒的人,提起李白詩,必然也會提起你的歌。真是星月輝映,相得益彰!”
“小顏休要戲弄我!”跟顏季明混得已經無法再熟了,史朝義直接喚著對方的姓氏抗議,“我不過是個老粗,怎配跟謫仙相提並論。只是覺得跟明允一見投緣,所以拿一首歌來助興而已。待會兒咱們走了,掌櫃的估計要命人連洗五遍地,才覺得洗乾淨了這間屋子裡的俗氣!”
“那倒不至於!”很欣賞史朝義的坦率,王洵笑著搖頭。“追究詩之本源,想是古人一時興起所唱。只求